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博客 http://xysblogs.org Fri, 23 Oct 2026 09:19:00 +0000 中国人工智能大跃进的智障逻辑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53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53#comments Fri, 23 Oct 2026 09:19:00 +0000 方舟子 学术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53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这段时间,美国在讨论人工智能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有多大,会不会导致人类灭亡。一些人工智能的业内人士发出警告建议放慢人工智能的研发。美国政坛也有不少人提出应该将人工智能管起来。加州作为全世界人工智能研发的中心,其议会已经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要对人工智能进行管控。加州州长最近也呼吁,人工智能应该有一个终结开关,如果人工智能失控了,就赶快把这个开关关了。

 

但是在中国是不会出现这种讨论,也不可能允许这种讨论的。中国上上下下都对人工智能特别亢奋,都想要大干快上,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这里面有商业的因素,想靠人工智能赚钱,还有所谓爱国主义因素,要跟美国竞争,赶超美国。

 

在中国开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会,有国际级的,也有学校内部开的,都在讲中国什么时候在人工智能方面超过美国。我看到一个在清华大学开的关于人工智能的会议视频,参加会议的北大智能学院的副院长,姓林,被主持人问到了这个问题:中国人工智能什么时候能够超过美国?林院长说,中国超过美国,那是肯定的,今年未必能够超过美国,三五年内必定胜过美国。

 

香港科大首席副校长,姓郭,也是搞人工智能的。他虽然是香港科大的副校长,但其实是大陆人。郭校长是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的,自称1985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系一级荣誉学士学位。中国什么时候搞过什么一级荣誉这种称呼?就是骗香港人。郭校长说,五年后,出版业就要消失,人类写书将完全由机器人代替。这帮人都指望着人们健忘,三五年之后,忘了他们做的这些非常弱智的预测,

 

林院长说三五年内中国人工智能必胜美国,还不是随口一说。他提出了三条理由。第一条理由,中国有巨大的优势:举国体制,中央领导。也就是说在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国都在搞人工智能,所以就能够胜过美国。

 

虽然川普一直想当中央领导,但是美国没有中央领导,也没有举国体制、大家全都在搞人工智能。那么为什么美国人工智能就领先了呢?美国人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我们没有举国体制,没有中央领导,人工智能才遥遥领先呢?中央领导、举国体制究竟是搞人工智能的优势还是劣势?

 

举国体制这种说法是从中国体育界搬过来的。中国以前在体育方面很落后,后来之所以能够拿了很多奥运金牌,靠的是举国体制。举国体制在某一些方面的确是很有效的。就体育而言,那些在别的国家是冷门的,没什么人感兴趣的项目,中国靠举国体制,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从小就培养某一方面的运动员,那么的确是可以干得不错的,可以拿到一大堆金牌。但是对于别的国家很热门的项目,搞举国体制就未必有效。如果举国体制那么有效的话,中国又何必花那么大的价钱从美国挖谷爱凌呢?难道谷爱凌是美国的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吗?中国足球哪一天不再是世界垫底的,不再是末流的球队了,那时候再来吹举国体制多么牛吧。

 

林院长还提了一条理由,不管是中国、美国,研发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大部分是华人,而中国华人多,这就是中国搞人工智能的一大优势。

 

中国搞人工智能当然几乎都是华人,这是废话。美国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的确相当多是华人,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美籍华人,美国自己培养的。一部分是在中国读了本科,到美国名校的计算机科学系读了博士,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其实也可以算是美国培养的。美国华人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去搞计算机科学呢?那跟美国华人的传统有关系。美国华人子弟读书好的,以前最喜欢学工程,后来变成了学计算机科学,因为职业比较稳定,收入高。美国华人子弟也喜欢学医,也是一样的道理。

 

但是,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华人多,不等于华人多了,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就会多。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人工智能搞得好,不是遗传的,不靠华人多取胜。美国NBA球星大部分都是黑人,这也是文化传统,如果有哪个非洲国家的人说,我们的篮球三五年内就会超过美国,因为我们黑人多。大家是不是觉得这很可笑呢?

 

林院长说中国还有第三个优势,电多。搞人工智能是需要用到很多电,特别是现在数据中心越建越多,当然很耗电了。搞人工智能需要有很多电,但不等于电多,人工智能就搞得好。这完全也是两码事。

 

美国因为搞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很耗电,所以美国民间反对建数据中心的人很多,阻力大。但是那不是因为美国缺电,而是因为电价的高低跟用电量是挂钩的,数据中心耗电多了,电价就上涨,周围的居民当然就反对了。一个解决方案是建数据中心,配套搞发电厂自己发电。

 

美国居民反对建数据中心,还有一个原因,数据中心为了冷却要用很多淡水,抢居民的用水,也会导致水价上涨。林院长怎么不说,中国搞人工智能有优势,水多。他敢跟美国比谁水更多吗?

 

所以你看,中国这些领导人工智能研究的人,脑子没有一点智能,连最基本的逻辑思维都没有。北大智能学院是不是应该改一个名称,改叫智障学院?中国人工智能都是一帮智障在搞的话,还想超过美国?美国人如果知道中国是一帮智障在搞人工智能,可以放心了。

 

其实中国搞人工智能,想要超过美国,面临着很大的障碍。第一大障碍,硬件障碍,最先进的芯片技术还掌握在美国手里。人工智能搞下去,对芯片性能的要求就越来越高。最先进的芯片人家不卖给你,你怎么去跟人家竞争呢?现在虽然川普为了赚钱,放开了一些,某些英伟达的先进芯片可以卖给中国了,但是并不包括最先进的芯片。中国要搞到最先进的芯片,只能是用不正当的手段,靠走私或兜圈子购买。那毕竟只能算是聊胜于无,不能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赶超。

 

以前中国还知道存在芯片的问题。有一段时间,也想要靠中央领导、举国体制搞芯片。搞了这么几年,搞出了什么东西来了?难道搞出了用加速器当光刻机了?还是以为靠华为骗人的韬定律,就可以解决芯片的问题了?芯片问题绝对不是三五年内就能够解决的。

 

第二个问题是言论自由问题。现在最热的、大家用得最多的人工智能模型,是大语言模型。涉及到语言,那就涉及到言论的问题了。美国搞这些大语言模型,实际上也涉及到言论怎么管控的问题。加州通过的那些要管控人工智能的法律,就包括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给出了有害的言论,要怎么样保护小孩的利益,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唆使人们自杀或者教人们研发生物武器,诸如此类。

 

中国对言论管控当然比美国重视多了,因为涉及到政治的问题,所谓政治敏感性的言论中国那些大语言模型敢放出来?肯定是要严加管控的。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万一人工智能失控了,不听话了,怎么办?哪一天如果中国的人工智能真的失控了,输出了一大堆政治敏感的内容,攻击起中央领导了,中央领导马上就会下令将中国的人工智能的电源全部都给拔了,中国有再多的电也没用。

 

2026.9.22.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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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美国在讨论人工智能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有多大,会不会导致人类灭亡。一些人工智能的业内人士发出警告建议放慢人工智能的研发。美国政坛也有不少人提出应该将人工智能管起来。加州作为全世界人工智能研发的中心,其议会已经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要对人工智能进行管控。加州州长最近也呼吁,人工智能应该有一个终结开关,如果人工智能失控了,就赶快把这个开关关了。

 

但是在中国是不会出现这种讨论,也不可能允许这种讨论的。中国上上下下都对人工智能特别亢奋,都想要大干快上,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这里面有商业的因素,想靠人工智能赚钱,还有所谓爱国主义因素,要跟美国竞争,赶超美国。

 

在中国开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会,有国际级的,也有学校内部开的,都在讲中国什么时候在人工智能方面超过美国。我看到一个在清华大学开的关于人工智能的会议视频,参加会议的北大智能学院的副院长,姓林,被主持人问到了这个问题:中国人工智能什么时候能够超过美国?林院长说,中国超过美国,那是肯定的,今年未必能够超过美国,三五年内必定胜过美国。

 

香港科大首席副校长,姓郭,也是搞人工智能的。他虽然是香港科大的副校长,但其实是大陆人。郭校长是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的,自称1985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系一级荣誉学士学位。中国什么时候搞过什么一级荣誉这种称呼?就是骗香港人。郭校长说,五年后,出版业就要消失,人类写书将完全由机器人代替。这帮人都指望着人们健忘,三五年之后,忘了他们做的这些非常弱智的预测,

 

林院长说三五年内中国人工智能必胜美国,还不是随口一说。他提出了三条理由。第一条理由,中国有巨大的优势:举国体制,中央领导。也就是说在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国都在搞人工智能,所以就能够胜过美国。

 

虽然川普一直想当中央领导,但是美国没有中央领导,也没有举国体制、大家全都在搞人工智能。那么为什么美国人工智能就领先了呢?美国人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我们没有举国体制,没有中央领导,人工智能才遥遥领先呢?中央领导、举国体制究竟是搞人工智能的优势还是劣势?

 

举国体制这种说法是从中国体育界搬过来的。中国以前在体育方面很落后,后来之所以能够拿了很多奥运金牌,靠的是举国体制。举国体制在某一些方面的确是很有效的。就体育而言,那些在别的国家是冷门的,没什么人感兴趣的项目,中国靠举国体制,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从小就培养某一方面的运动员,那么的确是可以干得不错的,可以拿到一大堆金牌。但是对于别的国家很热门的项目,搞举国体制就未必有效。如果举国体制那么有效的话,中国又何必花那么大的价钱从美国挖谷爱凌呢?难道谷爱凌是美国的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吗?中国足球哪一天不再是世界垫底的,不再是末流的球队了,那时候再来吹举国体制多么牛吧。

 

林院长还提了一条理由,不管是中国、美国,研发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大部分是华人,而中国华人多,这就是中国搞人工智能的一大优势。

 

中国搞人工智能当然几乎都是华人,这是废话。美国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的确相当多是华人,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美籍华人,美国自己培养的。一部分是在中国读了本科,到美国名校的计算机科学系读了博士,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其实也可以算是美国培养的。美国华人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去搞计算机科学呢?那跟美国华人的传统有关系。美国华人子弟读书好的,以前最喜欢学工程,后来变成了学计算机科学,因为职业比较稳定,收入高。美国华人子弟也喜欢学医,也是一样的道理。

 

但是,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华人多,不等于华人多了,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就会多。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人工智能搞得好,不是遗传的,不靠华人多取胜。美国NBA球星大部分都是黑人,这也是文化传统,如果有哪个非洲国家的人说,我们的篮球三五年内就会超过美国,因为我们黑人多。大家是不是觉得这很可笑呢?

 

林院长说中国还有第三个优势,电多。搞人工智能是需要用到很多电,特别是现在数据中心越建越多,当然很耗电了。搞人工智能需要有很多电,但不等于电多,人工智能就搞得好。这完全也是两码事。

 

美国因为搞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很耗电,所以美国民间反对建数据中心的人很多,阻力大。但是那不是因为美国缺电,而是因为电价的高低跟用电量是挂钩的,数据中心耗电多了,电价就上涨,周围的居民当然就反对了。一个解决方案是建数据中心,配套搞发电厂自己发电。

 

美国居民反对建数据中心,还有一个原因,数据中心为了冷却要用很多淡水,抢居民的用水,也会导致水价上涨。林院长怎么不说,中国搞人工智能有优势,水多。他敢跟美国比谁水更多吗?

 

所以你看,中国这些领导人工智能研究的人,脑子没有一点智能,连最基本的逻辑思维都没有。北大智能学院是不是应该改一个名称,改叫智障学院?中国人工智能都是一帮智障在搞的话,还想超过美国?美国人如果知道中国是一帮智障在搞人工智能,可以放心了。

 

其实中国搞人工智能,想要超过美国,面临着很大的障碍。第一大障碍,硬件障碍,最先进的芯片技术还掌握在美国手里。人工智能搞下去,对芯片性能的要求就越来越高。最先进的芯片人家不卖给你,你怎么去跟人家竞争呢?现在虽然川普为了赚钱,放开了一些,某些英伟达的先进芯片可以卖给中国了,但是并不包括最先进的芯片。中国要搞到最先进的芯片,只能是用不正当的手段,靠走私或兜圈子购买。那毕竟只能算是聊胜于无,不能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赶超。

 

以前中国还知道存在芯片的问题。有一段时间,也想要靠中央领导、举国体制搞芯片。搞了这么几年,搞出了什么东西来了?难道搞出了用加速器当光刻机了?还是以为靠华为骗人的韬定律,就可以解决芯片的问题了?芯片问题绝对不是三五年内就能够解决的。

 

第二个问题是言论自由问题。现在最热的、大家用得最多的人工智能模型,是大语言模型。涉及到语言,那就涉及到言论的问题了。美国搞这些大语言模型,实际上也涉及到言论怎么管控的问题。加州通过的那些要管控人工智能的法律,就包括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给出了有害的言论,要怎么样保护小孩的利益,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唆使人们自杀或者教人们研发生物武器,诸如此类。

 

中国对言论管控当然比美国重视多了,因为涉及到政治的问题,所谓政治敏感性的言论中国那些大语言模型敢放出来?肯定是要严加管控的。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万一人工智能失控了,不听话了,怎么办?哪一天如果中国的人工智能真的失控了,输出了一大堆政治敏感的内容,攻击起中央领导了,中央领导马上就会下令将中国的人工智能的电源全部都给拔了,中国有再多的电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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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工智能大跃进的智障逻辑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52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52#comments Fri, 23 Oct 2026 09:18:08 +0000 方舟子 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52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这段时间,美国在讨论人工智能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有多大,会不会导致人类灭亡。一些人工智能的业内人士发出警告建议放慢人工智能的研发。美国政坛也有不少人提出应该将人工智能管起来。加州作为全世界人工智能研发的中心,其议会已经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要对人工智能进行管控。加州州长最近也呼吁,人工智能应该有一个终结开关,如果人工智能失控了,就赶快把这个开关关了。

 

但是在中国是不会出现这种讨论,也不可能允许这种讨论的。中国上上下下都对人工智能特别亢奋,都想要大干快上,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这里面有商业的因素,想靠人工智能赚钱,还有所谓爱国主义因素,要跟美国竞争,赶超美国。

 

在中国开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会,有国际级的,也有学校内部开的,都在讲中国什么时候在人工智能方面超过美国。我看到一个在清华大学开的关于人工智能的会议视频,参加会议的北大智能学院的副院长,姓林,被主持人问到了这个问题:中国人工智能什么时候能够超过美国?林院长说,中国超过美国,那是肯定的,今年未必能够超过美国,三五年内必定胜过美国。

 

香港科大首席副校长,姓郭,也是搞人工智能的。他虽然是香港科大的副校长,但其实是大陆人。郭校长是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的,自称1985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系一级荣誉学士学位。中国什么时候搞过什么一级荣誉这种称呼?就是骗香港人。郭校长说,五年后,出版业就要消失,人类写书将完全由机器人代替。这帮人都指望着人们健忘,三五年之后,忘了他们做的这些非常弱智的预测,

 

林院长说三五年内中国人工智能必胜美国,还不是随口一说。他提出了三条理由。第一条理由,中国有巨大的优势:举国体制,中央领导。也就是说在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国都在搞人工智能,所以就能够胜过美国。

 

虽然川普一直想当中央领导,但是美国没有中央领导,也没有举国体制、大家全都在搞人工智能。那么为什么美国人工智能就领先了呢?美国人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我们没有举国体制,没有中央领导,人工智能才遥遥领先呢?中央领导、举国体制究竟是搞人工智能的优势还是劣势?

 

举国体制这种说法是从中国体育界搬过来的。中国以前在体育方面很落后,后来之所以能够拿了很多奥运金牌,靠的是举国体制。举国体制在某一些方面的确是很有效的。就体育而言,那些在别的国家是冷门的,没什么人感兴趣的项目,中国靠举国体制,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从小就培养某一方面的运动员,那么的确是可以干得不错的,可以拿到一大堆金牌。但是对于别的国家很热门的项目,搞举国体制就未必有效。如果举国体制那么有效的话,中国又何必花那么大的价钱从美国挖谷爱凌呢?难道谷爱凌是美国的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吗?中国足球哪一天不再是世界垫底的,不再是末流的球队了,那时候再来吹举国体制多么牛吧。

 

林院长还提了一条理由,不管是中国、美国,研发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大部分是华人,而中国华人多,这就是中国搞人工智能的一大优势。

 

中国搞人工智能当然几乎都是华人,这是废话。美国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的确相当多是华人,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美籍华人,美国自己培养的。一部分是在中国读了本科,到美国名校的计算机科学系读了博士,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其实也可以算是美国培养的。美国华人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去搞计算机科学呢?那跟美国华人的传统有关系。美国华人子弟读书好的,以前最喜欢学工程,后来变成了学计算机科学,因为职业比较稳定,收入高。美国华人子弟也喜欢学医,也是一样的道理。

 

但是,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华人多,不等于华人多了,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就会多。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人工智能搞得好,不是遗传的,不靠华人多取胜。美国NBA球星大部分都是黑人,这也是文化传统,如果有哪个非洲国家的人说,我们的篮球三五年内就会超过美国,因为我们黑人多。大家是不是觉得这很可笑呢?

 

林院长说中国还有第三个优势,电多。搞人工智能是需要用到很多电,特别是现在数据中心越建越多,当然很耗电了。搞人工智能需要有很多电,但不等于电多,人工智能就搞得好。这完全也是两码事。

 

美国因为搞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很耗电,所以美国民间反对建数据中心的人很多,阻力大。但是那不是因为美国缺电,而是因为电价的高低跟用电量是挂钩的,数据中心耗电多了,电价就上涨,周围的居民当然就反对了。一个解决方案是建数据中心,配套搞发电厂自己发电。

 

美国居民反对建数据中心,还有一个原因,数据中心为了冷却要用很多淡水,抢居民的用水,也会导致水价上涨。林院长怎么不说,中国搞人工智能有优势,水多。他敢跟美国比谁水更多吗?

