Jul 11

        其 一

  千里南征过婺衢,暮犹溽热似京都。
  急溪涧底荣蕺菜,馀景山头鸣蟪蛄。
  东土重峦甫回秀,西疆百姓忽罹殊。
  且怜鲈脍香留客,毋虑铜驼没棘枢!

        其 二

  我去京师旋豪雨,我返京师已霁云。
  绿岭横遮北庭乱,赤阳斜照满城熏。
  借兵瀚海伊洛敝,断袖鲜卑雍冀分。
  右愤从来不知政,谬夸胡耀作明君!

May 31

按:本文写成后,打算参加新语丝网络科普奖的评选。目前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提纲,重点在于观点的阐述,要定稿还需要补充很多事例和其他证据,所以欢迎您参与讨论,但是请勿转载此文。
  本文的副标题是“人类非理性的由来”。每一节末尾会注明最新一稿改定的时间,红色的文字是与上一稿不同的部分。

  有一个公司职员,有一天早晨的经历是这样的:六点钟天刚亮的时候,他被自己昨晚定的闹钟惊醒了。可是此时他困意仍然很浓,于是从被窝中伸出一只手来,看都不看就把闹钟关了。到了七点钟,虽然没有闹钟的声音,他却自然睡醒,于是下床洗漱。洗漱完毕,他感到肚子饿了,便从冰箱中取出牛奶和面包,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他取出的面包有点多,没有吃完就饱了,于是他把剩下的面包重新放回冰箱冻起来。吃完早饭,他简短地上了一会儿网,并在网上搜索世界十大富豪的名字。在确认其中没有自己的名字之后,他关闭电脑,穿好外套,拿起公文包,抖擞一下精神,便出门上班,准备开始新一天的忙碌。
  我上面虚构的这段公司职员的早间生活,除了最后那个在网上搜索富豪的名字的片段取自一个网络笑话外,其他的都采自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如果你觉得这样的经历和你自己的经历多少有点相像,那是不足为奇的。也许很多人已经厌烦了这种千篇一律的生活,想要追求一种别样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那么我想说,其实就在这段平淡无奇的生活中,人类最古老的五大欲望中,有四大欲望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之所以说这大欲望最古老,是因为它们的前身在38亿年前、地球上还只有单细胞生物的时候就出现了——不知道我这样说会不会让你眼前一亮?
  在这段小故事中体现的四大欲望是生存欲、节制欲、物欲和奋斗欲。具体说来,六点钟这个公司职员被闹钟惊醒时,因为还很困,于是他本能地关掉了闹钟,继续睡觉。从生理学上来说,人感觉到困意是因为睡眠不足,因而引发了内分泌的相应变化。这些变化对大脑产生刺激便使人感到了困意。长期睡眠不足是会影响健康的,健康长期受损,人的寿命就会缩短。因此,出于生存的欲望,这个职员会本能地不让自己睡眠不足,这就是他关掉了闹钟、使自己昨晚定的早起计划归于失败的根本原因。
  七点钟的时候,他的睡眠已经足够,内分泌恢复到清醒时的水平,于是不用闹钟也能自然醒来。这种能够控制自己其他欲望的欲望就是节制欲。人的睡眠之所以有节制,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必须保证一天内有足够的清醒时间,用于从事进食或其他对生存来说必不可少的活动。所以节制欲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为生存欲服务的,它是生存欲的衍生欲望。
  接着,这个职员感到肚子饿了,我们说他有了食欲。食欲和睡眠的欲望一样,都是生存欲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人不吃东西就会饿死,这个朴素的道理自然不用我多说。不过,食欲和睡眠欲还不同。人有睡眠的欲望时,不需要其他任何东西的借助就可以自我满足;但是人有食欲时,必须借助外物(食物)才能得到满足。因此,食欲是一种物欲,所谓物欲,就是想要得到某物的欲望。除了食欲,人们对衣着、住宅、私车、金钱等等物质的欲望也都是物欲,所需求的物体不是直接就是间接地有利于健康、生存,所以物欲无疑也是生存欲的派生形式。
  但是,在他还没有吃完取出的面包之后就觉得饱了,这种饱足感又是节制欲的体现,是对食欲的节制。人的食欲也要有节制,其原因不难想见:如果不停地吃东西,最终一定会把肠胃撑破;即使不撑破肠胃,过量的摄食也会加重身体负担,结果仍然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不过,这种对食欲的节制,和上面对睡眠欲的节制一样,只不过是出于人体的本能。这个职员把吃剩的面包放回冰箱而不是丢进垃圾筒,从而节省了食物,也就节省了买食物所需的金钱,这种节制欲才不仅仅是本能,而是一种在本能基础上经过理性思考的有意识的行为(尽管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似乎是不假思索就这样做了)。但不管怎么说,这种“高级”的节制欲,和“低级”的节制欲一样,归根结底还是源于生存欲——如果节省了金钱,就可以提高自己劳动的效率,也就是说,获得同样多的物质只须较少的劳动就可以了;少劳动却多收获、多享受,会让自己内心感到幸福,换句话说,会让自己的心理处于健康状态;心理健康既然和生理健康一样都是健康,那它当然也有利于生存啰!
  这样说来,不劳而获无疑最让人感到幸福,可是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美事!我们都知道,把自己的幸福完全寄托于他人是不现实的,要满足自己的欲望,最理想的办法还是自力更生,亲自劳动创造财富。这就是四大欲望的最后一个了——奋斗欲。这个职员在出门上班前抖擞一下精神,正是他的奋斗欲的体现。更何况,奋斗欲除了可以自我满足物欲,还让节制欲有了另一个层面的体现: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他在尽力之后能创造的财富也总是有限的,这样一来,人就必须控制自己的物欲——不管是生理上的物欲(如食欲)还是心理上的物欲——否则他就会因为欲望得不到满足而使生理或心理处于非健康状态,最终威胁到自己的生存。这个职员确定自己不是世界十大富豪,于是出门上班,正是这种不求非分之想的节制欲的体现。
  现在你知道了,在上面提到的四大欲望中,生存欲是最基本的,节制欲、物欲和奋斗欲都是从它衍生出来的。那么,为什么我要说,在38亿年前的前寒武纪单细胞生物时代,这四种欲望的前身就已经存在了呢?
  要证明这一点,需要先引入一个假设:人的内心世界不是突然有的,更不是神灵赐与的,它是随着人类祖先体质的进化一步步地进化来的。这就是进化心理学的基本假设。由于人的内心世界不是有形之物,我们无法通过化石验证这一点,所以这个假设不像进化论本身那样已经被科学界公认为事实,它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点信仰的味道。不过,如果相信世界是唯物的,意识依赖物质而存在,那么这个假设显然是由进化论出发而必然得到的推论,所以它的真实性在这整个唯物论的框架中应该也是不容置疑的。
  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办法可以间接地验证这个假设的真实性,其中最重要的办法就是进行生物行为的比较研究,通过生物行为的相似性和递变性来推测人类心理的演化过程。就拿上面说的出于奋斗欲的那种节制欲来说吧,它和蛇的摄食行为是很相似的。很多蛇可以捕捉比自己大得多的猎物并把它囫囵吞下,结果把自己的肚子撑得大大地鼓起来。“贪心不足蛇吞象”,就是蛇的摄食行为给我们留下的主观印象。然而,这个主观印象完全是个大大的错误,因为蛇其实一点也不贪心。摄食之后的蛇,可以一连数天甚至数个星期不再进食任何东西,人类是无论如何办不到这一点的。所以蛇和人的不同仅仅在于是把几天或几周的食物一顿吃下,还是分成许多份一天三顿;在让自己的“食欲”受个体能力的节制方面,蛇和人其实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蛇真的“贪心不足”,那它就应该每天都吞吃一只巨大的猎物——只要它敢这样做,可以预料,不出几天它就真的会撑死!
  我上面把“食欲”打了引号,是因为严格说来,欲望是一种内心的主观感受,它只存在于具有心理活动的高等动物的内心世界中。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只有人类有内心世界,并且把它当成是人异于禽兽的特征。但是动物行为学的研究大大动摇了这个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想法,至少对于我们人类的近亲黑猩猩、大猩猩和红毛猩猩来说,我们必须承认它们肯定是有内心世界的。对于动物怎么样就算有内心世界,历来争论不休,最严格的判定标准是看它有没有自我意识,因为在我们的常识中,内心世界总是围绕“自我”打转的。现在有很多实验都证明三种猩猩是有自我意识的,所以即使按这个最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它们的内心也已经和人无异。更宽泛的说法是,只要有意识,就有内心世界;甚至有人认为,只要有专门的神经系统,就有内心世界。但就算按这种最“动物福利”的说法,单细胞生物、植物和真菌这些低等生物也肯定是没有内心世界的,也就谈不上有欲望。
  然而,否定低级生物欲望的存在,并不等于否定这些生物的行为的目的性。我们看到蓝藻泛滥、植物开花、真菌释放孢子,这些行为无疑都是为了繁衍后代,因此它们看上去似乎也有一定的目的。其实更严格的说法是,这些低级生物的行为具有目的性。目的性和目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所谓目的性,本质上是一种必然的因果性。如果你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植物开花是为了结果、结果是为了传播种子”这样的“目的论”式的说法,那么你也许会喜欢下面这种等价的说法:看到植物结果,说明它必然开了花;看到植物传播种子,说明它必然结了果。
  既然把这种目的性叫做“必然的因果性”更准确、更不容易引起误解,那为什么我还要叫它目的性呢?这是因为,高等动物的欲望、目的,正是从低等生物生命活动的目的性中演化出来的。一开始,低等生物没有内心世界,它们的生命活动只是遵循着一些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目的性;等到这些生物进化成为具有内心世界的高等动物之后,这些因果性便“投射”到了它们的内心世界里,于是就在其中发展出了欲望、目的。低等生物生命活动遵循的那些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生命规律,便是欲望的前身。
  如果你终于耐着性子看完了我这一大段的枯燥说教,那么你可以轻松一下了,因为下面我要试图说明,原始单细胞生物遵循的哪些生命规律是上面提到的四大欲望的前身。
  生命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新陈代谢。新陈代谢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和能量的转化,二是把新物质、新能量摄入生命系统,把老物质、老能量丢出生命系统。对单细胞生物来说,酶系统实现了第一个方面,而生物膜系统实现了第二个方面,即通过细胞膜把生命系统和环境隔开,从环境中获取新物质、新能量,再把老物质、老能量返还给环境。单细胞生物在实现新陈代谢之后,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实现了生命系统的稳定性:只要环境不发生过于剧烈的变化,生命体就可以尽量维持所谓的“内稳态”(类似于人体的健康)。一个能尽量维持内稳态的生命体,自然可以较长时间地存在(类似于人的长寿)。这便是人类生存欲的由来。
  生命既然要进行新陈代谢,就不可避免地要不断摄取新物质、新能量。这就是物欲的由来。可是,这种摄取不是毫无节制的,必须以不致干扰内稳态为前提。这就是节制欲的由来。最后,最古老的单细胞生物毫无疑问是自养生物,它们只能“自力更生”制造养分,这就是奋斗欲的由来。所以,从单细胞生物出现的第一天起,上面提到的四大欲望就已经有了雏形。随着生物不断进化,那些单细胞生物原本极为简单的生命活动规律,也便不断发展、丰富,最后终于投射在人类的内心世界中,成为生存欲,成为节制欲,成为物欲,成为奋斗欲。
  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自然不难知道,贵生(爱惜生命)、节制、致富、个人奋斗之所以是很多人类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原则,正是因为它们分别可以满足生存欲、节制欲、物欲、奋斗欲这四大欲望。如果我们再意识到生存欲又是四大欲望的根本,奋斗欲是物欲的保障,对物欲的节制又必不可少,自然不难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宁愿“好死不如赖活着”,为什么只有那些信奉“工作是美丽的”的社会才最有朝气,为什么贪得无厌、毫不知足的人最终往往会有悲惨的结局,而另一些不贪婪的人虽然生活清苦、却能发自内心地自得其乐。正是我们38亿年前那些不起眼的单细胞祖先,为我们打造好了这些道德,规定好了这样的生活方式。让我们跨越千古,向这些祖先们敬个礼吧!