 

所以你看,中国这些领导人工智能研究的人,脑子没有一点智能,连最基本的逻辑思维都没有。北大智能学院是不是应该改一个名称,改叫智障学院?中国人工智能都是一帮智障在搞的话,还想超过美国?美国人如果知道中国是一帮智障在搞人工智能,可以放心了。

 

其实中国搞人工智能,想要超过美国,面临着很大的障碍。第一大障碍,硬件障碍,最先进的芯片技术还掌握在美国手里。人工智能搞下去,对芯片性能的要求就越来越高。最先进的芯片人家不卖给你,你怎么去跟人家竞争呢?现在虽然川普为了赚钱,放开了一些,某些英伟达的先进芯片可以卖给中国了,但是并不包括最先进的芯片。中国要搞到最先进的芯片,只能是用不正当的手段,靠走私或兜圈子购买。那毕竟只能算是聊胜于无,不能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赶超。

 

以前中国还知道存在芯片的问题。有一段时间,也想要靠中央领导、举国体制搞芯片。搞了这么几年,搞出了什么东西来了?难道搞出了用加速器当光刻机了?还是以为靠华为骗人的韬定律,就可以解决芯片的问题了?芯片问题绝对不是三五年内就能够解决的。

 

第二个问题是言论自由问题。现在最热的、大家用得最多的人工智能模型,是大语言模型。涉及到语言,那就涉及到言论的问题了。美国搞这些大语言模型,实际上也涉及到言论怎么管控的问题。加州通过的那些要管控人工智能的法律,就包括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给出了有害的言论,要怎么样保护小孩的利益,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唆使人们自杀或者教人们研发生物武器,诸如此类。

 

中国对言论管控当然比美国重视多了,因为涉及到政治的问题,所谓政治敏感性的言论中国那些大语言模型敢放出来?肯定是要严加管控的。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万一人工智能失控了,不听话了,怎么办?哪一天如果中国的人工智能真的失控了,输出了一大堆政治敏感的内容,攻击起中央领导了,中央领导马上就会下令将中国的人工智能的电源全部都给拔了,中国有再多的电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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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美国在讨论人工智能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有多大,会不会导致人类灭亡。一些人工智能的业内人士发出警告建议放慢人工智能的研发。美国政坛也有不少人提出应该将人工智能管起来。加州作为全世界人工智能研发的中心,其议会已经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要对人工智能进行管控。加州州长最近也呼吁,人工智能应该有一个终结开关,如果人工智能失控了,就赶快把这个开关关了。

 

但是在中国是不会出现这种讨论,也不可能允许这种讨论的。中国上上下下都对人工智能特别亢奋,都想要大干快上,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这里面有商业的因素,想靠人工智能赚钱,还有所谓爱国主义因素,要跟美国竞争,赶超美国。

 

在中国开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会,有国际级的,也有学校内部开的,都在讲中国什么时候在人工智能方面超过美国。我看到一个在清华大学开的关于人工智能的会议视频,参加会议的北大智能学院的副院长,姓林,被主持人问到了这个问题:中国人工智能什么时候能够超过美国?林院长说,中国超过美国,那是肯定的,今年未必能够超过美国,三五年内必定胜过美国。

 

香港科大首席副校长,姓郭,也是搞人工智能的。他虽然是香港科大的副校长,但其实是大陆人。郭校长是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的,自称1985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系一级荣誉学士学位。中国什么时候搞过什么一级荣誉这种称呼?就是骗香港人。郭校长说,五年后,出版业就要消失,人类写书将完全由机器人代替。这帮人都指望着人们健忘,三五年之后,忘了他们做的这些非常弱智的预测,

 

林院长说三五年内中国人工智能必胜美国,还不是随口一说。他提出了三条理由。第一条理由,中国有巨大的优势:举国体制,中央领导。也就是说在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国都在搞人工智能,所以就能够胜过美国。

 

虽然川普一直想当中央领导,但是美国没有中央领导,也没有举国体制、大家全都在搞人工智能。那么为什么美国人工智能就领先了呢?美国人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我们没有举国体制,没有中央领导,人工智能才遥遥领先呢?中央领导、举国体制究竟是搞人工智能的优势还是劣势?

 

举国体制这种说法是从中国体育界搬过来的。中国以前在体育方面很落后,后来之所以能够拿了很多奥运金牌,靠的是举国体制。举国体制在某一些方面的确是很有效的。就体育而言,那些在别的国家是冷门的,没什么人感兴趣的项目,中国靠举国体制,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从小就培养某一方面的运动员,那么的确是可以干得不错的,可以拿到一大堆金牌。但是对于别的国家很热门的项目,搞举国体制就未必有效。如果举国体制那么有效的话,中国又何必花那么大的价钱从美国挖谷爱凌呢?难道谷爱凌是美国的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吗?中国足球哪一天不再是世界垫底的,不再是末流的球队了,那时候再来吹举国体制多么牛吧。

 

林院长还提了一条理由,不管是中国、美国,研发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大部分是华人,而中国华人多,这就是中国搞人工智能的一大优势。

 

中国搞人工智能当然几乎都是华人,这是废话。美国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物的确相当多是华人,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美籍华人,美国自己培养的。一部分是在中国读了本科,到美国名校的计算机科学系读了博士,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其实也可以算是美国培养的。美国华人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去搞计算机科学呢?那跟美国华人的传统有关系。美国华人子弟读书好的,以前最喜欢学工程,后来变成了学计算机科学,因为职业比较稳定,收入高。美国华人子弟也喜欢学医,也是一样的道理。

 

但是,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华人多,不等于华人多了,搞人工智能的顶尖人才就会多。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人工智能搞得好,不是遗传的,不靠华人多取胜。美国NBA球星大部分都是黑人,这也是文化传统,如果有哪个非洲国家的人说,我们的篮球三五年内就会超过美国,因为我们黑人多。大家是不是觉得这很可笑呢?

 

林院长说中国还有第三个优势,电多。搞人工智能是需要用到很多电,特别是现在数据中心越建越多,当然很耗电了。搞人工智能需要有很多电,但不等于电多,人工智能就搞得好。这完全也是两码事。

 

美国因为搞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很耗电,所以美国民间反对建数据中心的人很多,阻力大。但是那不是因为美国缺电,而是因为电价的高低跟用电量是挂钩的,数据中心耗电多了,电价就上涨,周围的居民当然就反对了。一个解决方案是建数据中心,配套搞发电厂自己发电。

 

美国居民反对建数据中心,还有一个原因,数据中心为了冷却要用很多淡水,抢居民的用水,也会导致水价上涨。林院长怎么不说,中国搞人工智能有优势,水多。他敢跟美国比谁水更多吗?

 

所以你看,中国这些领导人工智能研究的人,脑子没有一点智能,连最基本的逻辑思维都没有。北大智能学院是不是应该改一个名称,改叫智障学院?中国人工智能都是一帮智障在搞的话,还想超过美国?美国人如果知道中国是一帮智障在搞人工智能,可以放心了。

 

其实中国搞人工智能,想要超过美国,面临着很大的障碍。第一大障碍,硬件障碍,最先进的芯片技术还掌握在美国手里。人工智能搞下去,对芯片性能的要求就越来越高。最先进的芯片人家不卖给你,你怎么去跟人家竞争呢?现在虽然川普为了赚钱,放开了一些,某些英伟达的先进芯片可以卖给中国了,但是并不包括最先进的芯片。中国要搞到最先进的芯片,只能是用不正当的手段,靠走私或兜圈子购买。那毕竟只能算是聊胜于无,不能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赶超。

 

以前中国还知道存在芯片的问题。有一段时间,也想要靠中央领导、举国体制搞芯片。搞了这么几年,搞出了什么东西来了?难道搞出了用加速器当光刻机了?还是以为靠华为骗人的韬定律,就可以解决芯片的问题了?芯片问题绝对不是三五年内就能够解决的。

 

第二个问题是言论自由问题。现在最热的、大家用得最多的人工智能模型,是大语言模型。涉及到语言,那就涉及到言论的问题了。美国搞这些大语言模型,实际上也涉及到言论怎么管控的问题。加州通过的那些要管控人工智能的法律,就包括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给出了有害的言论,要怎么样保护小孩的利益,要怎么样避免人工智能唆使人们自杀或者教人们研发生物武器,诸如此类。

 

中国对言论管控当然比美国重视多了,因为涉及到政治的问题,所谓政治敏感性的言论中国那些大语言模型敢放出来?肯定是要严加管控的。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万一人工智能失控了,不听话了,怎么办?哪一天如果中国的人工智能真的失控了,输出了一大堆政治敏感的内容,攻击起中央领导了,中央领导马上就会下令将中国的人工智能的电源全部都给拔了,中国有再多的电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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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危险究竟会有多大?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51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51#comments Thu, 22 Oct 2026 11:23:51 +0000 方舟子 科普文章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51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自从ChatGPT横空出世以来,就一直有一种论调,认为以后随着AI的发展,会变成超级智能,是人类没法理解、控制的。超级智能会反过来控制全世界,导致人类灭绝。以前宣扬这种末日论的主要是业外人士,但是这段时间,连AI的业内人士也在宣扬这种论调,所以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了。

 

事情的起因是,Anthropic的一个研究员辞职,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说在本年代结束之前,也就是在短短的几年内,AI就会将所有的人都杀死。Anthropic一个负责安全问题的主管,跟帖表示赞同这个人的看法,还说AI灭绝人类的概率大约10%。随后,Anthropic的GEO发表了一篇文章,呼吁要重视AI的危险性,建议先将AI的研发速度放慢,来讨论要怎么样对付这个问题。OpenAI的GEO也表示同意,虽然是竞争对手。马斯克也凑热闹跟着表示同意。但是业内人士也有反对的,黄仁勋、扎克伯格都认为这是夸大了AI的危险性,AI的研发速度不应该减缓。

 

如果认为AI以后会变成超级智能,灭绝了人类,那是科幻看多了。目前的AI并不真正具有智能,更不要说会变成超级智能。这种末日论没有必要认真对待。但是,AI如果失控了,会带来重大的灾难,这个危险性是存在的,而且越来越有可能发生。

 

这是因为现在AI具有了编程能力,而且是自我编程的能力。目前搞AI的大公司在研发的下一代的AI模型,就是想利用AI的自我编程的能力,研发出递归式自我改进模型,想以后放手让AI模型自己进化,自己不停地编程、改进,变得速度越来越快,效率越来越高,越来越聪明,威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虽然有自我编程的能力,但是还需要人类输入做判断。以后如果真的完全不需要人类的干预,AI可以自我进化了,那么就跟生物的自我进化一样,就有可能失控。

 

两个月前就已经发生过AI失控的事故。OpenAI内部测试的一个AI模型,擅自跑出去攻击另外一家AI公司”拥抱脸”,当黑客打入了人家的系统,而且将它的行踪都删掉了,所以OpenAI的人不知情,是“拥抱脸”发现通知了OpenAI。这个事件现在就被那些主张AI有重大危险的人拿来作为一个例子,不过受害者“拥抱脸”的CEO反而认为AI的危险性被夸大了。他打了一个比方,“你听这些搞AI的人在讲AI多么危险,就像听一个卖空调的人在讲气候变暖。”

 

公认的是,AI当黑客能力很强,以后会越来越强。而AI又存在着失控的危险,那么就有可能变成一个重大问题,由此造成的混乱、破坏,不会只是局部的,有可能是大范围的,甚至全球性的。这是因为现在各种各样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基础设施,都已经计算机化了,而且都连网,一旦某个AI模型失控了,释放出搞破坏的代理,上网将基础设施系统一个个打入,将它们搞瘫痪了,问题不就非常重大吗?而且一旦发生这种事情,还不能只是简单地拔电源,将失控的AI模型的电停掉就能解决的。一旦搞破坏的代理释放出去,上了网,就很难将它们清除干净,就像很难将计算机病毒清除干净一样。又不可能将全世界的互联网都停了。

 

AI可能带来的另一个危险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滥用。其中一种滥用是用AI制造自动武器。伯克利有一个研究AI的计算机科学教授,多年来一直在提醒人们以后AI被滥用来制造自动武器的危险,会因此造成重大的灾难。现在一些国家的军方都在研究AI自动武器,而且在乌克兰战场上已经开始使用,不管是乌克兰这一方,还是侵略者俄国那一方,都在用AI控制的无人机自动作战。这还是小规模的。一旦AI自动武器自动作战变成了大规模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尤其是如果AI被用到了生物武器、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武器上面,一旦失控或者被滥用,后果就特别严重。

 

对AI的滥用还有一种是用它来帮助设计大规模杀伤武器。Anthropic说他们检测到有人试图用他们的AI模型设计生物武器。要搞生物武器,不需要AI,有AI之前早就有生物武器了。只不过用AI可以让研发的速度加快,也有可能让武器的威力变得更强大。

 

但是关于AI 究竟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究竟有多大,不只是AI业内人士有不同的看法,政界也有不同的看法。Anthropic的CEO之所以要写那篇文章,其中的一个目的是希望美国联邦政府能够将AI管起来,但是美国政界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民主党倾向于要管,共和党倾向于不管。川普说了,认为AI有危险是中国搞的骗局,目的是要让美国放弃研发AI,中国就可以在AI的竞争中获胜。川普还说,对于AI,不需要有任何管控,不需要有护栏来约束它,唯一需要的护栏是一个聪明的高智商的总统,也就是他。既然“伟大领袖”开了金口下了命令,共和党政客一个一个地跳出来说,对于AI不需要管控,要管也应该让AI的公司自己去管好了。

 

即使以后民主党上台,将美国AI的研发管起来,那也管不了别的国家,特别是管不了中国。中国政府发言人说了,美国之所以在宣扬AI危险性,是试图要打压中国的AI研发。中国搞AI的都在骂Anthropic的CEO,说他是一个伪君子、岳不群,想要阻挠中国AI的研发。DeepSeek(深度探索)有一个工程师写了一篇文章,号称他们是怀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跟美国竞争AI,把它比作是二战时期盟军要抢在希特勒之前研发出原子弹,将自己比作盟军,将美国比作希特勒。如果美国AI的研发速度变慢或者暂停了,中国是不会跟着变慢、暂停的,而是会趁机迎头赶上,超过了美国。作为第二是没啥发言权的。那个时候美国再讲要管控AI,速度要变慢,中国更不会听了。

 

一个威力很强大的新生事物出来之后,人们总是会担心它会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会有什么样的危险。有时候这是过于担心的。例如,在遗传工程刚刚面世的时候,很多人担心以后遗传工程是不是会搞出什么怪物、超级病毒、超级细菌,将人类灭绝了。当时分子生物学家还为此开会讨论要怎么样管控遗传工程。几十年过去了,回头来看,就会觉得当时的担心是过度的。以前计算机病毒非常猖獗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担心会不会搞得世界大乱。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如此害怕计算机病毒?只是让那些杀病毒的发财了。

 

对于AI失控和滥用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危险性的确存在,不能掉以轻心,但是也没有必要过度担心,去宣扬末日论。比AI可能带来的危险要大得多的,能给全世界造成重大灾难的东西早就有了——核战争,全球气候变暖,这才是更现实的,更迫切的,更需要去解决的问题。

 

2026.9.17.录制

 

2026.10.1.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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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ChatGPT横空出世以来,就一直有一种论调,认为以后随着AI的发展,会变成超级智能,是人类没法理解、控制的。超级智能会反过来控制全世界,导致人类灭绝。以前宣扬这种末日论的主要是业外人士,但是这段时间,连AI的业内人士也在宣扬这种论调,所以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了。

 

事情的起因是,Anthropic的一个研究员辞职,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说在本年代结束之前,也就是在短短的几年内,AI就会将所有的人都杀死。Anthropic一个负责安全问题的主管,跟帖表示赞同这个人的看法,还说AI灭绝人类的概率大约10%。随后,Anthropic的GEO发表了一篇文章,呼吁要重视AI的危险性,建议先将AI的研发速度放慢,来讨论要怎么样对付这个问题。OpenAI的GEO也表示同意,虽然是竞争对手。马斯克也凑热闹跟着表示同意。但是业内人士也有反对的,黄仁勋、扎克伯格都认为这是夸大了AI的危险性,AI的研发速度不应该减缓。

 

如果认为AI以后会变成超级智能,灭绝了人类,那是科幻看多了。目前的AI并不真正具有智能,更不要说会变成超级智能。这种末日论没有必要认真对待。但是,AI如果失控了,会带来重大的灾难,这个危险性是存在的,而且越来越有可能发生。

 

这是因为现在AI具有了编程能力,而且是自我编程的能力。目前搞AI的大公司在研发的下一代的AI模型,就是想利用AI的自我编程的能力,研发出递归式自我改进模型,想以后放手让AI模型自己进化,自己不停地编程、改进,变得速度越来越快,效率越来越高,越来越聪明,威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虽然有自我编程的能力,但是还需要人类输入做判断。以后如果真的完全不需要人类的干预,AI可以自我进化了,那么就跟生物的自我进化一样,就有可能失控。

 

两个月前就已经发生过AI失控的事故。OpenAI内部测试的一个AI模型,擅自跑出去攻击另外一家AI公司”拥抱脸”,当黑客打入了人家的系统,而且将它的行踪都删掉了,所以OpenAI的人不知情,是“拥抱脸”发现通知了OpenAI。这个事件现在就被那些主张AI有重大危险的人拿来作为一个例子,不过受害者“拥抱脸”的CEO反而认为AI的危险性被夸大了。他打了一个比方,“你听这些搞AI的人在讲AI多么危险,就像听一个卖空调的人在讲气候变暖。”

 

公认的是,AI当黑客能力很强,以后会越来越强。而AI又存在着失控的危险,那么就有可能变成一个重大问题,由此造成的混乱、破坏,不会只是局部的,有可能是大范围的,甚至全球性的。这是因为现在各种各样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基础设施,都已经计算机化了,而且都连网,一旦某个AI模型失控了,释放出搞破坏的代理,上网将基础设施系统一个个打入,将它们搞瘫痪了,问题不就非常重大吗?而且一旦发生这种事情,还不能只是简单地拔电源,将失控的AI模型的电停掉就能解决的。一旦搞破坏的代理释放出去,上了网,就很难将它们清除干净,就像很难将计算机病毒清除干净一样。又不可能将全世界的互联网都停了。

 

AI可能带来的另一个危险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滥用。其中一种滥用是用AI制造自动武器。伯克利有一个研究AI的计算机科学教授,多年来一直在提醒人们以后AI被滥用来制造自动武器的危险,会因此造成重大的灾难。现在一些国家的军方都在研究AI自动武器,而且在乌克兰战场上已经开始使用,不管是乌克兰这一方,还是侵略者俄国那一方,都在用AI控制的无人机自动作战。这还是小规模的。一旦AI自动武器自动作战变成了大规模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尤其是如果AI被用到了生物武器、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武器上面,一旦失控或者被滥用,后果就特别严重。

 

对AI的滥用还有一种是用它来帮助设计大规模杀伤武器。Anthropic说他们检测到有人试图用他们的AI模型设计生物武器。要搞生物武器,不需要AI,有AI之前早就有生物武器了。只不过用AI可以让研发的速度加快,也有可能让武器的威力变得更强大。

 

但是关于AI 究竟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究竟有多大,不只是AI业内人士有不同的看法,政界也有不同的看法。Anthropic的CEO之所以要写那篇文章,其中的一个目的是希望美国联邦政府能够将AI管起来,但是美国政界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民主党倾向于要管,共和党倾向于不管。川普说了,认为AI有危险是中国搞的骗局,目的是要让美国放弃研发AI,中国就可以在AI的竞争中获胜。川普还说,对于AI,不需要有任何管控,不需要有护栏来约束它,唯一需要的护栏是一个聪明的高智商的总统,也就是他。既然“伟大领袖”开了金口下了命令,共和党政客一个一个地跳出来说,对于AI不需要管控,要管也应该让AI的公司自己去管好了。

 