2009.05.30-31初稿
2009.06.01修改

Mar 19

  这一天等很久了,终于来了。

  这个站不会是“三姓学奴网志”的镜像站,我只放一些我认为和新语丝的主题有关的文章。想看更全文章的朋友请访问http://blog.sina.com.cn/liusublog/.

Feb 15

●今天在西单佳能体验中心,作为“自然之友”植物组的指导老师,作了“北京小西山的植物生命世界”的讲座。这是我第三次作科普讲座。前两次也都是为“自然之友”作的,也都是在同一地点;第一次到了很多人,但是我讲得很烂,第二次我虽然自觉讲得不错,但到的人很少,总之,都不算成功,所以我也没在网志上提这回事。这第三次讲座的准备很仓促,在去西单的出租车上我还在整理照片,不过貌似效果还不错,到的人也挺多。有一位《新知客》的记者刘夏给了我一本她们今年2月号的杂志,真是感激不尽,因为在从西单回植物所的2小时的公交车上,我就靠它免于“虚度时光”啦。

  这次知道我这个网志还真是有不少朋友在看的,第一反应是紧张。看来以后还是少骂点人为好,哈哈。

●自从开始写这个Commentarii de Triduo Omni系列笔记以来,好些朋友表示了佩服之心。我想说的是,一点都不必佩服,因为我友李广益给我发了一篇文章,是一位在美国研究比较文学的博士生写的学习心得,看完之后,我被彻底雷倒了,或者用“雷”的最高级来说,我被彻底靐倒了。下面我就摘录这篇心得里面一些触目惊心的段落(以蓝色表示),并附上雷后体会:

  我现在的生活,称为yardlife。学校的中心地带是一个被圈起来的yard,往来的游人的热闹不改变它的幽静。yard是一颗巨大的孤独的心脏,每个人有自己专注的事,每天工作12小时是生活的常态,学习8小时以下是不道德,也不敢的。要保持优异的记录,简历上不容许留下败笔。一个经常在图书馆遇到的高年级以色列同学说:“我在这里是第七年,我没有后悔在这里度过的每一天。我也没见过一个不勤奋的同学。如果不勤奋,就不会来这里了。”他的神情和气质就是那种沉着坚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人生应该如何实现的人。就冲这一句,“我没有后悔在这里度过的每一天”,我大为惭愧仰视。

雷后体会:在办公室坐12小时,这对我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这12小时里很多时间都用来上网了,真正用于学习的时间常常不到8小时。以此标准衡量,我也是不道德的了。
  我在美国就像是农民工子弟在城里上学。壮观的图书馆,密集的资源,一群启蒙很早且极其勤奋的人聚在一起,聚成一间大牛棚。牛人同学大多出身优越,从小的学习环境非我可比,都上过扎实的语言训练课,有人从12岁开始学拉丁语和希腊语,有人高中修过几门大学的法语文学课,有人每年至少去十个国家。有一位甚至说:“过去的6个暑假,我都没有浪费,都在上语言班。”
雷后体会:在欧美做人文学科研究,会多门语言是必须的本领。就拿我现在研究的植物学文献和植物学史来说吧,按我的研究计划,如果真要做出点令人满意的成果,我应该至少懂以下11门语言:英语、德语、法语、俄语、瑞典语、拉丁语、古希腊语、日语、韩语、蒙古语和藏语。其中,前5门用于阅读西方植物学文献,拉丁语和古希腊语是研究西方历史和西方文献必须掌握的工具,后4门则用于研究东亚植物学文献。而我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只有英语达到了可以流利看文献的水平,德语、拉丁语、日语和蒙古语只是单词背得熟而已,俄语只懂一点皮毛,法语、瑞典语、古希腊语、韩语和藏语的学习压根还没开始。

  我的出身一点也不优越,怎样才能多少追上那些学者世家的子弟?别无它法,只能是继续拼命了。

  语言学习方面,阅读高于一切。语言不好的原因就是阅读不够。……遇到现在的同学L,她本科修了中文、法语、西班牙语三个学位。我问她修过多少门法语文学课,她说八门。问她读了多少法文书,她说,小说大概30多部,戏剧大概30多部,诗歌就不好数了。顿时我就沮丧得不行了。……我法文不好,写作不行,根本原因就是“书读少了”。对于文科同学,读书才是根本,……。

雷后体会:我本科学的是理科,硕士学的是文科,博士生的头一年,差点又选了一个理科的研究题目,但最终还是定了一个文科题目。现在我必须把自己当成文科生——而且是一个基础很差的文科生——看待。所以,看到这段文字,我总感觉,也有人在背后向我戳戳点点,说我“书读少了”。去年11-12月,我给自己定了看完20本书的任务,现在想来,其实这个任务并没有超出我的承受能力,但是到2008年结束的时候,我只看完6本,刚刚达标,离及格还差得很远。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只能归结于自己不努力。

  2月已经过去了一半,3月又要出国,所以我现在给自己定下两个月看完10本书的任务。这次不能再懈怠了。

  终于有一天,我开了窍,去买了一个ipod。为什么下这个决心呢?因为被一位西班牙语系同学震撼到死。一起到外校上《神曲》的课,坐她的车回来,她在车上不放音乐,放意大利童话,无辜地问我:你没有意见吧?这是个严肃的同学,我完全相信她ipod满载着教育的内容。她意大利文比我好,我无地自容,第二天就到店里买了一个80G的ipod classic,从此成了ipod支持者。现在我走路自觉ipod,终于可以少想低俗的事情,给生活增加文化了。(去年我问一名古典系同学,走路的时候脑子里想什么,他说,背希腊拉丁词汇变位。我抓狂地想,真是读书种子啊。)

雷后体会:我没有ipod,但我有一个魅族MP3,买的目的就是听古典音乐和外语。可惜,买回来之后,却很少听,古典音乐也很少听,外语也很少听。我走路的时候,倒是也想过拉丁语动词的变位,但是这只是花架子罢了。没有根本性的练习习惯,光有点花架子有什么用呢?