即使以后民主党上台,将美国AI的研发管起来,那也管不了别的国家,特别是管不了中国。中国政府发言人说了,美国之所以在宣扬AI危险性,是试图要打压中国的AI研发。中国搞AI的都在骂Anthropic的CEO,说他是一个伪君子、岳不群,想要阻挠中国AI的研发。DeepSeek(深度探索)有一个工程师写了一篇文章,号称他们是怀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跟美国竞争AI,把它比作是二战时期盟军要抢在希特勒之前研发出原子弹,将自己比作盟军,将美国比作希特勒。如果美国AI的研发速度变慢或者暂停了,中国是不会跟着变慢、暂停的,而是会趁机迎头赶上,超过了美国。作为第二是没啥发言权的。那个时候美国再讲要管控AI,速度要变慢,中国更不会听了。

 

一个威力很强大的新生事物出来之后,人们总是会担心它会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会有什么样的危险。有时候这是过于担心的。例如,在遗传工程刚刚面世的时候,很多人担心以后遗传工程是不是会搞出什么怪物、超级病毒、超级细菌,将人类灭绝了。当时分子生物学家还为此开会讨论要怎么样管控遗传工程。几十年过去了,回头来看,就会觉得当时的担心是过度的。以前计算机病毒非常猖獗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担心会不会搞得世界大乱。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如此害怕计算机病毒?只是让那些杀病毒的发财了。

 

对于AI失控和滥用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危险性的确存在,不能掉以轻心,但是也没有必要过度担心,去宣扬末日论。比AI可能带来的危险要大得多的,能给全世界造成重大灾难的东西早就有了——核战争,全球气候变暖,这才是更现实的,更迫切的,更需要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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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危险究竟会有多大?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50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50#comments Thu, 22 Oct 2026 11:22:46 +0000 方舟子 科普文章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50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自从ChatGPT横空出世以来,就一直有一种论调,认为以后随着AI的发展,会变成超级智能,是人类没法理解、控制的。超级智能会反过来控制全世界,导致人类灭绝。以前宣扬这种末日论的主要是业外人士,但是这段时间,连AI的业内人士也在宣扬这种论调,所以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了。

 

事情的起因是,Anthropic的一个研究员辞职,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说在本年代结束之前,也就是在短短的几年内,AI就会将所有的人都杀死。Anthropic一个负责安全问题的主管,跟帖表示赞同这个人的看法,还说AI灭绝人类的概率大约10%。随后,Anthropic的GEO发表了一篇文章,呼吁要重视AI的危险性,建议先将AI的研发速度放慢,来讨论要怎么样对付这个问题。OpenAI的GEO也表示同意,虽然是竞争对手。马斯克也凑热闹跟着表示同意。但是业内人士也有反对的,黄仁勋、扎克伯格都认为这是夸大了AI的危险性,AI的研发速度不应该减缓。

 

如果认为AI以后会变成超级智能,灭绝了人类,那是科幻看多了。目前的AI并不真正具有智能,更不要说会变成超级智能。这种末日论没有必要认真对待。但是,AI如果失控了,会带来重大的灾难,这个危险性是存在的,而且越来越有可能发生。

 

这是因为现在AI具有了编程能力,而且是自我编程的能力。目前搞AI的大公司在研发的下一代的AI模型,就是想利用AI的自我编程的能力,研发出递归式自我改进模型,想以后放手让AI模型自己进化,自己不停地编程、改进,变得速度越来越快,效率越来越高,越来越聪明,威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虽然有自我编程的能力,但是还需要人类输入做判断。以后如果真的完全不需要人类的干预,AI可以自我进化了,那么就跟生物的自我进化一样,就有可能失控。

 

两个月前就已经发生过AI失控的事故。OpenAI内部测试的一个AI模型,擅自跑出去攻击另外一家AI公司”拥抱脸”,当黑客打入了人家的系统,而且将它的行踪都删掉了,所以OpenAI的人不知情,是“拥抱脸”发现通知了OpenAI。这个事件现在就被那些主张AI有重大危险的人拿来作为一个例子,不过受害者“拥抱脸”的CEO反而认为AI的危险性被夸大了。他打了一个比方,“你听这些搞AI的人在讲AI多么危险,就像听一个卖空调的人在讲气候变暖。”

 

公认的是,AI当黑客能力很强,以后会越来越强。而AI又存在着失控的危险,那么就有可能变成一个重大问题,由此造成的混乱、破坏,不会只是局部的,有可能是大范围的,甚至全球性的。这是因为现在各种各样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基础设施,都已经计算机化了,而且都连网,一旦某个AI模型失控了,释放出搞破坏的代理,上网将基础设施系统一个个打入,将它们搞瘫痪了,问题不就非常重大吗?而且一旦发生这种事情,还不能只是简单地拔电源,将失控的AI模型的电停掉就能解决的。一旦搞破坏的代理释放出去,上了网,就很难将它们清除干净,就像很难将计算机病毒清除干净一样。又不可能将全世界的互联网都停了。

 

AI可能带来的另一个危险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滥用。其中一种滥用是用AI制造自动武器。伯克利有一个研究AI的计算机科学教授,多年来一直在提醒人们以后AI被滥用来制造自动武器的危险,会因此造成重大的灾难。现在一些国家的军方都在研究AI自动武器,而且在乌克兰战场上已经开始使用,不管是乌克兰这一方,还是侵略者俄国那一方,都在用AI控制的无人机自动作战。这还是小规模的。一旦AI自动武器自动作战变成了大规模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尤其是如果AI被用到了生物武器、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武器上面,一旦失控或者被滥用,后果就特别严重。

 

对AI的滥用还有一种是用它来帮助设计大规模杀伤武器。Anthropic说他们检测到有人试图用他们的AI模型设计生物武器。要搞生物武器,不需要AI,有AI之前早就有生物武器了。只不过用AI可以让研发的速度加快,也有可能让武器的威力变得更强大。

 

但是关于AI 究竟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究竟有多大,不只是AI业内人士有不同的看法,政界也有不同的看法。Anthropic的CEO之所以要写那篇文章,其中的一个目的是希望美国联邦政府能够将AI管起来,但是美国政界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民主党倾向于要管,共和党倾向于不管。川普说了,认为AI有危险是中国搞的骗局,目的是要让美国放弃研发AI,中国就可以在AI的竞争中获胜。川普还说,对于AI,不需要有任何管控,不需要有护栏来约束它,唯一需要的护栏是一个聪明的高智商的总统,也就是他。既然“伟大领袖”开了金口下了命令,共和党政客一个一个地跳出来说,对于AI不需要管控,要管也应该让AI的公司自己去管好了。

 

即使以后民主党上台,将美国AI的研发管起来,那也管不了别的国家,特别是管不了中国。中国政府发言人说了,美国之所以在宣扬AI危险性,是试图要打压中国的AI研发。中国搞AI的都在骂Anthropic的CEO,说他是一个伪君子、岳不群,想要阻挠中国AI的研发。DeepSeek(深度探索)有一个工程师写了一篇文章,号称他们是怀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跟美国竞争AI,把它比作是二战时期盟军要抢在希特勒之前研发出原子弹,将自己比作盟军,将美国比作希特勒。如果美国AI的研发速度变慢或者暂停了,中国是不会跟着变慢、暂停的,而是会趁机迎头赶上,超过了美国。作为第二是没啥发言权的。那个时候美国再讲要管控AI,速度要变慢,中国更不会听了。

 

一个威力很强大的新生事物出来之后,人们总是会担心它会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会有什么样的危险。有时候这是过于担心的。例如,在遗传工程刚刚面世的时候,很多人担心以后遗传工程是不是会搞出什么怪物、超级病毒、超级细菌,将人类灭绝了。当时分子生物学家还为此开会讨论要怎么样管控遗传工程。几十年过去了,回头来看,就会觉得当时的担心是过度的。以前计算机病毒非常猖獗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担心会不会搞得世界大乱。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如此害怕计算机病毒?只是让那些杀病毒的发财了。

 

对于AI失控和滥用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危险性的确存在,不能掉以轻心,但是也没有必要过度担心,去宣扬末日论。比AI可能带来的危险要大得多的,能给全世界造成重大灾难的东西早就有了——核战争,全球气候变暖,这才是更现实的,更迫切的,更需要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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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ChatGPT横空出世以来,就一直有一种论调,认为以后随着AI的发展,会变成超级智能,是人类没法理解、控制的。超级智能会反过来控制全世界,导致人类灭绝。以前宣扬这种末日论的主要是业外人士,但是这段时间,连AI的业内人士也在宣扬这种论调,所以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了。

 

事情的起因是,Anthropic的一个研究员辞职,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说在本年代结束之前,也就是在短短的几年内,AI就会将所有的人都杀死。Anthropic一个负责安全问题的主管,跟帖表示赞同这个人的看法,还说AI灭绝人类的概率大约10%。随后,Anthropic的GEO发表了一篇文章,呼吁要重视AI的危险性,建议先将AI的研发速度放慢,来讨论要怎么样对付这个问题。OpenAI的GEO也表示同意,虽然是竞争对手。马斯克也凑热闹跟着表示同意。但是业内人士也有反对的,黄仁勋、扎克伯格都认为这是夸大了AI的危险性,AI的研发速度不应该减缓。

 

如果认为AI以后会变成超级智能,灭绝了人类,那是科幻看多了。目前的AI并不真正具有智能,更不要说会变成超级智能。这种末日论没有必要认真对待。但是,AI如果失控了,会带来重大的灾难,这个危险性是存在的,而且越来越有可能发生。

 

这是因为现在AI具有了编程能力,而且是自我编程的能力。目前搞AI的大公司在研发的下一代的AI模型,就是想利用AI的自我编程的能力,研发出递归式自我改进模型,想以后放手让AI模型自己进化,自己不停地编程、改进,变得速度越来越快,效率越来越高,越来越聪明,威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虽然有自我编程的能力,但是还需要人类输入做判断。以后如果真的完全不需要人类的干预,AI可以自我进化了,那么就跟生物的自我进化一样,就有可能失控。

 

两个月前就已经发生过AI失控的事故。OpenAI内部测试的一个AI模型,擅自跑出去攻击另外一家AI公司”拥抱脸”,当黑客打入了人家的系统,而且将它的行踪都删掉了,所以OpenAI的人不知情,是“拥抱脸”发现通知了OpenAI。这个事件现在就被那些主张AI有重大危险的人拿来作为一个例子,不过受害者“拥抱脸”的CEO反而认为AI的危险性被夸大了。他打了一个比方,“你听这些搞AI的人在讲AI多么危险,就像听一个卖空调的人在讲气候变暖。”

 

公认的是,AI当黑客能力很强,以后会越来越强。而AI又存在着失控的危险,那么就有可能变成一个重大问题,由此造成的混乱、破坏,不会只是局部的,有可能是大范围的,甚至全球性的。这是因为现在各种各样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基础设施,都已经计算机化了,而且都连网,一旦某个AI模型失控了,释放出搞破坏的代理,上网将基础设施系统一个个打入,将它们搞瘫痪了,问题不就非常重大吗?而且一旦发生这种事情,还不能只是简单地拔电源,将失控的AI模型的电停掉就能解决的。一旦搞破坏的代理释放出去,上了网,就很难将它们清除干净,就像很难将计算机病毒清除干净一样。又不可能将全世界的互联网都停了。

 

AI可能带来的另一个危险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滥用。其中一种滥用是用AI制造自动武器。伯克利有一个研究AI的计算机科学教授,多年来一直在提醒人们以后AI被滥用来制造自动武器的危险,会因此造成重大的灾难。现在一些国家的军方都在研究AI自动武器,而且在乌克兰战场上已经开始使用,不管是乌克兰这一方,还是侵略者俄国那一方,都在用AI控制的无人机自动作战。这还是小规模的。一旦AI自动武器自动作战变成了大规模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尤其是如果AI被用到了生物武器、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武器上面,一旦失控或者被滥用,后果就特别严重。

 

对AI的滥用还有一种是用它来帮助设计大规模杀伤武器。Anthropic说他们检测到有人试图用他们的AI模型设计生物武器。要搞生物武器,不需要AI,有AI之前早就有生物武器了。只不过用AI可以让研发的速度加快,也有可能让武器的威力变得更强大。

 

但是关于AI 究竟有没有危险性,危险性究竟有多大,不只是AI业内人士有不同的看法,政界也有不同的看法。Anthropic的CEO之所以要写那篇文章,其中的一个目的是希望美国联邦政府能够将AI管起来,但是美国政界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民主党倾向于要管,共和党倾向于不管。川普说了,认为AI有危险是中国搞的骗局,目的是要让美国放弃研发AI,中国就可以在AI的竞争中获胜。川普还说,对于AI,不需要有任何管控,不需要有护栏来约束它,唯一需要的护栏是一个聪明的高智商的总统,也就是他。既然“伟大领袖”开了金口下了命令,共和党政客一个一个地跳出来说,对于AI不需要管控,要管也应该让AI的公司自己去管好了。

 

即使以后民主党上台,将美国AI的研发管起来,那也管不了别的国家,特别是管不了中国。中国政府发言人说了,美国之所以在宣扬AI危险性,是试图要打压中国的AI研发。中国搞AI的都在骂Anthropic的CEO,说他是一个伪君子、岳不群,想要阻挠中国AI的研发。DeepSeek(深度探索)有一个工程师写了一篇文章,号称他们是怀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跟美国竞争AI,把它比作是二战时期盟军要抢在希特勒之前研发出原子弹,将自己比作盟军,将美国比作希特勒。如果美国AI的研发速度变慢或者暂停了,中国是不会跟着变慢、暂停的,而是会趁机迎头赶上,超过了美国。作为第二是没啥发言权的。那个时候美国再讲要管控AI,速度要变慢,中国更不会听了。

 

一个威力很强大的新生事物出来之后,人们总是会担心它会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会有什么样的危险。有时候这是过于担心的。例如,在遗传工程刚刚面世的时候,很多人担心以后遗传工程是不是会搞出什么怪物、超级病毒、超级细菌,将人类灭绝了。当时分子生物学家还为此开会讨论要怎么样管控遗传工程。几十年过去了,回头来看,就会觉得当时的担心是过度的。以前计算机病毒非常猖獗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担心会不会搞得世界大乱。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如此害怕计算机病毒?只是让那些杀病毒的发财了。

 

对于AI失控和滥用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危险性的确存在,不能掉以轻心,但是也没有必要过度担心,去宣扬末日论。比AI可能带来的危险要大得多的,能给全世界造成重大灾难的东西早就有了——核战争,全球气候变暖,这才是更现实的,更迫切的,更需要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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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量喝酒为什么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9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9#comments Wed, 21 Oct 2026 10:27:01 +0000 方舟子 科普文章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9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前几天我再一次介绍了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就又有人再次跳出来,嘲笑我太无知了,说那种研究只能证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最新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适量喝酒的人之所以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比较低,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本来就比较健康,不是因为喝酒导致的。

 

我还需要这些人来教我多次强调过的流行病学调查只能表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流行病学调查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是因为其结果有可能是我们不知道的某种因素导致的,也就是所谓混淆因素。但是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有人——特别是某些中国医生——却将混淆因素当成了确定因素,将心血管疾病的降低就直接说成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的,跟喝酒没有关系。

 

其实在做流行病学调查的时候,那些明显的混淆因素是会去排除、做校正的。特别是关于适量喝酒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因为一般人马上能够想到跟健康的生活方式可能有关系,往往是被校正的一个因素。但是即使排除了这个因素之后,还是能够得出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的结论。

 

如果按照那些人的说法,做流行病学的调查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反正证明不了因果关系。不是的,这种研究还是很有价值的。几十年来关于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非常多,由不同的实验室,在不同的国家、地区,针对不同的人群,用不同的研究方法都做过,大部分都发现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表明很可能是有因果关系的。

 

有人说,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结果,都是被卖酒的人收买的。这么想的人可能平时就习惯了拿人家的钱办事。这么多的关于喝酒与健康关系的研究,的确有一部分是由酒公司、酒业协会赞助的,但是绝大部分都没有利益冲突。你不能把全世界那么多的科研人员都说成是被收买的。

 

如果确定了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还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它是什么机制导致的?为什么适量摄入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如果知道了机制,反过来可以表明存在着因果关系,因为可以解释为什么会观察到这种现象。关于适量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机制研究,也是非常多的。

 

大家如果去做体检,医生想要知道你得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做抽血检查,会看血液里的某些成分的指标,比如说胆固醇的含量。很多人都知道,胆固醇分两种,高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反而是好事,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被叫做“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则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被叫做“坏胆固醇”。还有别的指标能够表明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风险的高低。这种指标被叫做生物标记物。

 

美国有一个健康普查项目专门对护士做普查,就叫做护士健康普查项目,包括一万多名护士的数据,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调查、体检数据、疾病发生的情况等等。他们中有的滴酒不沾或很少喝酒,有的轻度或适量喝酒。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对该数据库的研究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他们跟心血管疾病、二型糖尿病风险有关的生物标记物的指标,要比不喝酒或很少喝酒的人好。

 

该研究还区分了喝酒的种类,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降低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并增加高密度脂蛋白(“好”胆固醇);烈性酒降低血脂、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增加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啤酒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不影响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喝啤酒能够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是其他指标没有什么变化。

 

根据这个结果,可以知道酒精会导致生物标记物出现正面的变化,也会出现负面的变化。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的保健作用,与酒精有关,但又不完全是酒精导致的,还跟别的成分,很可能跟葡萄酒富含多酚类物质有关。红葡萄酒中的多酚含量(100毫克/100毫升)高于白葡萄酒(10毫克/100毫升)和啤酒(4毫克/100毫升),烈酒中几乎检测不到多酚。

 

酒精的保健作用还跟人体的纤溶系统有关系。心血管状况比较不好的人,血管壁上有粥样硬块。粥样硬块有时候会剥落,剥落之后血管就受损了,人体的修复系统就会调动起来,纤维蛋白原被激活了,产生纤维蛋白去修补血管壁。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凝块,有可能变成血栓。如果凝块太大,就把血管堵了。人体还有另外一套反过来的纤维溶解系统,简称纤溶,可以将纤维蛋白水解掉,避免形成血栓。动物实验表明,酒精能够激活纤溶蛋白,让它们水解纤维蛋白,预防血栓的形成。

 

适量喝酒对心血管的保护作用,可能还有别的机制。波士顿的麻省总医院是美国最大、最好的医院之一。它有一个很庞大的病人数据库,包含五万多名病人的各方面的数据。医院的研究人员利用这个数据库做研究,知道这些人喝酒的情况,他们有没有过心脏病发作、中风,这样就可以做对比了。对比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跟不喝酒的人相比,心脏病发作和中风的风险降低了大约20%。这不是一个新发现,几十年来很多研究都做出过类似的结果。

 

这项研究的新颖之处,是他们还利用这个数据库的另外一个数据。在这个数据库里有七百多人因为别的原因曾经做过脑部成像,看大脑的活动情况,其中包括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杏仁核——的活动情况。同时去查这些人喝酒的情况,发现了一个有意思,其实也并不意外的结果。那些适量喝酒的人,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没有那么活跃。也就是说,喝酒之后,精神没那么紧张了。而这些人得心脏病发作或者中风的风险也比较低。

 

精神紧张会让血压升高,心跳加速,如果长期处于慢性的精神紧张状态,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也会增加别的疾病风险,像二型糖尿病、肥胖的风险都跟精神压力大有关系。他们因此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在入组的这些人当中,有的有得过焦虑症的病史。有焦虑症的人精神一直比较紧张。这些人也有不同的喝酒情况。研究者针对这部分人做分析,发现在得过焦虑症的人中,适量喝酒的人得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跟不喝酒的相比,降低了40%,比那些适量喝酒但是没有得过焦虑症的人,降低得更多。这个结果表明适量喝酒之所以能够对心血管起到保护作用,跟精神压力减少了有关系。

 

但是,麻省总医院的人在做这项研究时,发现即使是适量喝酒,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大约23%。这跟以前的研究也是一致的。喝酒,不管量的多少,都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量越高,风险也就越高。适量喝酒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其实不算高。但是,因为能够增加致癌的风险,政府部门、医学机构在制定膳食指南时是不会建议大家通过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

 

我们没法知道,对具体的某一个人来说,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好处,是不是超过了得癌症的风险的坏处。你如果来问我,我也只能说,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就不要喝酒。如果有喝酒的习惯,那么要适量,所谓适量,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的量等于14克酒精。而且我要建议你,如果要喝酒,就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因为红葡萄酒除了有酒精可能会起到保护作用,更重要的是富含多酚类物质。红葡萄酒里的多酚物质是白葡萄酒的10倍,是啤酒的25倍。烈性酒几乎不含多酚物质,是最差的酒,最好的酒是红葡萄酒。

 

有人说,直接吃葡萄那不是更好吗?问题没那么简单。一杯红葡萄酒150毫升,要用多少葡萄才能够酿制出来?要用一百多颗葡萄。你可以每天喝一杯红葡萄酒,你能够每天都吃一百多颗葡萄吗?而且在酿制、发酵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多酚类物质,没法简单对比。当然,日常生活中摄入多酚类物质应该主要靠多吃水果,喝葡萄酒最多算是补充。

 

还有人说,你介绍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这不是给那帮酒鬼找了一个喝酒的理由吗?你说要适量,他们会以此为借口喝酒,喝起来可就不是适量,而是大量了。这就涉及到自制力的问题了。我说适量喝酒可能有好处,你要把它当成是大量喝酒、酗酒的一个借口,那只能说明自制力差。对于自制力差的人,像中国那帮不学无术的愚蠢的医生那样去吓唬他们,即使喝一滴酒对身体也有害,能吓得住吗?说不定效果是反过来的。他们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了,既然一滴酒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已经喝了那么多酒了,身体早就被伤害得差不多了,那就干脆放开了喝吧。

 

想要改变人们的喝酒习惯,靠吓唬是没用的。我们应该尽量做到的是改变喝酒文化。首先,要改变喝酒的种类,要从主要喝白酒改成以喝果酒为主。白酒是最坏的一种酒,应该改成喝果酒,因为果酒里有多酚类物质。有人说葡萄酒是外来的,中国人喝不惯,其实外来的酒中国人也喝得惯。啤酒也是外来的,照样在中国很流行。而且中国也有传统的果酒,虽然中国传统的果酒里的多酚类物质没有红葡萄酒那么多,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的,比不含多酚类物质的白酒还是要好得多了。

 

其次,要放弃劝酒、斗酒的陋习,不想喝就别劝人喝,更不要逼着人喝,喝不喝、喝多少应该随意。

 

2026.9.15.录制

 

2026.9.2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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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再一次介绍了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就又有人再次跳出来,嘲笑我太无知了,说那种研究只能证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最新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适量喝酒的人之所以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比较低,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本来就比较健康,不是因为喝酒导致的。

 

我还需要这些人来教我多次强调过的流行病学调查只能表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流行病学调查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是因为其结果有可能是我们不知道的某种因素导致的,也就是所谓混淆因素。但是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有人——特别是某些中国医生——却将混淆因素当成了确定因素,将心血管疾病的降低就直接说成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的,跟喝酒没有关系。

 

其实在做流行病学调查的时候,那些明显的混淆因素是会去排除、做校正的。特别是关于适量喝酒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因为一般人马上能够想到跟健康的生活方式可能有关系,往往是被校正的一个因素。但是即使排除了这个因素之后,还是能够得出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的结论。

 

如果按照那些人的说法,做流行病学的调查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反正证明不了因果关系。不是的,这种研究还是很有价值的。几十年来关于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非常多,由不同的实验室,在不同的国家、地区,针对不同的人群,用不同的研究方法都做过,大部分都发现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表明很可能是有因果关系的。

 

有人说,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结果,都是被卖酒的人收买的。这么想的人可能平时就习惯了拿人家的钱办事。这么多的关于喝酒与健康关系的研究,的确有一部分是由酒公司、酒业协会赞助的,但是绝大部分都没有利益冲突。你不能把全世界那么多的科研人员都说成是被收买的。

 

如果确定了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还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它是什么机制导致的?为什么适量摄入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如果知道了机制,反过来可以表明存在着因果关系,因为可以解释为什么会观察到这种现象。关于适量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机制研究,也是非常多的。

 

大家如果去做体检,医生想要知道你得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做抽血检查,会看血液里的某些成分的指标,比如说胆固醇的含量。很多人都知道,胆固醇分两种,高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反而是好事,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被叫做“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则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被叫做“坏胆固醇”。还有别的指标能够表明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风险的高低。这种指标被叫做生物标记物。

 

美国有一个健康普查项目专门对护士做普查,就叫做护士健康普查项目,包括一万多名护士的数据,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调查、体检数据、疾病发生的情况等等。他们中有的滴酒不沾或很少喝酒,有的轻度或适量喝酒。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对该数据库的研究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他们跟心血管疾病、二型糖尿病风险有关的生物标记物的指标,要比不喝酒或很少喝酒的人好。

 

该研究还区分了喝酒的种类,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降低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并增加高密度脂蛋白(“好”胆固醇);烈性酒降低血脂、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增加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啤酒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不影响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喝啤酒能够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是其他指标没有什么变化。

 

根据这个结果,可以知道酒精会导致生物标记物出现正面的变化,也会出现负面的变化。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的保健作用,与酒精有关,但又不完全是酒精导致的,还跟别的成分,很可能跟葡萄酒富含多酚类物质有关。红葡萄酒中的多酚含量(100毫克/100毫升)高于白葡萄酒(10毫克/100毫升)和啤酒(4毫克/100毫升),烈酒中几乎检测不到多酚。

 

酒精的保健作用还跟人体的纤溶系统有关系。心血管状况比较不好的人,血管壁上有粥样硬块。粥样硬块有时候会剥落,剥落之后血管就受损了,人体的修复系统就会调动起来,纤维蛋白原被激活了,产生纤维蛋白去修补血管壁。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凝块,有可能变成血栓。如果凝块太大,就把血管堵了。人体还有另外一套反过来的纤维溶解系统,简称纤溶,可以将纤维蛋白水解掉,避免形成血栓。动物实验表明,酒精能够激活纤溶蛋白,让它们水解纤维蛋白,预防血栓的形成。

 

适量喝酒对心血管的保护作用,可能还有别的机制。波士顿的麻省总医院是美国最大、最好的医院之一。它有一个很庞大的病人数据库,包含五万多名病人的各方面的数据。医院的研究人员利用这个数据库做研究,知道这些人喝酒的情况,他们有没有过心脏病发作、中风,这样就可以做对比了。对比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跟不喝酒的人相比,心脏病发作和中风的风险降低了大约20%。这不是一个新发现,几十年来很多研究都做出过类似的结果。

 

这项研究的新颖之处,是他们还利用这个数据库的另外一个数据。在这个数据库里有七百多人因为别的原因曾经做过脑部成像,看大脑的活动情况,其中包括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杏仁核——的活动情况。同时去查这些人喝酒的情况,发现了一个有意思,其实也并不意外的结果。那些适量喝酒的人,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没有那么活跃。也就是说,喝酒之后,精神没那么紧张了。而这些人得心脏病发作或者中风的风险也比较低。

 

精神紧张会让血压升高,心跳加速,如果长期处于慢性的精神紧张状态,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也会增加别的疾病风险,像二型糖尿病、肥胖的风险都跟精神压力大有关系。他们因此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在入组的这些人当中,有的有得过焦虑症的病史。有焦虑症的人精神一直比较紧张。这些人也有不同的喝酒情况。研究者针对这部分人做分析,发现在得过焦虑症的人中,适量喝酒的人得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跟不喝酒的相比,降低了40%,比那些适量喝酒但是没有得过焦虑症的人,降低得更多。这个结果表明适量喝酒之所以能够对心血管起到保护作用,跟精神压力减少了有关系。

 

但是,麻省总医院的人在做这项研究时,发现即使是适量喝酒,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大约23%。这跟以前的研究也是一致的。喝酒,不管量的多少,都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量越高,风险也就越高。适量喝酒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其实不算高。但是,因为能够增加致癌的风险,政府部门、医学机构在制定膳食指南时是不会建议大家通过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

 

我们没法知道,对具体的某一个人来说,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好处,是不是超过了得癌症的风险的坏处。你如果来问我,我也只能说,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就不要喝酒。如果有喝酒的习惯,那么要适量,所谓适量,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的量等于14克酒精。而且我要建议你,如果要喝酒,就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因为红葡萄酒除了有酒精可能会起到保护作用,更重要的是富含多酚类物质。红葡萄酒里的多酚物质是白葡萄酒的10倍,是啤酒的25倍。烈性酒几乎不含多酚物质,是最差的酒,最好的酒是红葡萄酒。

 

有人说,直接吃葡萄那不是更好吗?问题没那么简单。一杯红葡萄酒150毫升,要用多少葡萄才能够酿制出来?要用一百多颗葡萄。你可以每天喝一杯红葡萄酒,你能够每天都吃一百多颗葡萄吗?而且在酿制、发酵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多酚类物质,没法简单对比。当然,日常生活中摄入多酚类物质应该主要靠多吃水果,喝葡萄酒最多算是补充。

 

还有人说,你介绍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这不是给那帮酒鬼找了一个喝酒的理由吗?你说要适量,他们会以此为借口喝酒,喝起来可就不是适量,而是大量了。这就涉及到自制力的问题了。我说适量喝酒可能有好处,你要把它当成是大量喝酒、酗酒的一个借口,那只能说明自制力差。对于自制力差的人,像中国那帮不学无术的愚蠢的医生那样去吓唬他们,即使喝一滴酒对身体也有害,能吓得住吗?说不定效果是反过来的。他们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了,既然一滴酒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已经喝了那么多酒了,身体早就被伤害得差不多了,那就干脆放开了喝吧。

 

想要改变人们的喝酒习惯,靠吓唬是没用的。我们应该尽量做到的是改变喝酒文化。首先,要改变喝酒的种类,要从主要喝白酒改成以喝果酒为主。白酒是最坏的一种酒,应该改成喝果酒,因为果酒里有多酚类物质。有人说葡萄酒是外来的,中国人喝不惯,其实外来的酒中国人也喝得惯。啤酒也是外来的,照样在中国很流行。而且中国也有传统的果酒,虽然中国传统的果酒里的多酚类物质没有红葡萄酒那么多,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的,比不含多酚类物质的白酒还是要好得多了。

 

其次,要放弃劝酒、斗酒的陋习,不想喝就别劝人喝,更不要逼着人喝,喝不喝、喝多少应该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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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量喝酒为什么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8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8#comments Wed, 21 Oct 2026 10:25:59 +0000 方舟子 科普文章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8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前几天我再一次介绍了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就又有人再次跳出来,嘲笑我太无知了,说那种研究只能证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最新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适量喝酒的人之所以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比较低,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本来就比较健康,不是因为喝酒导致的。

 

我还需要这些人来教我多次强调过的流行病学调查只能表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流行病学调查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是因为其结果有可能是我们不知道的某种因素导致的,也就是所谓混淆因素。但是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有人——特别是某些中国医生——却将混淆因素当成了确定因素,将心血管疾病的降低就直接说成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的,跟喝酒没有关系。

 

其实在做流行病学调查的时候,那些明显的混淆因素是会去排除、做校正的。特别是关于适量喝酒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因为一般人马上能够想到跟健康的生活方式可能有关系,往往是被校正的一个因素。但是即使排除了这个因素之后,还是能够得出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的结论。

 

如果按照那些人的说法,做流行病学的调查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反正证明不了因果关系。不是的,这种研究还是很有价值的。几十年来关于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非常多,由不同的实验室,在不同的国家、地区,针对不同的人群,用不同的研究方法都做过,大部分都发现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表明很可能是有因果关系的。

 

有人说,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结果,都是被卖酒的人收买的。这么想的人可能平时就习惯了拿人家的钱办事。这么多的关于喝酒与健康关系的研究,的确有一部分是由酒公司、酒业协会赞助的,但是绝大部分都没有利益冲突。你不能把全世界那么多的科研人员都说成是被收买的。

 

如果确定了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还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它是什么机制导致的?为什么适量摄入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如果知道了机制,反过来可以表明存在着因果关系,因为可以解释为什么会观察到这种现象。关于适量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机制研究,也是非常多的。

 

大家如果去做体检,医生想要知道你得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做抽血检查,会看血液里的某些成分的指标,比如说胆固醇的含量。很多人都知道,胆固醇分两种,高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反而是好事,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被叫做“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则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被叫做“坏胆固醇”。还有别的指标能够表明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风险的高低。这种指标被叫做生物标记物。

 

美国有一个健康普查项目专门对护士做普查,就叫做护士健康普查项目,包括一万多名护士的数据,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调查、体检数据、疾病发生的情况等等。他们中有的滴酒不沾或很少喝酒,有的轻度或适量喝酒。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对该数据库的研究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他们跟心血管疾病、二型糖尿病风险有关的生物标记物的指标,要比不喝酒或很少喝酒的人好。

 

该研究还区分了喝酒的种类,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降低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并增加高密度脂蛋白(“好”胆固醇);烈性酒降低血脂、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增加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啤酒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不影响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喝啤酒能够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是其他指标没有什么变化。

 

根据这个结果,可以知道酒精会导致生物标记物出现正面的变化,也会出现负面的变化。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的保健作用,与酒精有关,但又不完全是酒精导致的,还跟别的成分,很可能跟葡萄酒富含多酚类物质有关。红葡萄酒中的多酚含量(100毫克/100毫升)高于白葡萄酒(10毫克/100毫升)和啤酒(4毫克/100毫升),烈酒中几乎检测不到多酚。

 

酒精的保健作用还跟人体的纤溶系统有关系。心血管状况比较不好的人,血管壁上有粥样硬块。粥样硬块有时候会剥落,剥落之后血管就受损了,人体的修复系统就会调动起来,纤维蛋白原被激活了,产生纤维蛋白去修补血管壁。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凝块,有可能变成血栓。如果凝块太大,就把血管堵了。人体还有另外一套反过来的纤维溶解系统,简称纤溶,可以将纤维蛋白水解掉,避免形成血栓。动物实验表明,酒精能够激活纤溶蛋白,让它们水解纤维蛋白,预防血栓的形成。

 

适量喝酒对心血管的保护作用,可能还有别的机制。波士顿的麻省总医院是美国最大、最好的医院之一。它有一个很庞大的病人数据库,包含五万多名病人的各方面的数据。医院的研究人员利用这个数据库做研究,知道这些人喝酒的情况,他们有没有过心脏病发作、中风,这样就可以做对比了。对比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跟不喝酒的人相比,心脏病发作和中风的风险降低了大约20%。这不是一个新发现,几十年来很多研究都做出过类似的结果。

 

这项研究的新颖之处,是他们还利用这个数据库的另外一个数据。在这个数据库里有七百多人因为别的原因曾经做过脑部成像,看大脑的活动情况,其中包括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杏仁核——的活动情况。同时去查这些人喝酒的情况,发现了一个有意思,其实也并不意外的结果。那些适量喝酒的人,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没有那么活跃。也就是说,喝酒之后,精神没那么紧张了。而这些人得心脏病发作或者中风的风险也比较低。

 

精神紧张会让血压升高,心跳加速,如果长期处于慢性的精神紧张状态,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也会增加别的疾病风险,像二型糖尿病、肥胖的风险都跟精神压力大有关系。他们因此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在入组的这些人当中,有的有得过焦虑症的病史。有焦虑症的人精神一直比较紧张。这些人也有不同的喝酒情况。研究者针对这部分人做分析,发现在得过焦虑症的人中,适量喝酒的人得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跟不喝酒的相比,降低了40%,比那些适量喝酒但是没有得过焦虑症的人,降低得更多。这个结果表明适量喝酒之所以能够对心血管起到保护作用,跟精神压力减少了有关系。

 

但是,麻省总医院的人在做这项研究时,发现即使是适量喝酒,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大约23%。这跟以前的研究也是一致的。喝酒,不管量的多少,都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量越高,风险也就越高。适量喝酒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其实不算高。但是,因为能够增加致癌的风险,政府部门、医学机构在制定膳食指南时是不会建议大家通过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

 

我们没法知道,对具体的某一个人来说,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好处,是不是超过了得癌症的风险的坏处。你如果来问我,我也只能说,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就不要喝酒。如果有喝酒的习惯,那么要适量,所谓适量,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的量等于14克酒精。而且我要建议你,如果要喝酒,就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因为红葡萄酒除了有酒精可能会起到保护作用,更重要的是富含多酚类物质。红葡萄酒里的多酚物质是白葡萄酒的10倍,是啤酒的25倍。烈性酒几乎不含多酚物质,是最差的酒,最好的酒是红葡萄酒。

 

有人说,直接吃葡萄那不是更好吗?问题没那么简单。一杯红葡萄酒150毫升,要用多少葡萄才能够酿制出来?要用一百多颗葡萄。你可以每天喝一杯红葡萄酒,你能够每天都吃一百多颗葡萄吗?而且在酿制、发酵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多酚类物质,没法简单对比。当然,日常生活中摄入多酚类物质应该主要靠多吃水果,喝葡萄酒最多算是补充。

 

还有人说,你介绍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这不是给那帮酒鬼找了一个喝酒的理由吗?你说要适量,他们会以此为借口喝酒,喝起来可就不是适量,而是大量了。这就涉及到自制力的问题了。我说适量喝酒可能有好处,你要把它当成是大量喝酒、酗酒的一个借口,那只能说明自制力差。对于自制力差的人,像中国那帮不学无术的愚蠢的医生那样去吓唬他们,即使喝一滴酒对身体也有害,能吓得住吗?说不定效果是反过来的。他们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了,既然一滴酒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已经喝了那么多酒了,身体早就被伤害得差不多了,那就干脆放开了喝吧。

 