  当然,在多次地雷倒、爬起、再雷倒、再爬起之后,我还要装做清醒地补充两点:一,学语言多,看书多,只是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两个一般条件而已,根本条件还在于有缜密的理性头脑,和发现、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否则不过是两脚录音机或两脚书橱罢了;二,学的东西再多,如果只是在象牙塔里和一拨自鸣清高的同行自娱自乐,在我看来仍然属于浪费人生。只有把所学的东西传播出去,让大众理解你的研究,这才能实现研究的全部意义。比起研究比较文学的人来,我格外看重这一点,因为传统植物学作为博物学的一部分,本来就是很容易大众化的东西;每一个植物学家都有责任向公众讲诉植物世界的奥秘。

●那么,我说一下最近要看的一些书吧:

(1) Cowan JM, 1952. The Journeys and Plant Introductions of George Forrest V.M.H.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这是一本植物采集史文献,简要介绍了英国植物采集家George Forrest在我国西南地区的采集情况。

(2) Hepper FN, 1989. Plant Hunting for Kew.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这也是介绍英国王家植物园邱园的植物采集史的,不过是一本普及性读物,图文并茂。

(3) [古希腊]赫西俄德著,张竹明、蒋平译《工作与时日·神谱》,商务印书馆,1991年。

  希腊神话有两大源头,一是荷马-赫西俄德诗教,二是俄耳甫斯诗教。赫西俄德的作品很短,《神谱》又是从开天辟地开始,叙述神的诞生和谱系,所以我觉得可以作为希腊神话文献研读的第一本书。现在我还只能看中译本,将来肯定要看原文的。

(4) 吴应祥《植物与希腊神话》,科学普及出版社,1984年。

  这本书的题目很吸引人,内容应该也很有意思。作者吴应祥是植物所的一位老先生,园艺学家,已经去世。他毕业于西南联大生物系,料想文献功底不会太差。但是,我将来肯定会写一本类似题材的书,超过它。

  先列这四本吧,避免眼高“脑”低,呵呵。

  另外,我从Google Book上下载了英国著名植物学家John Lindley的两本经典之作:An Introduction to Botany (4th ed., 2vols., 1848)和The Elements of Botany, structural and physiological with … Glossary of technical Terms (1849)。不过第二本少了正文开始的10页。这两本书对于拉丁植物形态学术语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假如我要做一个在线的植物学拉丁语词典的话,这两本书是必看的。Lindley的其他著作也都可以从Google Book上下载,实在是太爽了。

2009.02.15

Feb 12

●我曾经说过,国外的新潮艺术家往往想方法把科技结合到艺术里面,而国内的“新潮艺术家”只会复古、抽象、夸张、变态。这个观点其实是芥末老辛最早告诉我的,后来,我看到的很多事实,都不断地证明着这个观点。

比如,最近在新浪看到一篇介绍国外“光涂鸦”(light graffiti)的新闻,就觉得很有意思。所谓光涂鸦,就是利用长时间、低光通量曝光的摄影技术,对一个移动的光源进行拍摄,这样便可在照片上显示出这个光源的运动轨迹;如果这个运动轨迹组成了某种图形,那这就成了艺术,比如下图所示:

乍一看,这种新潮艺术似乎很简单,但是仔细一想才发现创作的困难所在——空气中又没有指示,你怎么知道你手中的光源该挥向什么方向呢?要知道,只要挥错一点方向,就不可能显现出设计好的图形效果了。何况,上图中的图形还是简单的;如果要创作更复杂的图形,只要在挥动光源时有一点疏忽,就前功尽弃了!

新闻中说,光涂鸦艺术是在2008年兴起的,2009年应该会更为流行,我相信也一定会进入中国。只可惜,这一次中国艺术家又跟在了别人的屁股后头。

●Dies 14. Februarii est dies Sancti Valentini, quo amator ferme rosas et chocolatum puellae eius donat. Et Lius est optimus amicus meus, qui nunc in California Civitatum Foederatarum Americae litteras Sinicas studet. Et abhinc dies duodecim a me petivit, ut amatrici suae, quae est in Universitate Pekingensi, pro suo et rosae et chocolatum datum sit, dicens: “Quod rosas undecim tabernae florum in Universitate Pekingensi imperas, et eas calatho imponis. Chocolatum autem Lindtii vel Godivae emis et capsam in involucro rubro legis, calatho quoque imponis. Praeterea autem chartulam emis et in eo inscribis in forma exprimenti: ‘Carae puellae felix sit dies Sancti Valentini!’ calathoque imponis.” Dixit etiam mihi: “Quod die illo societati transmissionis velocis poscis ut eos mittas. Noli eos mittere ipse!” Feci ergo omnia, quae praeceperat.

Sit consequentia bona eis!

●这几天一直在构思一篇有关爆米花的科普小文,打算投给《新京报》,发表在下周日的《新知周刊》上。现在,这文章暂时不必写了,因为《新知周刊》的责任编辑钱烈宪(另有笔名徐来)出事了。

钱烈宪去年年底出了本新书,叫《想像中的动物》。2月14日,他到位于朝阳区的单向街沙龙进行签名售书和座谈活动,下午4点多活动结束后,钱一个人上厕所,就在厕所里被两名男子持刀刺中腹部。凶手行凶后即迅速逃跑,钱烈宪也被迅速送往朝阳医院,虽然需要动手术,但无生命危险。

这个突发事件,是芥末老辛最先通知我的。晚上快8点的时候,老辛短信问我此事是否为真。我急忙赶到办公室上网搜索,果然看到不少人的讨论,但我仍半信半疑,打电话向土摩托求证,土摩托说是真的,我才完全相信。

对于凶手的动机,网上议论纷纷。我觉得,凡是说凶手是中央政府指派的,或是把钱烈宪比作闻一多的,不是知识水平欠缺,就是脑子有问题,我是绝不会和这种人交往的。鉴于凶手行动迅速,下手老练,也不可能是什么极端愤青,因此基本可以排除此案的政治背景。由于钱烈宪的网志刊登过很多揭黑幕的文章,得罪的人太多,所以我觉得很难猜测凶手的幕后指使是谁。

我认为这只是一个个案,但它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是很大的。某些人激愤的情绪,会不会导致某些预言的“自我实现”,需要仔细观察。我现在的心情和很多朋友一样:这个2009年,果然不平凡!

2009.02.14

Feb 12

●这第十一篇笔记又拖了五天才写——按计划,明天都应该写(14)了。不过现在我的生活已经重新恢复了正常,每天看书、写作不止,应该可以在本月内赶上进度。

  今天写完一篇和水果有关的科普文章。在写作过程中,又长了不少知识。我的主要参考书有两本,一本是Jared Diamond (1997)的Guns, Germs and Steel: The Fates of Human Societies(上海译文出版社在2000年出了谢延光译的中译本),另一本是James F. Hancock (2004)的Plant Evolution and the Origin of Crop Species (2nd ed.)。Diamond的这本书是少有的名著,它既是一部学术著作,出版之后被许多文献所引用(包括Hancock的这本书),又是一本优秀的科普著作,能给人许多启迪和思考。这样的科普式学术著作或学术式科普著作,在欧美也并不多见。

  Hancock的书则是一本教材,正如书名所述,讲的是植物的进化和农作物的起源。这本书综合了其第一版出版(1992)以来十余年间分子生物学研究的大量成果,对这两个主题的介绍新而全面,完全可以当成一本高级科普来看。

  今年我争取让每一篇科普都以专著或论文为依托,不再仅仅是头脑中的知识和网络搜索得来的材料的组合(虽然这二者也很重要)。这篇文章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另外我还首次把前一阵子读到的《圣经》故事和希腊神话写进了文章中,以后“两希”来源的植物文化知识会更多地体现在我的科普文章中。

●前一阵子看到了国家就取消高中文理分科的可行性等征求意见的新闻。我现在正处于一个“上不着村,下不巴店”的年龄,自己在高中经历文理分科已经是11年前的事情了,自己的孩子(如果有的话)上高中,那至少也得是18年以后的事情了,所以对这则新闻并不是太关心。但是我的确有一些话想说。

  我相信将来高中文理分科的取消是必然的事情,说不定十年之内就可以实现。我也相信,如果与这一政策相配套的其他政策改革(比如高校录取方式的改革)做得好的话,在文理综合的教育方式下培养出来的新一代,一定比我们这一代的素质更强。于是我的担心就来了:用什么办法才能不让这些后生太过轻松地超越我们?

  我想,首先是要先把自己培养成文理综合的人才。我觉得,这其实并不困难。中国的文科包括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其实是息息相通的,都是以实证、理性(逻辑)为方法论。精通自然科学方法论的人,没有理由无法对社会科学开窍,除非他其实并不精通这种科学方法论;反之亦然。其实,科学的方法论是很好掌握的,因为它的原则和实践方法往往都是明确的、固定的,有清晰的范式。学着用科学方法论思考问题,我觉得就像学开车,总有一天是可以上手的。

  人文学科的方法论则不是建立在实证基础之上的,有时甚至也没有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它常常要求一种“诗性智慧”,一种奔放的想象力,一种审美的直觉。然而,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点审美的能力,即使在童年时因为没有很好地培养这种能力,而在成年时永远无法达到某个高度,但只要努力,恢复到一定的水平还是有可能的。总之,对于正常人来说,无论是科学方法论还是“诗性智慧”,都存在于他的大脑之中,都有发扬光大的潜力;如果不能做到文理兼通,非不能也,实不为也。这个时候,重要的是敢于自我否认的勇气,和锲而不舍学思并进的毅力。

  关于“两种文化”之间的争执,已经有了很多例子,我这里仅以松鼠会为例。去年一年间,我是眼看着松鼠会从一个挺不错的科普同好会,蜕变成一个向文傻献媚的街头杂耍摊的。不过,这也不能怪松鼠会的组织者和核心作者,因为正如一位深知中国的“两种文化”鸿沟的编辑所说,松鼠会一开始只是想尝试一种科普的新路子,他们本来是很有分寸的,但是他们架不住某些自我感觉良好的文傻借此机会一浇心中块垒的流氓作法,结果便毫无退路地被这些人所挟持了。我想对有经验的人来说,这种结局是可以事先料到的,所以也没必要为此惋惜,因为这是时也,运也!我相信只有到文理综合培养出来的一代新人走向社会的时候,这个局面才能最终改善。我们这一代科普作者,都是生得太早的先行者。

  其次,是要切切实实地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很多人明白这个道理,但真正做到的人不多,而这些做到的人往往最后都成了大师。我清楚记得,现在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任教的辛德勇教授在回答别人问他为什么可以取得那么深厚的史学造诣时说:“我只不过是做到了每天第一个进图书馆,最后一个从图书馆出来。”所以,“一开始我不如某个人,但是三年后一看,那个人还在原地,而我已经超过他了。”是啊,要成为学术功底深厚之人,除了勤奋(当然还要有正确的方法和适时的灵感),别无他法。

  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篇有关华南师范大学退休教授、翻译家李育中的新闻。虚岁已经100岁高龄的李老仍然保持着对时尚明星和语汇的关注,他喜欢刘德华和林志玲,知道“山寨”和“雷”文化。我们都应该以此为榜样,即使不一定能活到李老的岁数,也一定要像他那样数十年如一日地孜孜不倦。何况科学上已有证明,多动脑可以减缓衰老,对健康有很大好处。