想要改变人们的喝酒习惯,靠吓唬是没用的。我们应该尽量做到的是改变喝酒文化。首先,要改变喝酒的种类,要从主要喝白酒改成以喝果酒为主。白酒是最坏的一种酒,应该改成喝果酒,因为果酒里有多酚类物质。有人说葡萄酒是外来的,中国人喝不惯,其实外来的酒中国人也喝得惯。啤酒也是外来的,照样在中国很流行。而且中国也有传统的果酒,虽然中国传统的果酒里的多酚类物质没有红葡萄酒那么多,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的,比不含多酚类物质的白酒还是要好得多了。

 

其次,要放弃劝酒、斗酒的陋习,不想喝就别劝人喝,更不要逼着人喝,喝不喝、喝多少应该随意。

 

2026.9.15.录制

 

2026.9.2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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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再一次介绍了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就又有人再次跳出来,嘲笑我太无知了,说那种研究只能证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最新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适量喝酒的人之所以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比较低,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本来就比较健康,不是因为喝酒导致的。

 

我还需要这些人来教我多次强调过的流行病学调查只能表明相关性,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流行病学调查证明不了因果关系,是因为其结果有可能是我们不知道的某种因素导致的,也就是所谓混淆因素。但是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有人——特别是某些中国医生——却将混淆因素当成了确定因素,将心血管疾病的降低就直接说成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的,跟喝酒没有关系。

 

其实在做流行病学调查的时候,那些明显的混淆因素是会去排除、做校正的。特别是关于适量喝酒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因为一般人马上能够想到跟健康的生活方式可能有关系,往往是被校正的一个因素。但是即使排除了这个因素之后,还是能够得出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的结论。

 

如果按照那些人的说法,做流行病学的调查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反正证明不了因果关系。不是的,这种研究还是很有价值的。几十年来关于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研究非常多,由不同的实验室,在不同的国家、地区,针对不同的人群,用不同的研究方法都做过,大部分都发现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表明很可能是有因果关系的。

 

有人说,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结果,都是被卖酒的人收买的。这么想的人可能平时就习惯了拿人家的钱办事。这么多的关于喝酒与健康关系的研究,的确有一部分是由酒公司、酒业协会赞助的,但是绝大部分都没有利益冲突。你不能把全世界那么多的科研人员都说成是被收买的。

 

如果确定了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还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它是什么机制导致的?为什么适量摄入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如果知道了机制,反过来可以表明存在着因果关系,因为可以解释为什么会观察到这种现象。关于适量酒精会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机制研究,也是非常多的。

 

大家如果去做体检,医生想要知道你得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做抽血检查,会看血液里的某些成分的指标,比如说胆固醇的含量。很多人都知道,胆固醇分两种,高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反而是好事,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被叫做“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含量高则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被叫做“坏胆固醇”。还有别的指标能够表明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风险的高低。这种指标被叫做生物标记物。

 

美国有一个健康普查项目专门对护士做普查,就叫做护士健康普查项目,包括一万多名护士的数据,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调查、体检数据、疾病发生的情况等等。他们中有的滴酒不沾或很少喝酒,有的轻度或适量喝酒。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对该数据库的研究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他们跟心血管疾病、二型糖尿病风险有关的生物标记物的指标,要比不喝酒或很少喝酒的人好。

 

该研究还区分了喝酒的种类,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降低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并增加高密度脂蛋白(“好”胆固醇);烈性酒降低血脂、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增加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啤酒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不影响血脂、炎症因子、胰岛素抵抗。喝啤酒能够增加高密度脂蛋白,但是其他指标没有什么变化。

 

根据这个结果,可以知道酒精会导致生物标记物出现正面的变化,也会出现负面的变化。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的保健作用,与酒精有关,但又不完全是酒精导致的,还跟别的成分,很可能跟葡萄酒富含多酚类物质有关。红葡萄酒中的多酚含量(100毫克/100毫升)高于白葡萄酒(10毫克/100毫升)和啤酒(4毫克/100毫升),烈酒中几乎检测不到多酚。

 

酒精的保健作用还跟人体的纤溶系统有关系。心血管状况比较不好的人,血管壁上有粥样硬块。粥样硬块有时候会剥落,剥落之后血管就受损了,人体的修复系统就会调动起来,纤维蛋白原被激活了,产生纤维蛋白去修补血管壁。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凝块,有可能变成血栓。如果凝块太大,就把血管堵了。人体还有另外一套反过来的纤维溶解系统,简称纤溶,可以将纤维蛋白水解掉,避免形成血栓。动物实验表明,酒精能够激活纤溶蛋白,让它们水解纤维蛋白,预防血栓的形成。

 

适量喝酒对心血管的保护作用,可能还有别的机制。波士顿的麻省总医院是美国最大、最好的医院之一。它有一个很庞大的病人数据库,包含五万多名病人的各方面的数据。医院的研究人员利用这个数据库做研究,知道这些人喝酒的情况,他们有没有过心脏病发作、中风,这样就可以做对比了。对比发现,那些适量喝酒的人,跟不喝酒的人相比,心脏病发作和中风的风险降低了大约20%。这不是一个新发现,几十年来很多研究都做出过类似的结果。

 

这项研究的新颖之处,是他们还利用这个数据库的另外一个数据。在这个数据库里有七百多人因为别的原因曾经做过脑部成像,看大脑的活动情况,其中包括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杏仁核——的活动情况。同时去查这些人喝酒的情况,发现了一个有意思,其实也并不意外的结果。那些适量喝酒的人,大脑跟精神压力有关的区域没有那么活跃。也就是说,喝酒之后,精神没那么紧张了。而这些人得心脏病发作或者中风的风险也比较低。

 

精神紧张会让血压升高,心跳加速,如果长期处于慢性的精神紧张状态,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也会增加别的疾病风险,像二型糖尿病、肥胖的风险都跟精神压力大有关系。他们因此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在入组的这些人当中,有的有得过焦虑症的病史。有焦虑症的人精神一直比较紧张。这些人也有不同的喝酒情况。研究者针对这部分人做分析,发现在得过焦虑症的人中,适量喝酒的人得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跟不喝酒的相比,降低了40%,比那些适量喝酒但是没有得过焦虑症的人,降低得更多。这个结果表明适量喝酒之所以能够对心血管起到保护作用,跟精神压力减少了有关系。

 

但是,麻省总医院的人在做这项研究时,发现即使是适量喝酒,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大约23%。这跟以前的研究也是一致的。喝酒,不管量的多少,都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量越高,风险也就越高。适量喝酒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其实不算高。但是,因为能够增加致癌的风险,政府部门、医学机构在制定膳食指南时是不会建议大家通过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

 

我们没法知道,对具体的某一个人来说,适量喝酒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好处,是不是超过了得癌症的风险的坏处。你如果来问我,我也只能说,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就不要喝酒。如果有喝酒的习惯,那么要适量,所谓适量,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的量等于14克酒精。而且我要建议你,如果要喝酒,就喝葡萄酒,特别是红葡萄酒。因为红葡萄酒除了有酒精可能会起到保护作用,更重要的是富含多酚类物质。红葡萄酒里的多酚物质是白葡萄酒的10倍,是啤酒的25倍。烈性酒几乎不含多酚物质,是最差的酒,最好的酒是红葡萄酒。

 

有人说,直接吃葡萄那不是更好吗?问题没那么简单。一杯红葡萄酒150毫升,要用多少葡萄才能够酿制出来?要用一百多颗葡萄。你可以每天喝一杯红葡萄酒,你能够每天都吃一百多颗葡萄吗?而且在酿制、发酵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多酚类物质,没法简单对比。当然,日常生活中摄入多酚类物质应该主要靠多吃水果,喝葡萄酒最多算是补充。

 

还有人说,你介绍适量喝酒会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这不是给那帮酒鬼找了一个喝酒的理由吗?你说要适量,他们会以此为借口喝酒,喝起来可就不是适量,而是大量了。这就涉及到自制力的问题了。我说适量喝酒可能有好处,你要把它当成是大量喝酒、酗酒的一个借口,那只能说明自制力差。对于自制力差的人,像中国那帮不学无术的愚蠢的医生那样去吓唬他们,即使喝一滴酒对身体也有害,能吓得住吗?说不定效果是反过来的。他们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了,既然一滴酒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已经喝了那么多酒了,身体早就被伤害得差不多了,那就干脆放开了喝吧。

 

想要改变人们的喝酒习惯,靠吓唬是没用的。我们应该尽量做到的是改变喝酒文化。首先,要改变喝酒的种类,要从主要喝白酒改成以喝果酒为主。白酒是最坏的一种酒,应该改成喝果酒,因为果酒里有多酚类物质。有人说葡萄酒是外来的,中国人喝不惯,其实外来的酒中国人也喝得惯。啤酒也是外来的,照样在中国很流行。而且中国也有传统的果酒,虽然中国传统的果酒里的多酚类物质没有红葡萄酒那么多,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的,比不含多酚类物质的白酒还是要好得多了。

 

其次,要放弃劝酒、斗酒的陋习,不想喝就别劝人喝,更不要逼着人喝,喝不喝、喝多少应该随意。

 

2026.9.15.录制

 

2026.9.2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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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酒不是卖癌症,中国医生别老是夸大喝酒危害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7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7#comments Sun, 18 Oct 2026 10:28:06 +0000 方舟子 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7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我看到丁香园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很耸人听闻:《这些人把癌症卖给了你,还说是享受生活》。我以为是在骂卖香烟的或卖槟榔的,好奇地点开看了一下,发现是在骂卖酒的。

 

为什么他们认为卖酒是在卖癌症呢?理由是:“酒精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每一滴都有害。”丁香园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表一篇长篇文章来吓唬人们即使喝一滴酒也有害健康,理由也就是这么一条。今年春节期间,他们连续发表过两篇文章,都是这一论调,我当时已经批过了,看来批得还不够彻底。我就再专门针对他们这条理由,批一下。

 

酒精是1类致癌物,这没错,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但是,1类致癌物不等于就是危险的,更不等于就是最危险的。致癌物的划分是世界卫生组织下面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的。他们将一种东西是不是能够致癌,根据证据的充分程度,划分成了五大类:1类表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人类致癌物,2A类表示很可能是致癌物,2B类表示可能是致癌物,3类表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它是不是致癌物,4类表示目前的证据表明它很可能不是致癌物。

 

这种划分从一开始争议就很大。一个原因是很容易让人误解。3类说的是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致癌物,4类说的不是致癌物,却都很容易被误以为是对致癌物的分类。

 

还有一个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是,它本来表明的是证据是不是足够充分,但是用数字来分类,就很容易让那些外行误解成了是在表明这种东西的致癌的危险性,丁香园那帮不学无术的医生显然也是这么误解的,所以才会认为1类致癌物是最危险的。其实不是。1类致癌物只是说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它是致癌物。但是,它的致癌的风险有多高,世界卫生组织并没有认定。在被归为1类致癌物的东西中,有的是很危险的致癌物,例如烟草、黄曲霉素。但是,也有的物质的致癌风险其实并不高。

 

酒精的致癌风险究竟有多高呢?酒精的致癌风险跟其他的致癌物一样,与摄入的量的多少有关,摄入的量越多,致癌的风险越高。所谓适量地喝酒,就是一天喝酒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它的致癌风险男女是不一样的。酒精对女性的危险性要高一些。每天喝酒一杯会导致女性得癌症的风险多了15%,男性多了大约10%。这个风险其实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比较低的。跟吸烟相比就知道了。吸烟如果只是少量吸烟,一天抽一到十根,那么致癌的风险增加了200%。更不要说重度的吸烟,致癌的风险增加十几倍、几十倍。

 

丁香园说,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喝一滴酒也有害。致癌物是没有安全剂量,但是不等于喝一点点酒一定有害。对于本来致癌风险就没有那么高的东西来说,比如说对于酒精来说,很少量的喝酒,危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身体会有什么害处。人体是有解毒功能的。

 

有一些人可能会说为了慎重起见,能避免就避免吧。如果某种致癌物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是有害无益的,像烟草、槟榔、中药特别是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当然能避免就避免,都不要去碰是最好的,最好一点风险都不要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致癌物都是对人没有任何好处的。有的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比如说,加工肉制品,像香肠、火腿,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一定的营养价值,还是很美味可口的传统食品,也就没有必要去强调一点都不要吃,只能说少吃为妙。

 

紫外线也是1类致癌物。阳光中有紫外线,晒太阳有导致皮肤癌的危险。但是紫外线对身体也有好处。它会刺激皮肤合成维生素D。维生素D是很重要的维生素,对身体健康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像中国现在流行的,女人全身都用遮阳服包起来,像鬼一样地在大街上走,一点点阳光都不能晒到。我们要强调的是,不要长时间地暴露在阳光下。如果时间比较长,要十几分钟,就要做好遮阳,特别是要涂上防晒霜,但并不是一点阳光都不能晒到。少量地晒阳光对身体是会有好处的。还有,含雌激素的避孕药也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别的好处,能够避孕,是目前已知最有效的避孕方法。难道就要叫大家别用避孕药吗?

 

适量地喝酒,虽然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但是,它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证据比较充分的,是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丁香园的那帮人一听,要嗤之以鼻,说那都是卖酒的宣传,已经被最新的研究成果推翻了。去年,美国国家科学院才发表了共识报告《酒与健康》,里面说,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风险18%,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两相抵消的结果,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全因死亡率16%,所以总体来看,适量喝酒对健康还是有好处的。这是美国国家科学院发表的共识报告。丁香园觉得自己比美国国家科学院还要牛?

 

1类致癌物有很多,它们的危险性并不一样。为什么丁香园就偏偏要老盯着喝酒不放呢?1类致癌物包括加工肉制品,丁香园为什么不宣传吃香肠是多么的有害,每隔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文章,说卖香肠等于卖癌症,告诉人们香肠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吃一口香肠也是有害的?

 

对于中国来说,目前危害最大的致癌物是香烟和中药。卖香烟、中药,那才是在卖癌症。中药涉及到政治问题,推行中医中药是中国的国策,丁香园是不敢反对中医中药的,这可以理解。但是,反对抽烟至少是符合中国政府的立场的吧。那么为什么不强调戒烟的重要性呢?不去骂卖烟的人是在卖癌症呢?我没有见到丁香园像反对喝酒这样,这么积极地每过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反对吸烟,科普吸烟有害健康的文章。

 

丁香园这么积极地反对喝酒,老是在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这就很奇怪了。而且这还不是个别人的立场。我注意到,丁香园的这篇文章作者写的是丁香医生,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丁香园的立场。为什么这么变态地,这么积极地老是要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呢?这是不是在拿钱办事,比如说,拿了国外某个反对喝酒的宗教组织的钱,做反对喝酒的宣传。在国外,特别是在美国,有宗教组织、邪教组织都在反对喝酒。如果有哪一个网站、机构,拿国外的某个宗教组织、邪教组织的钱办事,一点都不奇怪。这是有先例的。以前中国卫生部曾经跟韩国的邪教组织合作,拿着他们的钱在中国搞性纯洁教育。

 

我并不是提倡要喝酒。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那没有必要去喝。如果有喝酒的习惯,应该适量地喝,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的量。想靠夸大其词的吓唬,吓得大家都不敢去喝酒,这是办不到的,也没有必要。好像喝了一点点酒,就会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似的。这种吓唬既无知又变态,不管是谁这么干,是宗教组织、邪教组织也好,是医生或者是某个官方、半官方的机构也好,都是很变态的。

 

2026.9.11.录制

 

2026.9.21.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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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丁香园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很耸人听闻:《这些人把癌症卖给了你,还说是享受生活》。我以为是在骂卖香烟的或卖槟榔的,好奇地点开看了一下,发现是在骂卖酒的。

 

为什么他们认为卖酒是在卖癌症呢?理由是:“酒精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每一滴都有害。”丁香园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表一篇长篇文章来吓唬人们即使喝一滴酒也有害健康,理由也就是这么一条。今年春节期间,他们连续发表过两篇文章,都是这一论调,我当时已经批过了,看来批得还不够彻底。我就再专门针对他们这条理由,批一下。

 

酒精是1类致癌物,这没错,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但是,1类致癌物不等于就是危险的,更不等于就是最危险的。致癌物的划分是世界卫生组织下面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的。他们将一种东西是不是能够致癌,根据证据的充分程度,划分成了五大类:1类表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人类致癌物,2A类表示很可能是致癌物,2B类表示可能是致癌物,3类表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它是不是致癌物,4类表示目前的证据表明它很可能不是致癌物。

 

这种划分从一开始争议就很大。一个原因是很容易让人误解。3类说的是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致癌物,4类说的不是致癌物,却都很容易被误以为是对致癌物的分类。

 

还有一个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是,它本来表明的是证据是不是足够充分,但是用数字来分类,就很容易让那些外行误解成了是在表明这种东西的致癌的危险性,丁香园那帮不学无术的医生显然也是这么误解的,所以才会认为1类致癌物是最危险的。其实不是。1类致癌物只是说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它是致癌物。但是,它的致癌的风险有多高,世界卫生组织并没有认定。在被归为1类致癌物的东西中,有的是很危险的致癌物,例如烟草、黄曲霉素。但是,也有的物质的致癌风险其实并不高。

 

酒精的致癌风险究竟有多高呢?酒精的致癌风险跟其他的致癌物一样,与摄入的量的多少有关,摄入的量越多,致癌的风险越高。所谓适量地喝酒,就是一天喝酒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它的致癌风险男女是不一样的。酒精对女性的危险性要高一些。每天喝酒一杯会导致女性得癌症的风险多了15%,男性多了大约10%。这个风险其实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比较低的。跟吸烟相比就知道了。吸烟如果只是少量吸烟,一天抽一到十根,那么致癌的风险增加了200%。更不要说重度的吸烟,致癌的风险增加十几倍、几十倍。

 

丁香园说,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喝一滴酒也有害。致癌物是没有安全剂量,但是不等于喝一点点酒一定有害。对于本来致癌风险就没有那么高的东西来说,比如说对于酒精来说,很少量的喝酒,危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身体会有什么害处。人体是有解毒功能的。

 

有一些人可能会说为了慎重起见,能避免就避免吧。如果某种致癌物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是有害无益的,像烟草、槟榔、中药特别是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当然能避免就避免,都不要去碰是最好的,最好一点风险都不要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致癌物都是对人没有任何好处的。有的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比如说,加工肉制品,像香肠、火腿,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一定的营养价值,还是很美味可口的传统食品,也就没有必要去强调一点都不要吃,只能说少吃为妙。

 

紫外线也是1类致癌物。阳光中有紫外线,晒太阳有导致皮肤癌的危险。但是紫外线对身体也有好处。它会刺激皮肤合成维生素D。维生素D是很重要的维生素,对身体健康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像中国现在流行的,女人全身都用遮阳服包起来,像鬼一样地在大街上走,一点点阳光都不能晒到。我们要强调的是,不要长时间地暴露在阳光下。如果时间比较长,要十几分钟,就要做好遮阳,特别是要涂上防晒霜,但并不是一点阳光都不能晒到。少量地晒阳光对身体是会有好处的。还有,含雌激素的避孕药也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别的好处,能够避孕,是目前已知最有效的避孕方法。难道就要叫大家别用避孕药吗?