  我们都知道,我们这一代人的父辈经受了“文革”的摧残,很多都没有完成中学学业,遑论高等教育。这是国家的悲哀,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执政党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从个人层面上来讲,为什么大家的经历相同,有的就能在恢复高考之后顺利进入高校,完成迟来的学术训练,成为承上启下的一代学人,有的却彻底沦为凡人呢?个人是否有自知之明,是否有奋进之心,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所以,我会对那些被时代摧毁的人的经历感到同情和痛心,但是我无法容忍其中一些人在后来眼红他人、抱怨不休、把一切责任都推给社会的loser(失败者)心态。

  同样,假如我们这一代人里面,有人在文理综合的新一代人起来之后黯然失色,结果同样成为嘁嘁嚓嚓的loser,我照样会对他们报以鄙视的目光。我从去年开始深刻地意识到,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最重要的精神是个人奋斗;尽管社会对每个人并不都是公平的,有人做出了不懈的奋斗,却因为其他原因未能成功,但是如果没有什么“背景”,又不奋斗,那他一定不会成功。

  我从北大进入植物所已经一年半了。就在前不久,我再次感到自己是“明珠暗投”。植物所的学生实在无法和北大的学生相比,系统中心的学生更是如此,即便是原来我比较看好的人,最终也证明不过是庸才中的佼佼者罢了。他们安于在这种平庸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甘于容忍国内学术界的种种不端和丑闻,甚至以更有人缘而不是“更爱真理”作为评价一个人学术水平高的标准之一。当我发觉对这些人的劝说全都成为耳边风,这些人却反过来指责我“清高”,抱着居高临下的态度说我“可怜”,甚至试图干涉我的私人生活的时候,我便彻底对系统中心的同龄人失去了信心。今后我只会和我认为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人员交往,这样可以节省出很多时间,用于结识其他学术领域的牛人,并努力在国际上打造自己的发展空间。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下个月中旬我要去巴黎开会,我很珍惜这个机会,相信这一定会是一个好的开局。

●今天是伟大的生物学家达尔文诞辰200周年。为了缅怀这位伟大的博物学家,我今年有这样一些计划:通读《物种起源》原文,读完《达尔文生平》,整理出一份全面、简洁的西方探险家和博物学家年表,以及——学会讲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语,写一手像理查德·道金斯那样漂亮的英式英文。

2009.02.12草

2009.02.13改

Feb 04

●这第十篇笔记本来应该在2月1日写完。因为我2月2日返回北京,而每次坐长途客车后,都不能马上进入工作状态,需要有一两天的时间调整,所以拖到今天才写。

  我最烦长途客车放烂电影,更烦放电影以外的东西(“名家”的相声小品除外)。这次在返回北京的客车上,我第二次看到了李连杰主演的《黑侠》。这种故事是典型的成人童话,编剧和导演估计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故意在片子里面安排一个“专家”,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人们幻想黑侠出现是不满于快节奏、单调、平庸、冷漠的现代都市生活,希望有点颠覆常态的刺激人物出现(不过,和以前的港产片一样,这“专家”在电影中照例是个迂腐的形象。香港的殖民文化造就了过于浓郁的市井气,我一直讨厌这一点)。可惜,我觉得我的生活一点也不空虚,所以只能觉得这种电影无聊。

  放完《黑侠》,车上接下来放的东西把我雷倒了——是一个叫“沙鸥”的中老年男性在搞什么机智问答,现场观众向他提各种问题,然后他把自己的回答编成押韵的歌词,用一些流行歌曲的曲调唱出来。观众问的问题本来就无聊,而且很多很低俗,沙鸥的回答自然也高不到哪儿去,有时候他自己低俗起来还要更甚,已经到了涉黄的边缘了。而且听他唱了几次,我发现他只会用十三辙里的“衣期”辙押韵,用做韵尾的字词,最多的就是“的”(当然是把de念成di),其次是“你”,再次是“问题”和“不可以”。这种“急智”哄哄一般人是可以的,在我看来当然只能是雕虫小技。

  回来之后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和这个“沙鸥”相关的搜索结果并不很多。如果他真的已经在全国各地唱了几千场,那应该在民间有一定的知名度了,但在网上如此不出名,我想到的最可能的情况是,常上网的人文化水平总体还是较高的。这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这恰恰说明,网络“民意”绝不能代表真正的民意。

●低俗和高雅的分野,不啻现在,不啻中国,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有。就拿古罗马来说吧,代代相传的古典文献里面很少会有涉及生殖器官和排泄物的字眼,古罗马那么多的作者,只有少数几个把这些俗词写进了他们的著述。除了几个写讽刺诗的诗人,大作家里面只有著名的演讲家、政治家基凯罗(Cicero,一般被不正确地译为西塞罗)在《致友人书》中专门讨论了拉丁语中的冒犯性词汇。

  如果不是对庞培和赫库兰尼姆两座“死城”的挖掘,后人是不会详尽地知道古罗马时代这些俗词是怎样使用的。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发生了猛烈喷发,庞培和赫库兰尼姆惨遭掩埋,这在当时当然是一场大悲剧,古罗马著名的博物学家、巨著《自然史》的作者老普林尼就是在观察维苏威火山的喷发时不幸遇难的。但是正是这场大灾难,为古罗马的历史拍摄了一份“定格”的底版,一直留存到了今天。在两座死城的街头巷尾可以发现不少的涂鸦,正是这些涂鸦展现了历史文献所没有记载的古罗马文化的另一面。比如有这样一句涂鸦就很有趣:Ut merdas edatis, qui scripseras sopionis! 句中的sopio(复数宾格为sopiones,这里的sopionis拼写有误,反映了涂鸦者的文化水平不高)是古罗马街头涂鸦者爱画的长着巨大阴@茎的男性形象。全句意为:“画大鸡@巴男人的人都去吃屎!”估计是屡受这种涂鸦之害的“业主”为了维护自家的围墙而写的激愤之语。还有一句是Felix bene futuis,意思是“菲力克斯,你操得我好舒服”,猜测应该是妓女写的。如果有人想去意大利旅游,不妨去庞培找找这两句雷人的涂鸦,哈哈。

  只要人类文明存在,俗与雅的分野就会存在。我看即便是腰间只围一块兽皮的原始人,这兽皮的围法大概也会被用来区分俗和雅。所以,还是让俗归俗,雅归雅吧。我们并不讳言自己是雅人,所以我们不会去媚俗。

●又谈到拉丁语了。这几天我继续看科大版的《植物学拉丁文》,又发现了不少错误,再揪五个如下:

(1)在第四章“植物特征拉丁文描述和特征简介解析”里,作者强作解人,却误人子弟。56-59页对长瓣毛茛(Ranunculus longipetalus)描述的分析中,对几个表示叶分裂程度的术语有误译。叶分裂的程度,由浅到深,依次是浅裂(lobatus, -lobus)、中裂(fissus)、深裂(partitus)和全裂(-sectus)。因此,tripartita usque trisecta应该是“3深裂至3全裂”,作者却译为“3深裂至3浅裂”,2-4 lobis usque 2-4 partitis应该是“2-4浅裂至2-4深裂”,作者却译为“2-4裂至2-4深裂”。毛茛属的叶形是区分种类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样的误译岂不是白白增添麻烦吗?

  在这则描述里,还有一个短语是petiolus lamina aequilongus,意思是“叶柄与叶片等长”,在语法上完全没有问题。作者却非要说,lamina应该用laminae,理由是“当用aequans(相等的)和superans(超过的)时,在两个名词中,……第二个用受格”。问题是aequilongus和aequans虽然意义类似,却是两个不同的词;aequans是动词aequare的现在分词形式,用受格(宾格)是继承了aequare带宾语的搭配,但aequilongus却是一个纯粹的形容词,在表示比较时只能用夺格。而且,lamina的受格是laminam,并不是laminae。

(2)67页引用了中国学者刘君哲对其发表的新种密花车前(Plantago densiflora)所作的特征集要。这则特征集要中有一个短语是sepalis apice acutis,意思是“萼片先端锐尖”,这是完全合乎语法、合乎植物学拉丁文的惯用句式的,其中的apice是apex的夺格,具有副词性质,表示“在先端”。作者却抓住这个短语大发其议论:“笔者认为,按照原作者的用法,apice应该使用apicibus pl. abl.,以便与sepalis pl. abl.在数量上保持一致。但是,这里的主要名词是apice,而不应该是sepalis。名词sepalis应该改用所有格,句子的结构应该是sepali apice scutis……,值得商榷。”这完全是用汉语的句法套拉丁语,真要这样写出来的拉丁文,只能是Chinatin,不是Latin。

(3)紧接其后,又引用了金寨山葡萄(Vitis jinzhainensis)在发表时的特征集要,其中有短语foliis … basi … cordatis,意思是“叶片……基部……心形”,语法结构同于上面密花车前里的短语sepalis apice acutis(basi是basis的夺格,具有副词性质,表示“在基部”),明明是地道的表述,作者却再次说什么“笔者认为,cordatis要与basi的性和数保持一致,而不应该与foliis保持一致,所以,改用cordato f. sing. abl.更为合适”,可见根本不熟悉这个惯用句式。

(4)90页对草莓属学名Fragaria词源的解释是:[(拉)fragrans(香)],指花具芳香味。Fragaria和fragrans的确是同根词,但是Fragaria其实是来源于fraga(在古典拉丁文中就是“草莓”的意思)再加上后缀-aria(和……相关联的),意思是“草莓一类的植物”。而且,草莓的香味在于果实,草莓花并没有香味。