 

适量地喝酒,虽然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但是,它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证据比较充分的,是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丁香园的那帮人一听,要嗤之以鼻,说那都是卖酒的宣传,已经被最新的研究成果推翻了。去年,美国国家科学院才发表了共识报告《酒与健康》,里面说,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风险18%,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两相抵消的结果,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全因死亡率16%,所以总体来看,适量喝酒对健康还是有好处的。这是美国国家科学院发表的共识报告。丁香园觉得自己比美国国家科学院还要牛?

 

1类致癌物有很多,它们的危险性并不一样。为什么丁香园就偏偏要老盯着喝酒不放呢?1类致癌物包括加工肉制品,丁香园为什么不宣传吃香肠是多么的有害,每隔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文章,说卖香肠等于卖癌症,告诉人们香肠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吃一口香肠也是有害的?

 

对于中国来说,目前危害最大的致癌物是香烟和中药。卖香烟、中药,那才是在卖癌症。中药涉及到政治问题,推行中医中药是中国的国策,丁香园是不敢反对中医中药的,这可以理解。但是,反对抽烟至少是符合中国政府的立场的吧。那么为什么不强调戒烟的重要性呢?不去骂卖烟的人是在卖癌症呢?我没有见到丁香园像反对喝酒这样,这么积极地每过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反对吸烟,科普吸烟有害健康的文章。

 

丁香园这么积极地反对喝酒,老是在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这就很奇怪了。而且这还不是个别人的立场。我注意到,丁香园的这篇文章作者写的是丁香医生,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丁香园的立场。为什么这么变态地,这么积极地老是要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呢?这是不是在拿钱办事,比如说,拿了国外某个反对喝酒的宗教组织的钱,做反对喝酒的宣传。在国外,特别是在美国,有宗教组织、邪教组织都在反对喝酒。如果有哪一个网站、机构,拿国外的某个宗教组织、邪教组织的钱办事,一点都不奇怪。这是有先例的。以前中国卫生部曾经跟韩国的邪教组织合作,拿着他们的钱在中国搞性纯洁教育。

 

我并不是提倡要喝酒。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那没有必要去喝。如果有喝酒的习惯,应该适量地喝,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的量。想靠夸大其词的吓唬,吓得大家都不敢去喝酒,这是办不到的,也没有必要。好像喝了一点点酒,就会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似的。这种吓唬既无知又变态,不管是谁这么干,是宗教组织、邪教组织也好,是医生或者是某个官方、半官方的机构也好,都是很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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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酒不是卖癌症,中国医生别老是夸大喝酒危害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6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6#comments Sun, 18 Oct 2026 10:27:11 +0000 方舟子 学术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6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我看到丁香园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很耸人听闻:《这些人把癌症卖给了你,还说是享受生活》。我以为是在骂卖香烟的或卖槟榔的,好奇地点开看了一下,发现是在骂卖酒的。

 

为什么他们认为卖酒是在卖癌症呢?理由是:“酒精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每一滴都有害。”丁香园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表一篇长篇文章来吓唬人们即使喝一滴酒也有害健康,理由也就是这么一条。今年春节期间,他们连续发表过两篇文章,都是这一论调,我当时已经批过了,看来批得还不够彻底。我就再专门针对他们这条理由,批一下。

 

酒精是1类致癌物,这没错,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但是,1类致癌物不等于就是危险的,更不等于就是最危险的。致癌物的划分是世界卫生组织下面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的。他们将一种东西是不是能够致癌,根据证据的充分程度,划分成了五大类:1类表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人类致癌物,2A类表示很可能是致癌物,2B类表示可能是致癌物,3类表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它是不是致癌物,4类表示目前的证据表明它很可能不是致癌物。

 

这种划分从一开始争议就很大。一个原因是很容易让人误解。3类说的是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致癌物,4类说的不是致癌物,却都很容易被误以为是对致癌物的分类。

 

还有一个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是,它本来表明的是证据是不是足够充分,但是用数字来分类,就很容易让那些外行误解成了是在表明这种东西的致癌的危险性,丁香园那帮不学无术的医生显然也是这么误解的,所以才会认为1类致癌物是最危险的。其实不是。1类致癌物只是说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它是致癌物。但是,它的致癌的风险有多高,世界卫生组织并没有认定。在被归为1类致癌物的东西中,有的是很危险的致癌物,例如烟草、黄曲霉素。但是,也有的物质的致癌风险其实并不高。

 

酒精的致癌风险究竟有多高呢?酒精的致癌风险跟其他的致癌物一样,与摄入的量的多少有关,摄入的量越多,致癌的风险越高。所谓适量地喝酒,就是一天喝酒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它的致癌风险男女是不一样的。酒精对女性的危险性要高一些。每天喝酒一杯会导致女性得癌症的风险多了15%,男性多了大约10%。这个风险其实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比较低的。跟吸烟相比就知道了。吸烟如果只是少量吸烟,一天抽一到十根,那么致癌的风险增加了200%。更不要说重度的吸烟,致癌的风险增加十几倍、几十倍。

 

丁香园说,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喝一滴酒也有害。致癌物是没有安全剂量,但是不等于喝一点点酒一定有害。对于本来致癌风险就没有那么高的东西来说,比如说对于酒精来说,很少量的喝酒,危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身体会有什么害处。人体是有解毒功能的。

 

有一些人可能会说为了慎重起见,能避免就避免吧。如果某种致癌物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是有害无益的,像烟草、槟榔、中药特别是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当然能避免就避免,都不要去碰是最好的,最好一点风险都不要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致癌物都是对人没有任何好处的。有的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比如说,加工肉制品,像香肠、火腿,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一定的营养价值,还是很美味可口的传统食品,也就没有必要去强调一点都不要吃,只能说少吃为妙。

 

紫外线也是1类致癌物。阳光中有紫外线,晒太阳有导致皮肤癌的危险。但是紫外线对身体也有好处。它会刺激皮肤合成维生素D。维生素D是很重要的维生素,对身体健康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像中国现在流行的,女人全身都用遮阳服包起来,像鬼一样地在大街上走,一点点阳光都不能晒到。我们要强调的是,不要长时间地暴露在阳光下。如果时间比较长,要十几分钟,就要做好遮阳,特别是要涂上防晒霜,但并不是一点阳光都不能晒到。少量地晒阳光对身体是会有好处的。还有,含雌激素的避孕药也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别的好处,能够避孕,是目前已知最有效的避孕方法。难道就要叫大家别用避孕药吗?

 

适量地喝酒,虽然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但是,它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证据比较充分的,是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丁香园的那帮人一听,要嗤之以鼻,说那都是卖酒的宣传,已经被最新的研究成果推翻了。去年,美国国家科学院才发表了共识报告《酒与健康》,里面说,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风险18%,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两相抵消的结果,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全因死亡率16%,所以总体来看,适量喝酒对健康还是有好处的。这是美国国家科学院发表的共识报告。丁香园觉得自己比美国国家科学院还要牛?

 

1类致癌物有很多,它们的危险性并不一样。为什么丁香园就偏偏要老盯着喝酒不放呢?1类致癌物包括加工肉制品,丁香园为什么不宣传吃香肠是多么的有害,每隔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文章,说卖香肠等于卖癌症,告诉人们香肠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吃一口香肠也是有害的?

 

对于中国来说,目前危害最大的致癌物是香烟和中药。卖香烟、中药,那才是在卖癌症。中药涉及到政治问题,推行中医中药是中国的国策,丁香园是不敢反对中医中药的,这可以理解。但是,反对抽烟至少是符合中国政府的立场的吧。那么为什么不强调戒烟的重要性呢?不去骂卖烟的人是在卖癌症呢?我没有见到丁香园像反对喝酒这样,这么积极地每过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反对吸烟,科普吸烟有害健康的文章。

 

丁香园这么积极地反对喝酒,老是在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这就很奇怪了。而且这还不是个别人的立场。我注意到,丁香园的这篇文章作者写的是丁香医生,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丁香园的立场。为什么这么变态地,这么积极地老是要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呢?这是不是在拿钱办事,比如说,拿了国外某个反对喝酒的宗教组织的钱,做反对喝酒的宣传。在国外,特别是在美国,有宗教组织、邪教组织都在反对喝酒。如果有哪一个网站、机构,拿国外的某个宗教组织、邪教组织的钱办事,一点都不奇怪。这是有先例的。以前中国卫生部曾经跟韩国的邪教组织合作,拿着他们的钱在中国搞性纯洁教育。

 

我并不是提倡要喝酒。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那没有必要去喝。如果有喝酒的习惯,应该适量地喝,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的量。想靠夸大其词的吓唬,吓得大家都不敢去喝酒,这是办不到的,也没有必要。好像喝了一点点酒,就会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似的。这种吓唬既无知又变态,不管是谁这么干,是宗教组织、邪教组织也好,是医生或者是某个官方、半官方的机构也好,都是很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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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丁香园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很耸人听闻:《这些人把癌症卖给了你,还说是享受生活》。我以为是在骂卖香烟的或卖槟榔的,好奇地点开看了一下,发现是在骂卖酒的。

 

为什么他们认为卖酒是在卖癌症呢?理由是:“酒精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每一滴都有害。”丁香园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表一篇长篇文章来吓唬人们即使喝一滴酒也有害健康,理由也就是这么一条。今年春节期间,他们连续发表过两篇文章,都是这一论调,我当时已经批过了,看来批得还不够彻底。我就再专门针对他们这条理由,批一下。

 

酒精是1类致癌物,这没错,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但是,1类致癌物不等于就是危险的,更不等于就是最危险的。致癌物的划分是世界卫生组织下面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的。他们将一种东西是不是能够致癌,根据证据的充分程度,划分成了五大类:1类表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人类致癌物,2A类表示很可能是致癌物,2B类表示可能是致癌物,3类表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它是不是致癌物,4类表示目前的证据表明它很可能不是致癌物。

 

这种划分从一开始争议就很大。一个原因是很容易让人误解。3类说的是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致癌物,4类说的不是致癌物,却都很容易被误以为是对致癌物的分类。

 

还有一个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是,它本来表明的是证据是不是足够充分,但是用数字来分类,就很容易让那些外行误解成了是在表明这种东西的致癌的危险性,丁香园那帮不学无术的医生显然也是这么误解的,所以才会认为1类致癌物是最危险的。其实不是。1类致癌物只是说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它是致癌物。但是,它的致癌的风险有多高,世界卫生组织并没有认定。在被归为1类致癌物的东西中,有的是很危险的致癌物,例如烟草、黄曲霉素。但是,也有的物质的致癌风险其实并不高。

 

酒精的致癌风险究竟有多高呢?酒精的致癌风险跟其他的致癌物一样,与摄入的量的多少有关,摄入的量越多,致癌的风险越高。所谓适量地喝酒,就是一天喝酒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它的致癌风险男女是不一样的。酒精对女性的危险性要高一些。每天喝酒一杯会导致女性得癌症的风险多了15%,男性多了大约10%。这个风险其实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比较低的。跟吸烟相比就知道了。吸烟如果只是少量吸烟,一天抽一到十根,那么致癌的风险增加了200%。更不要说重度的吸烟,致癌的风险增加十几倍、几十倍。

 

丁香园说,致癌物没有安全剂量,喝一滴酒也有害。致癌物是没有安全剂量,但是不等于喝一点点酒一定有害。对于本来致癌风险就没有那么高的东西来说,比如说对于酒精来说,很少量的喝酒,危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身体会有什么害处。人体是有解毒功能的。

 

有一些人可能会说为了慎重起见,能避免就避免吧。如果某种致癌物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是有害无益的,像烟草、槟榔、中药特别是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当然能避免就避免,都不要去碰是最好的,最好一点风险都不要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致癌物都是对人没有任何好处的。有的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比如说,加工肉制品,像香肠、火腿,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一定的营养价值,还是很美味可口的传统食品,也就没有必要去强调一点都不要吃,只能说少吃为妙。

 

紫外线也是1类致癌物。阳光中有紫外线,晒太阳有导致皮肤癌的危险。但是紫外线对身体也有好处。它会刺激皮肤合成维生素D。维生素D是很重要的维生素,对身体健康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像中国现在流行的,女人全身都用遮阳服包起来,像鬼一样地在大街上走,一点点阳光都不能晒到。我们要强调的是,不要长时间地暴露在阳光下。如果时间比较长,要十几分钟,就要做好遮阳,特别是要涂上防晒霜,但并不是一点阳光都不能晒到。少量地晒阳光对身体是会有好处的。还有,含雌激素的避孕药也是1类致癌物,但是它有别的好处,能够避孕,是目前已知最有效的避孕方法。难道就要叫大家别用避孕药吗?

 

适量地喝酒,虽然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但是,它对于身体有别的好处。证据比较充分的,是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丁香园的那帮人一听,要嗤之以鼻,说那都是卖酒的宣传,已经被最新的研究成果推翻了。去年,美国国家科学院才发表了共识报告《酒与健康》,里面说,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心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风险18%,也能够增加癌症的风险,两相抵消的结果,适量喝酒能够降低全因死亡率16%,所以总体来看,适量喝酒对健康还是有好处的。这是美国国家科学院发表的共识报告。丁香园觉得自己比美国国家科学院还要牛?

 

1类致癌物有很多,它们的危险性并不一样。为什么丁香园就偏偏要老盯着喝酒不放呢?1类致癌物包括加工肉制品,丁香园为什么不宣传吃香肠是多么的有害,每隔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文章,说卖香肠等于卖癌症,告诉人们香肠是最危险的1类致癌物,吃一口香肠也是有害的?

 

对于中国来说,目前危害最大的致癌物是香烟和中药。卖香烟、中药,那才是在卖癌症。中药涉及到政治问题,推行中医中药是中国的国策,丁香园是不敢反对中医中药的,这可以理解。但是,反对抽烟至少是符合中国政府的立场的吧。那么为什么不强调戒烟的重要性呢?不去骂卖烟的人是在卖癌症呢?我没有见到丁香园像反对喝酒这样,这么积极地每过一段时间就发表一篇反对吸烟,科普吸烟有害健康的文章。

 

丁香园这么积极地反对喝酒,老是在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这就很奇怪了。而且这还不是个别人的立场。我注意到,丁香园的这篇文章作者写的是丁香医生,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丁香园的立场。为什么这么变态地,这么积极地老是要吓唬人们,一滴酒都不要喝呢?这是不是在拿钱办事,比如说,拿了国外某个反对喝酒的宗教组织的钱,做反对喝酒的宣传。在国外,特别是在美国,有宗教组织、邪教组织都在反对喝酒。如果有哪一个网站、机构,拿国外的某个宗教组织、邪教组织的钱办事,一点都不奇怪。这是有先例的。以前中国卫生部曾经跟韩国的邪教组织合作,拿着他们的钱在中国搞性纯洁教育。

 

我并不是提倡要喝酒。如果你没有喝酒的习惯,那没有必要去喝。如果有喝酒的习惯,应该适量地喝,一天不要超过一杯,一杯相当于14克酒精的量。想靠夸大其词的吓唬,吓得大家都不敢去喝酒,这是办不到的,也没有必要。好像喝了一点点酒,就会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似的。这种吓唬既无知又变态,不管是谁这么干,是宗教组织、邪教组织也好,是医生或者是某个官方、半官方的机构也好,都是很变态的。

 

2026.9.11.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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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景甜背上的纹身说起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5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5#comments Sat, 17 Oct 2026 11:16:19 +0000 方舟子 科普文章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5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在孙宇晨披露出来的关于景甜的隐私当中,其中有一条说景甜的背上有纹身,纹的是一个运动员的名字,景甜曾经跟这个运动员谈恋爱,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背上。

 

纹身现在变得很流行,特别是在美国,尤其流行。在美国以前纹身比较少,被当作是一种反叛的标志。但是,现在普通的美国人也喜欢纹身。2023年有过调查,美国成年人大约三分之一都有纹身。比较年轻的人当中尤其普遍。30到50岁这个年龄段的美国人,几乎一半都有纹身。

 

受美国影响,欧洲年轻人纹身现在也相当普遍。丹麦有一个调查,大约20%的人有纹身。在中国以前纹身被认为是黑社会的标志,混社会的才会去纹身。但是现在连最不应该有纹身的演员也都有纹身了,可见至少在比较年轻的人当中,纹身开始流行了,大概是受到欧美的影响。

 

纹身说白了就是破坏人的皮肤,用针刺破皮肤,大概刺到皮肤下面1到3毫米的地方。然后注入颜料。注入的颜料如果只在表皮部分,随着表皮的脱落也就掉了。但是注入到了真皮、皮下组织的颜料就不容易掉了。人体免疫细胞发现皮肤这道屏障被突破了,而且有入侵者也就是外来的颜料进来,就会赶过来,要将它们消灭。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会将这些外来色素吞吃了,带到淋巴结,再由淋巴结送到血液。注入的色素大概有25%会通过这条途径被带走。

 

剩下的留在真皮、皮下组织的色素就永久地保留下来了,特别是皮肤受的伤害愈合了之后,那部分的色素更难以除掉。但是,免疫细胞还是会去攻击残留的色素。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色素会慢慢地变得越来越少。这就是为什么纹身的时间长了,颜色也就变得越来越暗淡。

 

皮肤是保护我们的一道屏障,这道屏障被人为破坏了,就会带来很大的健康风险。

 

第一个风险是感染的风险。本来这道皮肤的屏障会将病毒、细菌、真菌等病原体都挡在体外。用针把这道屏障破坏了,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了。这些病原体有的本来就是在皮肤的表面上,皮肤被刺破了,才会进入人体。另一个病原体来源是针。如果针没有经过消毒,或者消毒不完全,那么针上的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严重的会引起交叉感染,传染上来自其他纹身者的艾滋病毒、乙肝病毒等。

 

病原体还有一个来源是很难避免的,那就是纹身用到的那些颜料也会有病原体的污染。美国FDA今年曾经抽查过,还没有打开的用于纹身的颜料、墨水,35%都有病菌,有的声称做过消毒、标榜无菌,三分之一也能够查到有病菌。

 

第二个风险,纹身后皮肤受伤,来了入侵者,免疫系统调动起来试图消灭它们,就会有炎症反应。发炎是纹身必然的结果。只不过身体有自愈的能力,大部分人过两三星期,炎症也就消了。但是有一部分人受到了感染或者出现了炎症,并不会短时间内就痊愈。根据丹麦的调查,做过纹身的人,过了三周之后,还有百分之十有并发症,有的是由于被感染,有的是皮肤炎。

 

这是短期的急性伤害,纹身还有可能带来长期的慢性伤害。其中的一种伤害是推迟型过敏反应。在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中,有的有过敏原,身体免疫系统会产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有的并不是马上就发生的,而是过几个月、几年才发生的。一旦发生了过敏反应,就会导致皮肤炎等皮肤病,有的甚至还因此出现自身免疫疾病。

 

还有一种可能的长期后果,是导致癌症。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有一部分是无机物,包括水银、铅、铬、镉等重金属,有的就是致癌物质。还有的色素是有机的,多环芳香烃、偶氮类等,这类色素有的也是致癌物。即使色素本身不是致癌物,但是色素是要溶解在有机溶剂里的。用到的有机溶剂有的也是致癌物。

 

致癌物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就有可能导致癌症。做了纹身的人,有的后来得了各种皮肤癌,特别是恶性的黑色素瘤。也有的得了淋巴瘤。为什么会得淋巴瘤?因为那些是致癌物的色素被免疫细胞带到了淋巴结,进入了淋巴了。也有可能会得别的癌症。致癌物被带到了淋巴,之后进入了血液,流遍了全身,有可能在别的地方诱发癌症,例如诱发乳腺癌、膀胱癌。

 

由于纹身的流行只是近年来的事,生物医学界对纹身长期风险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究竟长期来看,它导致癌症的风险有多高,能够导致什么癌症,这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还是缺乏的。

 

但是,我们从原理上看,知道纹身是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有一些伤害明显是由于纹身导致的并发症。纹身面积越大、使用的色素越多越杂,健康风险也就越高。

 

有的纹身引起的并发症一直治不好,最终只能将纹身带来的色素清除掉,也就是将纹身去掉。还有的人之所以要去掉纹身,是纹身之后后悔了。比如说以前跟某一个人谈恋爱,非常爱他,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身上,后来分手了,就想把纹身去掉。

 

以前纹身是没法去掉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有刺配,在脸上刺上字,发配到哪儿,因为去除不掉。以前之所以纹身比较少,也是因为纹身一纹上去,就没法去除了,所以特别慎重。但是现在有去除纹身的方法了,能够通过激光去除纹身,纹身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变得对纹身比较草率,觉得万一后悔了,还可以通过激光去除。其实激光去除纹身并不一定都能够成功。而且用激光去除纹身,本身又是对皮肤再次造成伤害,有可能带来新的并发症。

 

所以从医学的角度来说,纹身是对身体的伤害,是会有健康风险的,不应该提倡,要反对纹身。如果非要纹身不可的话,也要尽量不要纹得太厉害,尽量不要用彩色的纹身,尽量降低风险。

 

2026.9.9.录制

 

2026.9.19.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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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宇晨披露出来的关于景甜的隐私当中,其中有一条说景甜的背上有纹身,纹的是一个运动员的名字,景甜曾经跟这个运动员谈恋爱,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背上。

 

纹身现在变得很流行,特别是在美国,尤其流行。在美国以前纹身比较少,被当作是一种反叛的标志。但是,现在普通的美国人也喜欢纹身。2023年有过调查,美国成年人大约三分之一都有纹身。比较年轻的人当中尤其普遍。30到50岁这个年龄段的美国人,几乎一半都有纹身。

 

受美国影响,欧洲年轻人纹身现在也相当普遍。丹麦有一个调查,大约20%的人有纹身。在中国以前纹身被认为是黑社会的标志,混社会的才会去纹身。但是现在连最不应该有纹身的演员也都有纹身了,可见至少在比较年轻的人当中,纹身开始流行了,大概是受到欧美的影响。

 

纹身说白了就是破坏人的皮肤,用针刺破皮肤,大概刺到皮肤下面1到3毫米的地方。然后注入颜料。注入的颜料如果只在表皮部分,随着表皮的脱落也就掉了。但是注入到了真皮、皮下组织的颜料就不容易掉了。人体免疫细胞发现皮肤这道屏障被突破了,而且有入侵者也就是外来的颜料进来,就会赶过来,要将它们消灭。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会将这些外来色素吞吃了,带到淋巴结,再由淋巴结送到血液。注入的色素大概有25%会通过这条途径被带走。

 

剩下的留在真皮、皮下组织的色素就永久地保留下来了,特别是皮肤受的伤害愈合了之后,那部分的色素更难以除掉。但是,免疫细胞还是会去攻击残留的色素。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色素会慢慢地变得越来越少。这就是为什么纹身的时间长了,颜色也就变得越来越暗淡。

 

皮肤是保护我们的一道屏障,这道屏障被人为破坏了,就会带来很大的健康风险。

 

第一个风险是感染的风险。本来这道皮肤的屏障会将病毒、细菌、真菌等病原体都挡在体外。用针把这道屏障破坏了,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了。这些病原体有的本来就是在皮肤的表面上,皮肤被刺破了,才会进入人体。另一个病原体来源是针。如果针没有经过消毒,或者消毒不完全,那么针上的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严重的会引起交叉感染,传染上来自其他纹身者的艾滋病毒、乙肝病毒等。

 

病原体还有一个来源是很难避免的,那就是纹身用到的那些颜料也会有病原体的污染。美国FDA今年曾经抽查过,还没有打开的用于纹身的颜料、墨水,35%都有病菌,有的声称做过消毒、标榜无菌,三分之一也能够查到有病菌。

 

第二个风险,纹身后皮肤受伤,来了入侵者,免疫系统调动起来试图消灭它们,就会有炎症反应。发炎是纹身必然的结果。只不过身体有自愈的能力,大部分人过两三星期,炎症也就消了。但是有一部分人受到了感染或者出现了炎症,并不会短时间内就痊愈。根据丹麦的调查,做过纹身的人,过了三周之后,还有百分之十有并发症,有的是由于被感染,有的是皮肤炎。

 

这是短期的急性伤害,纹身还有可能带来长期的慢性伤害。其中的一种伤害是推迟型过敏反应。在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中,有的有过敏原,身体免疫系统会产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有的并不是马上就发生的,而是过几个月、几年才发生的。一旦发生了过敏反应,就会导致皮肤炎等皮肤病,有的甚至还因此出现自身免疫疾病。

 

还有一种可能的长期后果,是导致癌症。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有一部分是无机物,包括水银、铅、铬、镉等重金属,有的就是致癌物质。还有的色素是有机的,多环芳香烃、偶氮类等,这类色素有的也是致癌物。即使色素本身不是致癌物,但是色素是要溶解在有机溶剂里的。用到的有机溶剂有的也是致癌物。

 

致癌物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就有可能导致癌症。做了纹身的人,有的后来得了各种皮肤癌,特别是恶性的黑色素瘤。也有的得了淋巴瘤。为什么会得淋巴瘤?因为那些是致癌物的色素被免疫细胞带到了淋巴结,进入了淋巴了。也有可能会得别的癌症。致癌物被带到了淋巴,之后进入了血液,流遍了全身,有可能在别的地方诱发癌症,例如诱发乳腺癌、膀胱癌。

 

由于纹身的流行只是近年来的事,生物医学界对纹身长期风险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究竟长期来看,它导致癌症的风险有多高,能够导致什么癌症,这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还是缺乏的。

 

但是,我们从原理上看,知道纹身是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有一些伤害明显是由于纹身导致的并发症。纹身面积越大、使用的色素越多越杂,健康风险也就越高。

 

有的纹身引起的并发症一直治不好,最终只能将纹身带来的色素清除掉,也就是将纹身去掉。还有的人之所以要去掉纹身,是纹身之后后悔了。比如说以前跟某一个人谈恋爱,非常爱他,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身上,后来分手了,就想把纹身去掉。

 

以前纹身是没法去掉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有刺配,在脸上刺上字,发配到哪儿,因为去除不掉。以前之所以纹身比较少,也是因为纹身一纹上去,就没法去除了,所以特别慎重。但是现在有去除纹身的方法了,能够通过激光去除纹身,纹身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变得对纹身比较草率,觉得万一后悔了,还可以通过激光去除。其实激光去除纹身并不一定都能够成功。而且用激光去除纹身,本身又是对皮肤再次造成伤害,有可能带来新的并发症。

 

所以从医学的角度来说,纹身是对身体的伤害,是会有健康风险的,不应该提倡,要反对纹身。如果非要纹身不可的话,也要尽量不要纹得太厉害,尽量不要用彩色的纹身,尽量降低风险。

 

2026.9.9.录制

 

2026.9.19.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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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景甜背上的纹身说起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4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4#comments Sat, 17 Oct 2026 11:15:12 +0000 方舟子 科普文章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4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在孙宇晨披露出来的关于景甜的隐私当中,其中有一条说景甜的背上有纹身,纹的是一个运动员的名字,景甜曾经跟这个运动员谈恋爱,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背上。

 

纹身现在变得很流行,特别是在美国,尤其流行。在美国以前纹身比较少,被当作是一种反叛的标志。但是,现在普通的美国人也喜欢纹身。2023年有过调查,美国成年人大约三分之一都有纹身。比较年轻的人当中尤其普遍。30到50岁这个年龄段的美国人,几乎一半都有纹身。

 

受美国影响,欧洲年轻人纹身现在也相当普遍。丹麦有一个调查,大约20%的人有纹身。在中国以前纹身被认为是黑社会的标志,混社会的才会去纹身。但是现在连最不应该有纹身的演员也都有纹身了,可见至少在比较年轻的人当中,纹身开始流行了,大概是受到欧美的影响。

 

纹身说白了就是破坏人的皮肤,用针刺破皮肤,大概刺到皮肤下面1到3毫米的地方。然后注入颜料。注入的颜料如果只在表皮部分,随着表皮的脱落也就掉了。但是注入到了真皮、皮下组织的颜料就不容易掉了。人体免疫细胞发现皮肤这道屏障被突破了,而且有入侵者也就是外来的颜料进来,就会赶过来,要将它们消灭。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会将这些外来色素吞吃了,带到淋巴结,再由淋巴结送到血液。注入的色素大概有25%会通过这条途径被带走。

 

剩下的留在真皮、皮下组织的色素就永久地保留下来了,特别是皮肤受的伤害愈合了之后,那部分的色素更难以除掉。但是,免疫细胞还是会去攻击残留的色素。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色素会慢慢地变得越来越少。这就是为什么纹身的时间长了,颜色也就变得越来越暗淡。

 

皮肤是保护我们的一道屏障,这道屏障被人为破坏了,就会带来很大的健康风险。

 

第一个风险是感染的风险。本来这道皮肤的屏障会将病毒、细菌、真菌等病原体都挡在体外。用针把这道屏障破坏了,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了。这些病原体有的本来就是在皮肤的表面上,皮肤被刺破了,才会进入人体。另一个病原体来源是针。如果针没有经过消毒,或者消毒不完全,那么针上的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严重的会引起交叉感染,传染上来自其他纹身者的艾滋病毒、乙肝病毒等。

 

病原体还有一个来源是很难避免的,那就是纹身用到的那些颜料也会有病原体的污染。美国FDA今年曾经抽查过,还没有打开的用于纹身的颜料、墨水,35%都有病菌,有的声称做过消毒、标榜无菌,三分之一也能够查到有病菌。

 

第二个风险,纹身后皮肤受伤,来了入侵者,免疫系统调动起来试图消灭它们,就会有炎症反应。发炎是纹身必然的结果。只不过身体有自愈的能力,大部分人过两三星期,炎症也就消了。但是有一部分人受到了感染或者出现了炎症,并不会短时间内就痊愈。根据丹麦的调查,做过纹身的人,过了三周之后,还有百分之十有并发症,有的是由于被感染,有的是皮肤炎。

 

这是短期的急性伤害,纹身还有可能带来长期的慢性伤害。其中的一种伤害是推迟型过敏反应。在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中,有的有过敏原,身体免疫系统会产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有的并不是马上就发生的,而是过几个月、几年才发生的。一旦发生了过敏反应,就会导致皮肤炎等皮肤病,有的甚至还因此出现自身免疫疾病。

 

还有一种可能的长期后果,是导致癌症。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有一部分是无机物,包括水银、铅、铬、镉等重金属,有的就是致癌物质。还有的色素是有机的,多环芳香烃、偶氮类等,这类色素有的也是致癌物。即使色素本身不是致癌物,但是色素是要溶解在有机溶剂里的。用到的有机溶剂有的也是致癌物。

 

致癌物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就有可能导致癌症。做了纹身的人,有的后来得了各种皮肤癌,特别是恶性的黑色素瘤。也有的得了淋巴瘤。为什么会得淋巴瘤?因为那些是致癌物的色素被免疫细胞带到了淋巴结,进入了淋巴了。也有可能会得别的癌症。致癌物被带到了淋巴,之后进入了血液,流遍了全身,有可能在别的地方诱发癌症,例如诱发乳腺癌、膀胱癌。

 

由于纹身的流行只是近年来的事,生物医学界对纹身长期风险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究竟长期来看,它导致癌症的风险有多高,能够导致什么癌症,这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还是缺乏的。

 

但是,我们从原理上看,知道纹身是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有一些伤害明显是由于纹身导致的并发症。纹身面积越大、使用的色素越多越杂,健康风险也就越高。

 

有的纹身引起的并发症一直治不好,最终只能将纹身带来的色素清除掉,也就是将纹身去掉。还有的人之所以要去掉纹身,是纹身之后后悔了。比如说以前跟某一个人谈恋爱,非常爱他,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身上,后来分手了,就想把纹身去掉。

 

以前纹身是没法去掉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有刺配,在脸上刺上字,发配到哪儿,因为去除不掉。以前之所以纹身比较少,也是因为纹身一纹上去,就没法去除了,所以特别慎重。但是现在有去除纹身的方法了,能够通过激光去除纹身,纹身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变得对纹身比较草率,觉得万一后悔了,还可以通过激光去除。其实激光去除纹身并不一定都能够成功。而且用激光去除纹身,本身又是对皮肤再次造成伤害,有可能带来新的并发症。

 

所以从医学的角度来说,纹身是对身体的伤害,是会有健康风险的,不应该提倡,要反对纹身。如果非要纹身不可的话,也要尽量不要纹得太厉害,尽量不要用彩色的纹身,尽量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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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宇晨披露出来的关于景甜的隐私当中,其中有一条说景甜的背上有纹身,纹的是一个运动员的名字,景甜曾经跟这个运动员谈恋爱,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背上。

 

纹身现在变得很流行,特别是在美国,尤其流行。在美国以前纹身比较少,被当作是一种反叛的标志。但是,现在普通的美国人也喜欢纹身。2023年有过调查,美国成年人大约三分之一都有纹身。比较年轻的人当中尤其普遍。30到50岁这个年龄段的美国人,几乎一半都有纹身。

 

受美国影响,欧洲年轻人纹身现在也相当普遍。丹麦有一个调查,大约20%的人有纹身。在中国以前纹身被认为是黑社会的标志,混社会的才会去纹身。但是现在连最不应该有纹身的演员也都有纹身了,可见至少在比较年轻的人当中,纹身开始流行了,大概是受到欧美的影响。

 

纹身说白了就是破坏人的皮肤,用针刺破皮肤,大概刺到皮肤下面1到3毫米的地方。然后注入颜料。注入的颜料如果只在表皮部分,随着表皮的脱落也就掉了。但是注入到了真皮、皮下组织的颜料就不容易掉了。人体免疫细胞发现皮肤这道屏障被突破了,而且有入侵者也就是外来的颜料进来,就会赶过来,要将它们消灭。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会将这些外来色素吞吃了,带到淋巴结,再由淋巴结送到血液。注入的色素大概有25%会通过这条途径被带走。

 

剩下的留在真皮、皮下组织的色素就永久地保留下来了,特别是皮肤受的伤害愈合了之后,那部分的色素更难以除掉。但是,免疫细胞还是会去攻击残留的色素。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色素会慢慢地变得越来越少。这就是为什么纹身的时间长了,颜色也就变得越来越暗淡。

 

皮肤是保护我们的一道屏障,这道屏障被人为破坏了,就会带来很大的健康风险。

 

第一个风险是感染的风险。本来这道皮肤的屏障会将病毒、细菌、真菌等病原体都挡在体外。用针把这道屏障破坏了,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了。这些病原体有的本来就是在皮肤的表面上,皮肤被刺破了,才会进入人体。另一个病原体来源是针。如果针没有经过消毒,或者消毒不完全,那么针上的病原体就会进入人体,严重的会引起交叉感染,传染上来自其他纹身者的艾滋病毒、乙肝病毒等。

 

病原体还有一个来源是很难避免的,那就是纹身用到的那些颜料也会有病原体的污染。美国FDA今年曾经抽查过,还没有打开的用于纹身的颜料、墨水,35%都有病菌,有的声称做过消毒、标榜无菌,三分之一也能够查到有病菌。

 

第二个风险,纹身后皮肤受伤,来了入侵者,免疫系统调动起来试图消灭它们,就会有炎症反应。发炎是纹身必然的结果。只不过身体有自愈的能力,大部分人过两三星期,炎症也就消了。但是有一部分人受到了感染或者出现了炎症,并不会短时间内就痊愈。根据丹麦的调查,做过纹身的人,过了三周之后,还有百分之十有并发症,有的是由于被感染,有的是皮肤炎。

 

这是短期的急性伤害,纹身还有可能带来长期的慢性伤害。其中的一种伤害是推迟型过敏反应。在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中,有的有过敏原,身体免疫系统会产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有的并不是马上就发生的,而是过几个月、几年才发生的。一旦发生了过敏反应,就会导致皮肤炎等皮肤病,有的甚至还因此出现自身免疫疾病。

 

还有一种可能的长期后果,是导致癌症。注入的那些色素、墨水,有一部分是无机物,包括水银、铅、铬、镉等重金属,有的就是致癌物质。还有的色素是有机的,多环芳香烃、偶氮类等,这类色素有的也是致癌物。即使色素本身不是致癌物,但是色素是要溶解在有机溶剂里的。用到的有机溶剂有的也是致癌物。

 

致癌物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就有可能导致癌症。做了纹身的人,有的后来得了各种皮肤癌,特别是恶性的黑色素瘤。也有的得了淋巴瘤。为什么会得淋巴瘤?因为那些是致癌物的色素被免疫细胞带到了淋巴结,进入了淋巴了。也有可能会得别的癌症。致癌物被带到了淋巴,之后进入了血液,流遍了全身,有可能在别的地方诱发癌症,例如诱发乳腺癌、膀胱癌。

 

由于纹身的流行只是近年来的事,生物医学界对纹身长期风险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究竟长期来看,它导致癌症的风险有多高,能够导致什么癌症,这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还是缺乏的。

 

但是,我们从原理上看,知道纹身是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有一些伤害明显是由于纹身导致的并发症。纹身面积越大、使用的色素越多越杂,健康风险也就越高。

 

有的纹身引起的并发症一直治不好,最终只能将纹身带来的色素清除掉,也就是将纹身去掉。还有的人之所以要去掉纹身,是纹身之后后悔了。比如说以前跟某一个人谈恋爱,非常爱他,将他的名字纹到了自己的身上,后来分手了,就想把纹身去掉。

 

以前纹身是没法去掉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有刺配,在脸上刺上字,发配到哪儿,因为去除不掉。以前之所以纹身比较少,也是因为纹身一纹上去,就没法去除了,所以特别慎重。但是现在有去除纹身的方法了,能够通过激光去除纹身,纹身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变得对纹身比较草率,觉得万一后悔了,还可以通过激光去除。其实激光去除纹身并不一定都能够成功。而且用激光去除纹身,本身又是对皮肤再次造成伤害,有可能带来新的并发症。

 

所以从医学的角度来说,纹身是对身体的伤害,是会有健康风险的,不应该提倡,要反对纹身。如果非要纹身不可的话,也要尽量不要纹得太厉害,尽量不要用彩色的纹身,尽量降低风险。

 

2026.9.9.录制

 

2026.9.19.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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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的“体面”和“故国”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3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3#comments Thu, 15 Oct 2026 08:25:42 +0000 方舟子 文化杂谈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3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孙宇晨跟胡锡进促膝谈心,聊得挺欢。孙宇晨又给胡锡进写了一封长信。他前一封信是以全国年轻男子的代表自居,向胡锡进请教关于彩礼的问题。这第二封信是以他那一代人的代表自居,要跟胡锡进讨论关于体面的问题。

 

我一开始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并没有看到胡锡进在评论孙宇晨、景甜事件的时候,用到了体面一词。我将胡锡进有关的四篇文章都找出来,搜了一下,发现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胡锡进用到了体面一词:“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失去女友的男人,他们即使感到委屈,打掉的牙往肚里咽,又有几个像孙宇晨这样本该体面分手,却用小作文‘杀’对方的人呢?”