(5)104页论卫矛属Euonymus的性别时,作者说:“因为该属是乔木,应为阴性”。这是完全误解了“经典树名为阴性”的含义。应该处理为阴性的经典树名只包括那些本身为一完整的词根的树名,如fagus, morus, cedrus, pinus, quercus之类,而不包括明显是复合词的树名。Euonymus是由希腊语词根eu-(好)和onymus(有……名的)拼合而成,意思是“有嘉名的”,是个复合形容词,词尾-us明确表明了它是阳性。类似地,龙脑香属Dipterocarpus是由三个希腊语词根di-(二)、ptero-(翅)和carpus(果实)拼合而成的,指其果实具有两枚翅,词尾-us也明确表明了它是阳性。像这种复合词属名,性别的判定仍然要按一般的规则。

●我越来越觉得有必要自己写一本植物学拉丁语的教材了。我这本教材的重点内容有三:一是详细介绍拉丁语的发音规则,特别是长期被人忽视的长短元音问题;二是吸收近十几年来有关植物形态学术语的新研究成果和新建议,提供一份准确、不过时的术语使用建议;三是细致分析植物学拉丁语中的惯用型和句式,提醒读者不要用汉语习惯去套拉丁语。这本教材计划在30岁之前完成,与同步建设的在线拉丁术语库配套,希望可以达到“此书一出,前书尽废”的效果。

●1月31日凌晨,罗永浩短信告知牛博国际重新开放。但我直到回北京之后才试着浏览这个网址,结果发现无法访问(至少主页如此)。问过钱烈宪,他也和我一样,不通过特殊手段就上不去。牛博看来彻底被废了。

  对于牛博,我现在不想多说什么,因为还不是时候。我所能说的是,我觉得某些部门对牛博的封杀是不可接受的,我在此明确表示反对。

  让我们重温德国牧师马丁·尼莫勒那字字浸满沉痛的诗句吧: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n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n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die Jud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Jude.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当纳粹抓捕共产党人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当纳粹关押社会民主党人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社会民主党人。
 
 当纳粹抓捕工会会员的时候,
 我没有抗议;
 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当纳粹抓捕犹太人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当纳粹抓捕我的时候,
 已经没有人能抗议了。)
 
2009.02.04
Jan 30

●这是一月的最后一篇笔记。耐心看过我前面八篇笔记的朋友会发现,一月笔记出现最多的内容就是拉丁语,其次是以色列史。的确,如果非要为我一月份的学习找几个主题的话,拉丁语和以色列史这两个主题一定可以排在最靠前的位置里。这最后一篇笔记将继续讨论这两个主题。
●到1月29日,我背诵的拉丁语单词已经超过4000,当然,相比拉丁语浩瀚的词汇量,这个数目只能算是个零头。我的主要阅读材料是通俗拉丁文《圣经》中的《创世纪》。《创世纪》的故事性比较强,所以其语法相对比较简单,适合作为初级读物;尽管如此,我还是频频遇到难解的句子,需要靠对照中文和合本《圣经》才能弄清它的真实含意。
  对于非西方古典文学或文献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我觉得通俗拉丁文《圣经》是最好的入门阅读材料。一方面,它的语言流畅,艺术性较高,又有几乎严格对应的中文译文,很适合自学。另一方面,对我关注的植物学领域来说,主要的文献几乎都属于古典拉丁语(Classical Latin)和新拉丁语(New Latin),比如老普林尼的《自然史》属于前者,林奈的作品属于后者;而通俗拉丁文《圣经》属于后期拉丁语(Late Latin),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有古典拉丁语的遗风,又在以后的中世纪拉丁语(Medieval Latin)和更后的新拉丁语中有很大传承,所以熟读通俗拉丁文《圣经》对今后阅读古典拉丁语和中世纪拉丁语文献都有帮助。当然,《圣经》本身的重要文化意义也是原因之一。
  后期拉丁语当然不如古典拉丁语那么典雅,但是我并不觉得用后期拉丁语入门会对今后学习写典雅的拉丁文有什么太大的负面影响。这正如初中语文课文在教文言文时,也大量选用了明清作家的作品,甚至包括像林嗣环《口技》这样的夹用了很多白话词的“粗俗”(barbarous)文言文。尽管的确有不少人后来就只会写这种半文不白的东西,但是同样还有不少人在大量阅读先秦到西汉的文言文之后写出了较为典雅的语句。一句话:只要你肯下功夫。
  我背单词的办法是这样的:建立一个Access数据表,仿照简明词典的样子,设立单词词形、词性、意义、来源等字段,另外再多设两个字段,一个叫“复习”,一个叫“难度”。每次复习单词之前,先添加一定数量的新单词,其初始难度为0。然后,从表中筛选出难度大于等于0的单词,把词形字段隐藏起来,只留下词性和意义,根据词性和意义回想单词,把它默写在“复习”字段里。全部默写完之后,取消词形字段的隐藏,一一核对。如果背错了,就把难度增加1;如果背对了一个难度大于0的单词,就把它的难度减1;如果对一个难度为0的单词已经很熟悉了,就把难度设为-1。核对完之后,照上述方法把所有背错的单词再默写一遍,直到所有的词都写对为止(但这时难度只升不降)。这样,每次复习完之后,都会有一部分单词的难度成为-1,下次便不必再复习它;而容易记错的单词的难度只有在降到0之后才有可能继续降到-1,这样就增加了它的复习次数。如果每次添加的新单词数目和上次复习后难度降为-1的单词数目相仿,还可以保证每次复习的单词数目都比较恒定,利于在每日的工作中安排背单词的时间。每隔一段时间,再把难度为-1的单词重新复习一次,背错的重新把难度调到0以上,背对的还可以继续把难度降到-2。以我的经验,当单词的难度降到-5的时候,这个单词就“固化”在脑子里了,之后便再也不用复习了。事实证明,这种背单词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当然,必须和阅读结合起来。
  这种方法充其量只是加快了记忆效率,能否牢记单词,在根本上仍然是取决于你是否下了苦功。学习语言是没有捷径的。幸好我是比较能静下心来学习的人,所以我亲眼看着一个个原本高于我的人,最终还是被我甩在了身后。
●我越来越觉得,即使是研究植物学拉丁文这种“死”语言,也有必要对它的读音做一番全面的整理。国外最好的介绍拉丁语发音的书是Vox Latina,可惜国图没有,北大图书馆也只是刚刚才订了一本,还没有到库。我打算在回北京之后办个国际信用卡,从Amazon买一本来,即使邮费很贵也无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嘛。在全面了解了学院式发音、英美式发音和教会发音的方法和由来之后,我想可以写一篇论文投给国内的期刊,这样也算做我在博士研究生期间的一项小小的学术成果。
●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的那本《植物学拉丁文》的错误实在太多了。除了前面的笔记中除到的作者对拉丁语发音一窍不通之外,兹仅就我已经仔细读过的部分,再举出十个错误如下:
(1) 10页:“另外,以-oides结尾的词,可把oi当作双元音处理。”这是完全错误的。-oides来自希腊语,其中的-o是前面的词根后面的连接元音,后面的ides则由eidos(形状)变来,其中的i是长音。oi绝对不能当成双元音处理(虽然在英语中是这样)。
(2) 11-12页:“当倒数第二个音节是长元音时,重音就落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如果倒数第二个音节是短元音,重音就落在倒数第三个音节上。……长音节的规则是:双元音读长音;x和z前面的元音读长音;元音后面跟两个以上辅音时读长音;……短音节的规则是:元音之前的元音读短音;h前的元音读短音;双辅音前的元音读短音;……”这几段话叙述非常混乱,作者根本没有弄明白长短元音和长短音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更不明白重音的位置是如何决定的。谁能通过这样的叙述正确掌握拉丁语的重音规则,谁就是天才。
  实际上,元音的长短和音节的长短是有区别的。元音的长短(音值)是元音本身的内在属性,一般是不受它在单词中所处位置的影响的。比如ducere中的u是长音,在ducentibus, induc, duco, seducere这几个由ducere变形或派生而来的词中,尽管u所在的音节分别是其第一个、倒数第一个、倒数第二个、倒数第三个音节,但u始终都是长音;又如在irate, rheum, diei, verus, stella, descriptio这几个词中,尽管其中的e后面的情况分别是没有字母(即e位于词尾)、有一个短元音、有一个长元音、有一个辅音字母、有两个辅音字母、有三个辅音字母,但这些e统统都读长音。当然,例外是有的,比如h前的元音的确读短音,因此同样是前缀de-中的e,在descriptio中读长音,在dehiscit中却读短音。
  音节的长短和元音的长短有关。如果音节中的元音是长音,或是双元音,那么这是长音节。如果音节中的元音是短音,但在这个元音字母之后还有一个辅音字母也属于这个音节,那么这也是长音节。只有在音节中的元音是短音,这个元音字母又是音节的最后一个字母时,这才是短音节。因此,有长元音和双元音的音节必定是长音节,有短元音的音节却未必是短音节,但短音节中的元音必定是短元音。
  重音则是由音节的长短——而不是由元音的长短——决定的。一般的规律是:如果一个单词有两个音节,那么重音在第一个音节上;对于有两个以上音节的单词,如果其倒数第二个音节是长音节,那么重音在这个音节上,如果其倒数第二个音节是短音节,那么重音在倒数第三个音节上,而不管这个音节是长是短。了解了这些,就可以看出书中的上述叙述有多么牛头不对马嘴了。
(3) 27页:“第III变格法最复杂,其中又分为11类。在拉丁文词典中,都用小写的罗马字母标注。例如:radix s. f. III i(根),……”实际上,这种11类的划分只是部分语法学家的做法,采纳这种划分的词典并不多,更多的词典并不用这种划分,例如我手头的Cassell’s New Latin-English English-Latin Dictionary就不用这种划分,连名词属于第几变格法都不标注。
(4) 42页:“Fructi secundi. 第2个果实。”序数词指示的是一个序列里的单个个体,所以通常都用单数而不用复数。所以这里的secundi(第二)应该用单数形式secundus。下面的“第2个小穗”“第2个头状花序”等的拉丁文也全都错了。另外,fructus(果实)是一个第四变格法名词,其复数主格在拼写上还是fructus而不是fructi。作者在误用其复数时,竟连复数都没有写对。
(5) 54页:“第1、第2、第4变化法的动词,去掉词尾-re后即为词干。而第3变化法的动词,要去掉词尾-ere后才是词干。”其实第3变化法的动词一样是去掉-re即为词干,只不过这个“原始词干”在很多情况下要变形罢了。
(6) 73页:“在植物命名的历史上,还曾有过四名法。当时人们把变种看成是亚种的下级单位,又把变型看成是变种的下级单位,这样,在种下的单位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是:种—亚种—变种—变型。如果按照这样的等级命名,其学名就十分繁琐。”这话给人这样的感觉:现在已经不用四名法,不用变种和变型,不用的原因是因为这样的学名太繁琐。实际上现在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不但仍然规定了变种、变型这两个阶元,而且还规定,只要有必要,还可以再无限地添加新的阶元。现在四名法以上的多名法之所以用得少了,是因为人们对种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觉得没有必要再划分那么多的种下等级了,但如果有人愿意,他在今天照样可以制造出一大堆多名法的学名来。
(7) 98页:“1753年,当Linnaeus为银杏命名时,可能是根据中国古代有些地方人们叫银杏为‘金果’,根据汉语译音翻译成‘Ginkgo’,实际上是‘金色种子’。有的书上把‘金果’说成是日本语的译音,但日语发音中似乎不可能会出现‘金果’之音。”作者在这里自作聪明,用谬误反驳谬误。Ginkgo其实来自于日语的Ginkyo,就是“银杏”二字的音读。但在林奈的书出版时,却误印成了Ginkgo(这个错误可能是林奈自己犯的,也可能是排字工排错了),后来的植物学家都没有纠正,一直沿用下去,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现在只能将错就错了。我从未听说过什么地方把银杏叫做“金果”,难道作者听说过?
(8) 116-117页:“在过去,我国植物学家的姓名,其汉语拼音一般都要进行拉丁化处理后才可用作命名人。……然而,在目前,年轻的中国学者在发表新分类群时,其姓名往往都直接用汉语拼音了。”作者明显不懂什么叫拉丁化。拉丁化有两种含义,一是文字拉丁化,二是词汇拉丁化。在汉语拼音方案推广之前,中国植物命名人的名字通常按威妥玛式拼音拉丁字母化(但也有很多例外,如有的广东学者是把粤语读者拉丁字母化了),现在多数人名则统一按汉语拼音方案拉丁字母化。但无论是威妥玛式拼音还是汉语拼音方案,都只是文字拉丁化,而不是词汇拉丁化。一个在词汇上拉丁化的姓名应该有拉丁语名词词尾(如男性多用-us, -er;女性多用-a),如Carl von Linné拉丁化后成为Carolus Linnaeus。中国植物命名人的名字则没有一个是这样在词汇上拉丁化的。显然,上述引文中的“拉丁化”无论作哪个含义讲都是不符合事实的。
(9) 《中国植物志》在按科分卷时遗落了水青树科(Tetraceraceae),最后补到了第1卷“总论”中。本书作者如果对《中国植物志》真正熟悉,在罗列《中国植物志》卷册索引时就不应该还和前人一样把水青树科落下。但是,在131页介绍各卷内容时,第1卷只写“总论”,却没有提水青树科;第136页的拉丁科名卷册索引中也没有Tetraceraceae。
(10) 在145页“常见生物的拉丁文名称”中,tetanus的释义是“破伤风菌”,typhus的释义是伤寒菌。实际上这两个词只能指破伤风和伤寒这两种疾病本身(而且typhus在今天只能指斑疹伤寒,它是由立克次氏体引起的,和伤寒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传染病);破伤风菌的学名是Clostridium tetani,伤寒菌的学名则是Salmonella typhi,其中的tetanus和typhus都是用的属格形式,就是明证。
●由此可见,出书未必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出一本错误百出的书,结果把脸丢尽,那还不如不出。
  同样,出国也未必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有的人抱着出人头地的美梦出了国,后来发现自己混得还不如留在国内的人,于是心理发生扭曲,甚至患上精神疾病,直至像最近那个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留学生朱海洋一样杀人,我真忍不住要问一声:何苦呢?
  当然,出国者在出国之前,别人是很难预言他以后是成功还是失败的。但既然大多数出国者都是在本科毕业时——也就是21-23岁左右——出国的,这时候他的人格基本已经定型了,那么他在国外是否能够较好地融入当地社会,是否较不容易产生严重心理问题,多少还是可以预料的。如果有人属于很可能不适应国外生活的性格,那么他的熟人有义务从这方面劝告他出国的风险——不管他是不是愿意听从。
●下面是两条《以色列史》的笔记:把犹太人和不法商人联系在一起,绝对是一种过时的偏见,即使只是把犹太人和商人联系在一起,也绝对是一种不合时宜的贴标签行为。在中世纪的欧洲,从事放债业的的确基本都是犹太人,但放债业只不过是金融业的前身,并不等于全部商业;在现代工业兴起之前的手工业领域,犹太人是完全被排除在外的。而之所以犹太人会从事放债业,是因为当时的西方教会禁止基督徒放债,但这个行业又不可或缺,所以他们就放任犹太人去填补这个空白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当金融业越来越重要的时候,基督徒便发现没必要再墨守教会的陈规,于是也放起债来。一旦他们自己学会了从事金融业,犹太人独霸金融业的历史便一去不复返了。试问今天的大银行,有几个还是犹太背景?
  在金融行业中,出现一两个败类本是正常事情,但在敌视犹太人的基督徒眼中,犹太商人中的败类的行径却被无限放大。以少数无代表性的个体代表整个整体,这种庸俗的做法乃人类之通病,中西方都是一样的。今天,这种排犹的思潮在西方仍然有市场,有想象力丰富者,竟幻想十九世纪以来的最主要的历史事件(如美国内战、一战、二战)都是由犹太银行世家罗斯柴尔德家族在暗中策划的。这种阴谋论在中国同样大受欢迎,有个叫宋鸿兵的人靠抄袭国外这些谰言,写了本《货币战争》,居然成了超级畅销书,骗倒了不少人。有的人甚至因此也和西方人一样仇视起犹太人来,这种思潮出现在和犹太民族只有友谊没有敌意的中国民间(冷战期间官方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批判是另一回事),实在是一件令人震惊、不安的事情。
  有人曾分析现在的中国处于后权威主义阶段,政府在总体上持有极右的态度,凡是不会影响到其统治的事情,就放任自流。所以中萱部就成了保守派的大本营,他们出于保守的本性,强调对文化市场的控制,这些年也的确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比如封杀芙蓉姐姐,限制选秀类节目,从去年年底起又严打互联网上的低俗、黄色内容等,可是他们干的更多的事情却是和他们所鼓吹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相悖的。像《货币战争》这种阴谋论著作,《狼图腾》这种种族主义著作,本应对其做出官方的批评,再严厉点应该限制其流通或干脆禁止发行,却因为迎合了他们的意识形态,而一点也没有受到干涉,导致西方人惊呼现在的中国人的法西斯倾向已经超过了他们。该封的不封,不该封的乱封,这种局面不改观,迟早有一天要出乱子的。
●《以色列史》书中提到的和莱辛下棋的德国犹太思想家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果然和著名音乐家费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有亲戚关系,前者是后者的祖父。不过费·门德尔松一出生就受了洗礼,他只能算是犹太裔基督徒。
●我对于拉丁语和以色列史的研习至此暂告一段落。下个月的主题将是分子生物学和植物分类学。

2009.01.29-30

Jan 27

●去年我买了一本《以色列史》(张倩红著,人民出版社,2008年),但一直没有细读。哈以冲突发生后,我才产生了阅读此书的强烈兴趣。下面是我读完该书第一章和第二章之后的一些读书心得,其他读书心得以后会继续贴出来。
●有人支持以色列对付巴勒斯坦,其理由竟然是以色列人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占据了这片土地,阿拉伯人是后来的。且不说这种历史上早八辈子的先占对当前的国际形势根本没有意义(同样,中国反复声明对钓鱼岛、南沙群岛的先占,主要的意义也只是为了宣传;从国家利益出发我们当然能把它们夺回来就要夺回来,但是光靠宣传肯定是夺不回来的),非要穷根究底的话,以色列人也根本不是这片土地的最早主人。《圣经》中就记载以色列的始祖亚伯拉罕其实是出生于古巴比伦王国的吾珥(今译乌尔)城。今天的考古发现证实乌尔城位于伊拉克南部的幼发拉底河畔。后来亚伯拉罕的父亲他拉带着亚伯拉罕到了哈兰城,位于今土耳其的南部,“肥沃新月”的顶端。他拉就死在哈拉城。之后,亚伯拉罕才继续向今巴勒斯坦地区迁徙,而那里早就有迦南人居住了,那块地方当时也叫迦南。迦南人管他们叫“哈卑路人”,在迦南语中的意思是“渡(幼发拉底)河而来的人”,后来转音为“希伯来人”。可见,连“希伯来人”这个称呼,都是别人给他们的。迦南人后来融入了阿拉伯人,要这么说的话,最终还是阿拉伯人比以色列人先占了巴勒斯坦!
  当然,中国有一位“民间历史学家”宫玉海,肯定是不信这个说法的,因为据他的“考证”,犹太人就是中国上古的“有邰氏”。这个部族最初活动于西亳,后来舜把他们封到“来”这个地方;以后他们继续向西迁徙到了巴勒斯坦,但仍自称“希伯来人”,也就是“西亳来人”。另一位“民间历史学家”苏三更强,硬说亚伯利罕的妾夏甲就是“客家”,所以客家人就是夏甲之子以实玛利的后代,和阿拉伯人共祖了!这些都是学术界人士在酒酣耳热、袒腹剔牙之际顺便想起来时就说一说、想不起来就算了的冷笑话。
●我在前面的笔记中说研究“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科学”意义不大,研究“为什么只有古希腊产生了科学思想”才有较大意义。其实不光是科学,连一神论的宗教都不是那么容易起源的。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原始宗教,却只有以色列人的是一神论,后来发展成犹太教,又从中发展出基督宗教和伊斯兰教,也就是说,天下的一神论宗教都是“单系”的。
  尽管可能会令一些科学主义者不快,但我还是想说,同样“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神论宗教和科学,后来都能在全世界广为流传,它们之间一定有共性。这种共性就是排他性。接受了一神论宗教的神,就不能承认别的神;接受了科学思想,就不能再容忍非科学思想胡作非为。只不过,科学的排他性是建立在尊重客观的基础之上的,有事实在眼前,这种排他性就可以表现得温文尔雅、从容不迫;而一神论宗教的排他性则不是建立在尊重客观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它只好靠气势汹汹地胁迫别人相信它(不信就下地狱),才能扩展自己的领地,然而最终还是斗不过科学,甚至连自己都免不了要分化瓦解、相互攻击了。
  一神论宗教和科学都出自地中海东部地区,也即人类最古老的文明所在地,这不是偶然的。如果说地中海东部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诞生(详见贾雷德·戴蒙德《枪炮、病菌与钢铁》中的论述),那么多个水平相当的部族在这一地区的相遇、交流则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迅速发展。在中国的黄河流域,虽然也有多个部族在这里相遇,但是其中却只有一个部族鹤立鸡群。当一个孤独的胜者是可怕的,因为与这样的胜利相伴的一定是自满和短视。这道理看来对个人、对集体、对社会都是相通的。
●殷罡先生说,以色列人不会永远和伊朗人(波斯人)为敌,因为波斯人对以色列人有大恩。这大恩有两次:一是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攻陷耶路撒冷,焚毁圣殿,灭掉了犹大国,把犹太人掳到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囚”,犹太人历史上的第一圣殿时代结束;后来是波斯皇帝居鲁士在前538年灭掉了新巴比伦,允许犹太人重返耶路撒冷,重建圣殿,由此开始了第二圣殿时代。二是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和后来的拜占庭帝国的国教后,基督徒对犹太人的迫害更甚,不仅在耶路撒冷城大建基督教堂,还不允许犹太人在大部分时间内进入城中;公元614年,波斯进攻拜占庭,夺取了耶路撒冷,焚烧教堂,杀害僧侣,并把全城交给犹太人管理。不过,这次犹太人还没有来得及重建圣殿,三年后,拜占庭的基督徒就又杀回了耶路撒冷,犹太人不仅再次不能进城,连离城5公里以内的地方都不让居住了。
  波斯人以前一直相信琐罗亚斯德教(拜火教、祆教),后来皈依伊斯兰教。但他们主要信仰的是什叶派,由此和主要信仰逊尼派的阿拉伯人相互敌对。说来有趣,什叶派的一些和逊尼派不同的主张,恰恰又是从犹太教那里获得的灵感。然而,时过境迁,二战以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在整个伊斯兰世界蠢蠢欲动,但阿拉伯国家凭着强大的专制统治,压制了这些势力,反而是奉行西式民主的伊朗无法抵挡原教旨主义煽动起的民众情绪。1979年,伊朗爆发革命,国王巴列维被迫流亡国外,宗教领袖霍梅尼上台,伊朗社会在很多方面一下子倒退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虽然伊朗一直继续着不可阻挡的现代化进程,但原教旨主义的影响仍然远未消除。把西方文明当成大敌的伊朗宗教领袖和领导人,也因此一并把和西方国家关系紧密的以色列当成大敌。历史就是这样幽默、这样残酷。
●从某种意义上说,基督徒在历史上长期歧视、迫害犹太人,是犹太人自己造成的后果。在摩西时代,犹太人还是游牧民族,那时定型的律法(也即《摩西五经》中的律法)对游牧生活是合适的。但是,在犹太人在巴基斯坦地区建立王国之后,大部分犹太人改游牧为农耕,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不免使原有的律法显得落后,所以不愿遵行律法的人越来越多,人心涣散,这也是最后造成“巴比伦之囚”惨剧的一个原因。
  不过,“巴比伦之囚”虽然是犹太人刻骨铭心的哀痛,但比起后来的基督徒来,巴比伦人待犹太人要好得多。所以在居鲁士攻灭新巴比伦,释放犹太人之后,大多数犹太人并不愿意抛弃自己在巴比伦的家业返回耶路撒冷,返回的那些人,几乎都是最虔诚的信徒,或是穷人。他们决心要吸取历史教训,重振律法。那么他们是怎么做的呢?《圣经·以斯拉记》记载,大祭司以斯拉要求所有娶异族女子的人一律休掉他们的妻子,所生的混血孩子也不能要。这样的确在血统上净化了犹太民族,但从此也彻底让犹太教成为专属于一个民族的宗教,彻底失去了成为世界宗教的可能性。
  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帝国征服了巴勒斯坦地区,罗马人以及其代理暴虐的统治激起了犹太人的反抗。但是犹太人怎么可能敌得过强大的罗马帝国?在屡战屡败的情况下,不免要有一些人失望、认命,用宗教麻痹自己,幻想将来会有救世主来拯救他们。这时候,犹太教再次显得落后于时代了,所以“耶稣和他的门徒”就大胆对犹太教做了改革,由此创立了基督教。然而,同样挣扎于罗马人淫威之下的不仅仅是犹太人,还有其他民族,为了迎合这些民族的需求,基督教绝不可能继续宣称自己只是犹太人一族的宗教,于是它就宣称自己是全世界的宗教,这样就彻底和犹太教划清了界限。
  无数事实证明,恨和爱一样是促人振作的巨大动力,对于底层的穷苦人民——特别是自认为loser的人——来说,有时恨甚至比爱还要重要。但是,他们不敢恨压迫他们的罗马人,结果就挑了无辜的犹太人当出气筒,就像今天中国的一些愤青幻想日本人、美国人是他们最大的敌人一样。严肃史学界不承认“耶稣和他的门徒”确有其人,只承认可能有原型,但他们的故事都是后来才编出来的。这些编故事的人显然已经以犹太人为敌了,所以他们就宣称,上帝和耶稣立的新约已经取代了和摩西立的旧约,犹太人不仅已经被上帝抛弃了,而且还是耶稣基督的敌人。当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313年立基督教为国教的时候,犹太人的噩运便再次大大地降临了。
  总之,犹太教作为一种民族宗教,让犹太人这样一个三千多年前就成型的民族能够克服种种艰难困苦,一直保留到今天,的确功不可没;然而,这种种艰难困苦,同样也是犹太教带给犹太人的。《圣经》所说的“人类的原罪”,就是这个事实的诗意化表达。犹太人的可怜之处在于,他们没有土地,没有自己一以贯之的国家,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要么保留民族性而承受苦难,要么享受荣华却遗失本原,二者必须择其一而不能兼得。明白这一点,你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后来犹太人那么急切地想要复国了。
●公元66年,犹太人因不满罗马总督弗洛鲁斯的残暴统治,发动了反罗马大起义,史称“犹太战争”。起义持续了7年而最终失败,失败的最后一幕是相当惨烈的:起义领袖以利阿撒尔率近千人(包括妇女和儿童)固守死海边上的马萨达要塞,在罗马人重重围攻之下,要塞马上就要失守之际,他们最终决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于是,男人先杀死自家的妇女和儿童,再选出10人杀死其他男人,最后再由1人杀死其他9人,并放火焚毁要塞,最后这一人也自杀了。只有两名妇女和五名儿童因为躲在地下水道里而死里逃生,并向罗马人讲述了这最后的经历。从此以后,这种宁死不屈的马萨达精神就成为犹太人的宝贵精神,今天,马萨达城堡成了以色列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色列军人入伍时都要在这里宣誓,在誓辞中要庄重声明:“马萨达再也不会陷落!”
  中国历史上和马萨达之围堪比拟的是唐代的睢阳之围。公元757年,在安史之乱叛军的重重包围之下,睢阳城(今河南商丘县)终于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在战马、麻雀、老鼠都被吃完之后,守将张巡下令搜捕全城的妇女杀死——之后再烹煮作为食物。张巡还以身做责地先杀了自己心爱的小妾。睢阳最终陷落,张巡不屈而死。同样是敌众我寡,同样是明知必死,马萨达战士和张巡干了相同的事,就是杀害妇女儿童;只不过,马萨达战士杀人仅仅是为了不让她们落到罗马人手里,杀人之后自己也自杀了;张巡杀人却是为了充当军粮,拼命使自己活下去,宁可落到敌人手里死也不自杀。
  今天看来,马萨达战士和张巡杀害妇女儿童的做法都是十分残忍的,但是张巡的丑恶要大得多,因为他是以食人肉这种败坏更大的道德的行为,去追求一种相对较小的道德(忠诚),不用说今人了,连儒家都不能容忍这种做法。在睢阳之围结束不久,就已经有人非议张巡的行为了,以后历朝历代都有批评者,而以王夫之的批评最深刻。其实“舍生取义”是犹太教和儒家共同信奉的伦理观,只不过,犹太教用神来吓唬人,所以几乎没有人敢干出格的事;儒家却“不语怪力乱神”,从而使中国人养成了实用主义的传统,关键时刻只要实用,敢于干一切出格的事,从而也就背离了儒家精神。
  今天以色列歌颂马萨达,当然不是为了歌颂这种“蔑视人权”的做法,只是歌颂一种精神,这种歌颂也只有在犹太文化语境下才最为合理。至于张巡的行为,即使再怎么有意淡化其灭绝人性的一面,也不宜在今天——也就是中国重建现代社会道德的时候——继续歌颂。凡是在今天还歌颂张巡或水浒“英雄”的人,都是我的思想仇敌。

●牛年初一和硕士导师通了电话。他有两条训诫我牢记在心:其一,一定要在某个独特、但并不过分狭窄的学术领域独占鳌头,使别人一提到这个领域就会首先想到你。其二,一定要面向世界,多用英语和国外学者交流;只要融入国际学术圈,发SCI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不用忧虑。

2009.01.27

Jan 24

●在太原的头三天,一直在学拉丁语,古典、教会、植物三种拉丁语齐头并进。本次的笔记就以拉丁语为主题。

  在著名的美国密苏里植物园网站上,两位苔藓专家R. H. Zander和P. M. Eckel开设了一个专栏,专门讨论”res botanica”,翻出来就是“植物学事宜”。Eckel在上面贴了一篇笔记,讨论植物学拉丁语名词变格的问题,我觉得很有意思。

  拉丁语名词有五种变格法,其中属于第一变格法的名词,大多数以-a作为其单数主格结尾,单数其他格和复数各格的词尾变化十分规则,而且这些名词几乎都是阴性(仅有少数例外),所以在拉丁语教科书中,第一变格法总是最先介绍,有助于让初学者由浅入深地掌握拉丁语名词的变化。

  但是,植物学拉丁语和经典拉丁语不同,它起用了大量的希腊语词汇。由于希腊语也是一种屈折丰富的语言,有自己的变格法,因此这就使植物学拉丁语的变格复杂化了。在植物学拉丁语中,属于第一变格法的名词,除了上述以-a结尾的,还有一种是以长音-e结尾的,对应的是希腊语词尾-η。这一类名词,绝大多数也都是阴性。很多来自希腊语的女性名字都属于这一类,如在九个缪斯女神中,就有四个(音乐女神Euterpe, 悲剧女神Melpomene,舞蹈女神Terpsichore,史诗女神Calliope)的名字是这样的。

  W. T. Stearn在他的名著《植物学拉丁语》(Botanical Latin)中给出了这类名词在单数时的变格范例,有三个格的词尾和-a类不同,包括:单数属格以-es(而不是-ae)结尾,单数受格以-en(而不是-am)结尾,单数夺格以-e(而不是-a)结尾。由此便可以正确写出Aloe(芦荟属)、Buchloe(野牛草属)、Anemone(银莲花属)、Daphne(瑞香属)、Silene(蝇子草属)等属名的变格形式。但是,有两个问题Stearn没有解决:一,复数各格的词尾如何?二,在介绍完上述的范例后,Stearn指出rhaphe(种脊)这个术语也属于这一类,但在书末的词汇表中,却说rhaphe属于第三变格法,哪个是正确的?

  Eckel的文章对这两个问题提出了建议。她根据语言学家对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埃涅阿德》的考察,指出这类名词的复数各格词尾是和-a类完全相同的。对于rhaphe,她则建议以后最好还是按上述第一变格法的范例来变格,以尽量减少植物学拉丁语词法的复杂性和记忆负担。

  Stearn还指出America(美洲,美国)有Americe的形式,Eckel同样建议只使用America而不要使用Americe。她并给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最佳拉丁语表述:Res Publicae Foederatae Americae。其中的res publicae是res publica的复数,而res publica正是英语中republic(共和国)的词源。Eckel指出在一些文献中,res和publica两词常常连写,但这并不是好拉丁文,地道的写法仍然应该将两词分开。

  仿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拉丁语就应该是Res Publica Popularis Sinica。《中国植物志》的拉丁语书名正是Flora Reipublicae Popularis Sinicae(简作FRPS),不过其中的reipublicae也是连写形式,应该分写成rei publicae(为res publica的属格)。在拉丁文维基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却被写成Res Publica Popularis Sinarum,也即用名词Sina的复数属格而不是其形容词Sinica表示国名中的“中国(的)”之义,这在我看来是很不妥当的(而且Sina用复数也匪夷所思)。

●Stearn的《植物学拉丁语》是一部力作,在植物学界评价很高,Eckel在她的笔记中,盛赞这本书是“有关植物学拉丁语的经典宝藏”(classic treasure on botanical Latin),称书后半部的词汇表是它的“胜利的结尾”(triumphant ending)。但就是这样的一本书,照样有错误,而且远没有解决植物学拉丁语的全部问题。Stearn在“书前自辩”中曾谦虚地说,这本书不是一个结束,只是一个开始。这本书当然不是一个开始,而是一块辉煌的里程碑,但是它的确不是一个结束。

  章太炎有一句名言:“前修未密,后出转精”。Stearn已经去世多年,《植物学拉丁语》出到第4版,不可能再出新版了,“后出转精”的工作,Stearn本人不可能再完成了,只有依靠我等后人。我们如果要出自己的植物学拉丁语教材,实在没有理由比Stearn还差。然而遗憾的是,事实并不是这样。

  曾经有一个系统中心的博士生拿着一本国产拉丁语教材问我拉丁语问题,从此我知道了这本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植物学拉丁文》(在这里略去作者名)。离京之前,我专门到国家图书馆借了这本书,粗看之后,实在是忍不住不说它的坏话。全书大量摘抄了Stearn的书,有时甚至连举例都没变,这也罢了;Stearn书中的不足,这本书却几乎没有补充改进,反而更增添了它的混乱。

  植物学拉丁语常被称为是“死”语言,除了因为几乎没有人再用拉丁语进行日常交流外,还因为它已经成了一门书面语言,很少有付诸口头的机会。但是,再书面的语言,也总会有个念法,就好比是复杂的数学公式,一般也都有约定俗成的固定念法。Stearn在他的书中简单介绍了拉丁语的元音字母有长短音,不管是英语式念法还是改良学院式念法,都有这种区别。但是,Stearn的书的着重点并不在读音,所以他并没有在词汇表中给每个词注出长短音,因此读者即使掌握了字母的念法,仍然不能准确念出每个单词。如果我们要在介绍植物学拉丁语发音上胜过Stearn,别无他法,只有给每个词注出长短音。这当然是一件很浩大的学术工程,但非此不能“后出转精”。科大版《植物学拉丁文》的作者显然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甚至连英语式念法和改良学院式念法的由来都不了然。尽管他试图用国际音标为拉丁字母注音,这一点可称赞,但是所注的音却只能用“乱七八糟”来形容。这一章也是全书中质量最次的一章。

  Stearn在介绍第三变格法名词的变格时,分类过细,介绍过于繁琐,并不利于学习。以我的经验,第三变格法名词虽然词根变化复杂,性属也无常规,但还是有内在一致性的。然而,科大版《植物学拉丁文》的作者显然对拉丁语名词变格缺乏足够的认识,书中对第三变格法名词的介绍固然简单,却不简明,还不如Stearn,而且居然出现了“对于这么复杂的词尾变化,我们不必去记忆,说实话,也记不住,只好在使用时去查表”这种庸俗的话,实在不可原谅。这种自甘鄙陋的话,在讲课时说说可以,因为教师讲课要取得好的效果,一个重要的方法是要让学生感到他和他们有亲近感,自甘鄙陋正是这种提升亲近感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正式出版教材的时候,还把这种话写进去,就是在向读者自我糟践了。如果学者的尊严在专著中都不能体现,还能在哪里体现?

  Stearn写作《植物学拉丁文》的时候,网络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所以如果读者想了解词汇的更详细的由来、发音和意义,他建议他们去参考其他几部大块头著作。现在,我们完全可以在网络上给大家提供详尽的词汇表,因此现在如果要新编植物学拉丁语教材,应该走纸媒和网媒结合的道路,在推出纸质专著的同时,配套建设网站和数据库。科大版《植物学拉丁文》的作者也没有这种意识,说好听点,这本书只不过是在未有理想的植物学拉丁语教材之前,应急性地填补一下空白罢了。

●我曾经在第五篇笔记中说,如果不是把用SCI考核学术成绩的办法引入植物所,植物所的分类学研究肯定不能像现在这样多少追上了国际的主流。但是这样做也有缺点,众所周知,对SCI的追逐会导致急功近利。急功近利有好几种表现形式,重论文的数量而非质量(比如,靠在Taxon上发只占半页的proposal赚SCI,在今年的学术年会上,汪小全副主任批评了这种做法,并故意把系统中心在2008年发的8篇SCI写成4+4,意思是8篇里有4篇是原创性论文,另4篇只不过是proposal,必须区别对待)是其一,重研究内容的前沿性而非基础性也是其一。对于植物所的分类学研究来说,第二种急功近利特别严重。作为国内分类学研究水平最高的研究机构之一,又位于首都,享有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国内外信息交流条件,植物所现在的年轻一代里却没有一个精通拉丁语的人,也没有一个精通植物学史的人,连植物考据学都是中断了几十年才恢复了研究,这是很不应该的。

  像植物鉴定、植物学文献(含拉丁语)、植物学史这样的本学科的基础研究,特别注重经验、阅历的积累,一个人非专门研究不能精通,因此具有“绝学”的性质。宋儒张载有一句名言:“为往圣继绝学”。植物所作为分类学的顶级机构,有义务“为往圣继绝学”。我毫不隐讳地说,“继绝学者”群集于植物所,这才是正常情况;植物所没有“继绝学者”,地方研究所和院校却出现了“继绝学者”,甚至出现了强不能以为能的“继绝学者”,这并不是学术繁荣的体现,恰恰是一种不正常的情况。

  好在这种局面快结束了。我本人立志作植物学文献和植物学史的“继绝学者”,我的好友刘冰立志作植物鉴定的“继绝学者”。我们不仅对自己将来的成就有信心,而且对壮耀研究所的名声也有信心。

2009.01.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