 

就这么一句话,一不留神就忽略过去了。可能击中了孙宇晨的痛处,他居然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长篇文章,专门要跟胡锡进探讨什么是体面。

 

体面这个词,如果用作形容词的话,有两个意思:好看,光彩。胡锡进说“体面分手”,意思是很明白的,就是说,男女朋友分手不要闹得太难看,太不光彩了,要好合好散。孙宇晨的难兄难弟赵长鹏劝告孙宇晨要互相尊重,其实也就是体面分手的意思。当时孙宇晨回复赵长鹏:“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过了一天,就食言了,不觉得有互相尊重的必要,又洋洋洒洒地开始说起来了。

 

孙宇晨不觉得有体面分手的必要,而且还不认为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代沟的问题。他的整篇文章的主要意思,就是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而被孙宇晨自行代表的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而且得出一个结论,说了两遍:“最大的体面是不用讲体面。”

 

孙宇晨接连向胡锡进提了三个问题质问胡锡进,都是胡搅蛮缠,实际上跟什么体面没啥关系。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他问胡锡进,“一个人受了损害,被夺走了钱、尊严、时间,是消化它体面,还是主张它体面?”他声称,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所以要咽下这口气;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讲体面,所以要发声说出来。

 

这是在人为制造一个代沟,制造两代人的对立,而且是非常弱智的。每一代人遇到觉得受了伤害的事,总是有咽下这口气忍下去的,也总是有忍不下去要发声的。比如说胡锡进,我就不相信他觉得受了伤害,就会忍下不说。以前他的同事揭露他有私生子,胡锡进就没有咽下这口气,写了长篇文章为自己辩护。

 

但是,同样是发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并不是发声了就不体面,而是要看发声的方式和内容。人们之所以痛斥孙宇晨,不是因为他发声了讲他和景甜的纠纷,而是他去大曝人家的隐私,这就不体面了。

 

再看第二个问题,孙宇晨质问胡锡进,“人和人做事,彼此之间相信道德交情,还是相信合同与算法?”这也是在制造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做事为了讲体面,靠的是人情道德;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所以靠的是合同和算法。

 

如果是在几十年前,改革开放之前,大家都不讲合同。但是那都啥时代的事了,胡锡进那一代人怎么可能都不讲合同呢?我就不相信胡锡进买房不签买房合同。孙宇晨说的“算法”,指的是遇事不决问AI,就像他去问Claude怎么处理他和景甜的关系。这只是这几年来的事,又不是只有孙宇晨那一代人才相信AI,胡锡进那一代人,现在用AI也是用了很多的。不久前中国流行养“龙虾”,很多就是大妈、大爷在养。怎么能把问AI、相信AI,作为孙宇晨这一代人的特点呢?而且,相信算法,跟体不体面怎么能扯上关系呢?

 

相不相信合同,也跟是否体面没啥关系。并不是你相信了合同就不体面了。同样,相信合同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在认为对方不遵守合同的情况下,要去维权,有体面的做法也有不体面的做法。体面的做法,是走法律途径。人们并不责怪孙宇晨起诉去要回彩礼。但大曝人家的隐私,用胡锡进的话说,想用小作文来“杀死”对方,这才是不体面,才是被人们谴责的。

 

孙宇晨问了第三个问题,“一个人未来财富的创造,应当来自他占据的位置,还是来自他创造的东西?”这也是想人为地制造一个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地位,所以讲体面;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不用讲体面。

 

这种人为制造代沟的对立,同样是非常弱智的。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怎么可能都是靠地位,而没有创造新东西?如果他们那一代人不创造新东西的话,孙宇晨哪来的电脑、互联网可以让他去骗钱?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地位的有的是,官二代、官三代、红二代、红三代的财富难道不是靠地位来的?

 

孙宇晨认为他们这一代人创造新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就不用讲体面了。这当然也是胡搅。创造东西同样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孙宇晨自己卖币诈骗,不择手段,所以就认为可以不用讲体面。但是并不是所有创造东西的人,都跟他一样的德性,都是这么渣,都不讲体面的。讲体面的人同样有的是。不讲体面当然也有的是。

 

我就觉得奇怪了,你一个卖币的,怎么觉得自己是在创造东西呢?还俨然以创造东西的代表自居。卖币是新时代的庞氏骗局,不创造任何财富,反而毫无必要地浪费地球能源。

 

可见孙宇晨这封信,跟他之前的信,以及跟他讲的他跟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一样,都是写得胡搅蛮缠,东拉西扯,说话没有条理,表达能力太差,连话都说不明白,也就是文笔不好。我一再说他文笔不好,但是胡锡进以及严锋等文学教授都吹捧孙宇晨文笔好。我之前说他那篇作文文笔不好,连一篇叙述文都写不明白,没把话说清楚,云山雾罩的。有人说那是文学作品,要把它当成小说看待。那好吧,他现在给胡锡进写信,是要跟胡锡进争论问题,是一篇议论文,却也写不明白,不就证明他表达能力不行,不就是文笔不好吗?

 

孙宇晨一再强调,最大的体面就是不用讲体面。这让我想起在新冠疫情期间,胡锡进的一句名言,给大家都发钱相当于都不发钱,有相当于没有,没有相当于有。辩证法都学得不错,当然那是中国式的辩证法,是狡辩法。所以在这方面,孙宇晨和胡锡进倒是有共同特点。

 

孙宇晨和胡锡进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喜欢标榜自己爱国,是爱国正能量。胡锡进在给孙宇晨第一封信的答复中,最后说:“看得出你很重视简中舆论场,你在心里大概仍把自己看成中国人。那么在海外漂泊,多做些对祖国(故国)有益的事情吧。”

 

故国这个词现在很少用了,以前在诗文里经常用到,主要是三个意思:一个是指故乡,“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指的是故乡。但显然胡锡进这里指的不是故乡。还有一个意思,指的是已经灭亡的国家,“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是这个意思。胡锡进说的故国指的是中国,不可能指中国已经灭亡了,也不是这个意思。故国还有一个意思,是祖国的同义词。但是,胡锡进用了“祖国(故国)”写法,表示故国跟祖国的意思是不一样的,不是同义词,否则就没必要这么用了。

 

那么胡锡进用故国是什么意思呢?胡锡进前面提到,孙宇晨因为回国会有法律风险,不敢回国,传说已经拿了加勒比海几个岛国的护照,也就是说可能不是中国国籍了。胡锡进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传说是假的,孙宇晨还是中国国籍,那么中国就是孙宇晨的祖国;如果孙宇晨像传说的,已经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那么他就没有了中国国籍,中国就变成了孙宇晨的故国,连祖国都不是了。

 

所以胡锡进的意思就是说,华人有中国国籍的,中国才是祖国,没有了中国国籍的,中国就变成了故国。胡锡进的这种用法是不恰当的。中国是不是华人的祖国,跟有没有保留中国国籍没啥关系,即使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也可以把中国当成祖国。

 

孙宇晨显然是同意胡锡进的这种用法的。他在给胡锡进的第二封信,专门回应了胡锡进的这句话,趁机显摆他曾经花了大钱上了一趟太空:“您让我在外多为故国做些有益的事情,故国在我心中重如千钧。太空里什么都是失重的,唯独这一样,我称过,分量没变。”

 

那么孙宇晨不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确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所以中国就变成了他的故国了吗?

 

一个不是因为政治的原因,而是因为经济的原因,不敢回中国,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岛国的护照的人,居然还在标榜自己多么地爱中国,把自己当成了爱国正能量的代表。不知道是不是想因此让中国政府觉得他爱国,放过他呢,还是想趁机割小粉红的韭菜呢?

 

不管怎样,这是非常令人恶心的事。而且是一个完全不知道什么是体面,一点体面都没有的人渣,标榜自己多么地爱国,就更加让人恶心。

 

2026.9.5.录制

 

2026.9.1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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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跟胡锡进促膝谈心,聊得挺欢。孙宇晨又给胡锡进写了一封长信。他前一封信是以全国年轻男子的代表自居,向胡锡进请教关于彩礼的问题。这第二封信是以他那一代人的代表自居,要跟胡锡进讨论关于体面的问题。

 

我一开始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并没有看到胡锡进在评论孙宇晨、景甜事件的时候,用到了体面一词。我将胡锡进有关的四篇文章都找出来,搜了一下,发现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胡锡进用到了体面一词:“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失去女友的男人,他们即使感到委屈,打掉的牙往肚里咽,又有几个像孙宇晨这样本该体面分手,却用小作文‘杀’对方的人呢?”

 

就这么一句话,一不留神就忽略过去了。可能击中了孙宇晨的痛处,他居然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长篇文章,专门要跟胡锡进探讨什么是体面。

 

体面这个词,如果用作形容词的话,有两个意思:好看,光彩。胡锡进说“体面分手”,意思是很明白的,就是说,男女朋友分手不要闹得太难看,太不光彩了,要好合好散。孙宇晨的难兄难弟赵长鹏劝告孙宇晨要互相尊重,其实也就是体面分手的意思。当时孙宇晨回复赵长鹏:“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过了一天,就食言了,不觉得有互相尊重的必要,又洋洋洒洒地开始说起来了。

 

孙宇晨不觉得有体面分手的必要,而且还不认为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代沟的问题。他的整篇文章的主要意思,就是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而被孙宇晨自行代表的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而且得出一个结论,说了两遍:“最大的体面是不用讲体面。”

 

孙宇晨接连向胡锡进提了三个问题质问胡锡进,都是胡搅蛮缠,实际上跟什么体面没啥关系。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他问胡锡进,“一个人受了损害,被夺走了钱、尊严、时间,是消化它体面,还是主张它体面?”他声称,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所以要咽下这口气;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讲体面,所以要发声说出来。

 

这是在人为制造一个代沟,制造两代人的对立,而且是非常弱智的。每一代人遇到觉得受了伤害的事,总是有咽下这口气忍下去的,也总是有忍不下去要发声的。比如说胡锡进,我就不相信他觉得受了伤害,就会忍下不说。以前他的同事揭露他有私生子,胡锡进就没有咽下这口气,写了长篇文章为自己辩护。

 

但是,同样是发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并不是发声了就不体面,而是要看发声的方式和内容。人们之所以痛斥孙宇晨,不是因为他发声了讲他和景甜的纠纷,而是他去大曝人家的隐私,这就不体面了。

 

再看第二个问题,孙宇晨质问胡锡进,“人和人做事,彼此之间相信道德交情,还是相信合同与算法?”这也是在制造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做事为了讲体面,靠的是人情道德;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所以靠的是合同和算法。

 

如果是在几十年前,改革开放之前,大家都不讲合同。但是那都啥时代的事了,胡锡进那一代人怎么可能都不讲合同呢?我就不相信胡锡进买房不签买房合同。孙宇晨说的“算法”,指的是遇事不决问AI,就像他去问Claude怎么处理他和景甜的关系。这只是这几年来的事,又不是只有孙宇晨那一代人才相信AI,胡锡进那一代人,现在用AI也是用了很多的。不久前中国流行养“龙虾”,很多就是大妈、大爷在养。怎么能把问AI、相信AI,作为孙宇晨这一代人的特点呢?而且,相信算法,跟体不体面怎么能扯上关系呢?

 

相不相信合同,也跟是否体面没啥关系。并不是你相信了合同就不体面了。同样,相信合同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在认为对方不遵守合同的情况下,要去维权,有体面的做法也有不体面的做法。体面的做法,是走法律途径。人们并不责怪孙宇晨起诉去要回彩礼。但大曝人家的隐私,用胡锡进的话说,想用小作文来“杀死”对方,这才是不体面,才是被人们谴责的。

 

孙宇晨问了第三个问题,“一个人未来财富的创造,应当来自他占据的位置,还是来自他创造的东西?”这也是想人为地制造一个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地位,所以讲体面;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不用讲体面。

 

这种人为制造代沟的对立,同样是非常弱智的。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怎么可能都是靠地位,而没有创造新东西?如果他们那一代人不创造新东西的话,孙宇晨哪来的电脑、互联网可以让他去骗钱?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地位的有的是,官二代、官三代、红二代、红三代的财富难道不是靠地位来的?

 

孙宇晨认为他们这一代人创造新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就不用讲体面了。这当然也是胡搅。创造东西同样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孙宇晨自己卖币诈骗,不择手段,所以就认为可以不用讲体面。但是并不是所有创造东西的人,都跟他一样的德性,都是这么渣,都不讲体面的。讲体面的人同样有的是。不讲体面当然也有的是。

 

我就觉得奇怪了,你一个卖币的,怎么觉得自己是在创造东西呢?还俨然以创造东西的代表自居。卖币是新时代的庞氏骗局,不创造任何财富,反而毫无必要地浪费地球能源。

 

可见孙宇晨这封信,跟他之前的信,以及跟他讲的他跟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一样,都是写得胡搅蛮缠,东拉西扯,说话没有条理,表达能力太差,连话都说不明白,也就是文笔不好。我一再说他文笔不好,但是胡锡进以及严锋等文学教授都吹捧孙宇晨文笔好。我之前说他那篇作文文笔不好,连一篇叙述文都写不明白,没把话说清楚,云山雾罩的。有人说那是文学作品,要把它当成小说看待。那好吧,他现在给胡锡进写信,是要跟胡锡进争论问题,是一篇议论文,却也写不明白,不就证明他表达能力不行,不就是文笔不好吗?

 

孙宇晨一再强调,最大的体面就是不用讲体面。这让我想起在新冠疫情期间,胡锡进的一句名言,给大家都发钱相当于都不发钱,有相当于没有,没有相当于有。辩证法都学得不错,当然那是中国式的辩证法,是狡辩法。所以在这方面,孙宇晨和胡锡进倒是有共同特点。

 

孙宇晨和胡锡进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喜欢标榜自己爱国,是爱国正能量。胡锡进在给孙宇晨第一封信的答复中,最后说:“看得出你很重视简中舆论场,你在心里大概仍把自己看成中国人。那么在海外漂泊,多做些对祖国(故国)有益的事情吧。”

 

故国这个词现在很少用了,以前在诗文里经常用到,主要是三个意思:一个是指故乡,“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指的是故乡。但显然胡锡进这里指的不是故乡。还有一个意思,指的是已经灭亡的国家,“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是这个意思。胡锡进说的故国指的是中国,不可能指中国已经灭亡了,也不是这个意思。故国还有一个意思,是祖国的同义词。但是,胡锡进用了“祖国(故国)”写法,表示故国跟祖国的意思是不一样的,不是同义词,否则就没必要这么用了。

 

那么胡锡进用故国是什么意思呢?胡锡进前面提到,孙宇晨因为回国会有法律风险,不敢回国,传说已经拿了加勒比海几个岛国的护照,也就是说可能不是中国国籍了。胡锡进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传说是假的,孙宇晨还是中国国籍,那么中国就是孙宇晨的祖国;如果孙宇晨像传说的,已经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那么他就没有了中国国籍,中国就变成了孙宇晨的故国,连祖国都不是了。

 

所以胡锡进的意思就是说,华人有中国国籍的,中国才是祖国,没有了中国国籍的,中国就变成了故国。胡锡进的这种用法是不恰当的。中国是不是华人的祖国,跟有没有保留中国国籍没啥关系,即使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也可以把中国当成祖国。

 

孙宇晨显然是同意胡锡进的这种用法的。他在给胡锡进的第二封信,专门回应了胡锡进的这句话,趁机显摆他曾经花了大钱上了一趟太空:“您让我在外多为故国做些有益的事情,故国在我心中重如千钧。太空里什么都是失重的,唯独这一样,我称过,分量没变。”

 

那么孙宇晨不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确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所以中国就变成了他的故国了吗?

 

一个不是因为政治的原因,而是因为经济的原因,不敢回中国,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岛国的护照的人,居然还在标榜自己多么地爱中国,把自己当成了爱国正能量的代表。不知道是不是想因此让中国政府觉得他爱国,放过他呢,还是想趁机割小粉红的韭菜呢?

 

不管怎样,这是非常令人恶心的事。而且是一个完全不知道什么是体面,一点体面都没有的人渣,标榜自己多么地爱国,就更加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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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的“体面”和“故国”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2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2#comments Thu, 15 Oct 2026 08:24:42 +0000 方舟子 文化杂谈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2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孙宇晨跟胡锡进促膝谈心,聊得挺欢。孙宇晨又给胡锡进写了一封长信。他前一封信是以全国年轻男子的代表自居,向胡锡进请教关于彩礼的问题。这第二封信是以他那一代人的代表自居,要跟胡锡进讨论关于体面的问题。

 

我一开始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并没有看到胡锡进在评论孙宇晨、景甜事件的时候,用到了体面一词。我将胡锡进有关的四篇文章都找出来,搜了一下,发现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胡锡进用到了体面一词:“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失去女友的男人,他们即使感到委屈,打掉的牙往肚里咽,又有几个像孙宇晨这样本该体面分手,却用小作文‘杀’对方的人呢?”

 

就这么一句话,一不留神就忽略过去了。可能击中了孙宇晨的痛处,他居然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长篇文章,专门要跟胡锡进探讨什么是体面。

 

体面这个词,如果用作形容词的话,有两个意思:好看,光彩。胡锡进说“体面分手”,意思是很明白的,就是说,男女朋友分手不要闹得太难看,太不光彩了,要好合好散。孙宇晨的难兄难弟赵长鹏劝告孙宇晨要互相尊重,其实也就是体面分手的意思。当时孙宇晨回复赵长鹏:“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过了一天,就食言了,不觉得有互相尊重的必要,又洋洋洒洒地开始说起来了。

 

孙宇晨不觉得有体面分手的必要,而且还不认为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代沟的问题。他的整篇文章的主要意思,就是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而被孙宇晨自行代表的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而且得出一个结论,说了两遍:“最大的体面是不用讲体面。”

 

孙宇晨接连向胡锡进提了三个问题质问胡锡进,都是胡搅蛮缠,实际上跟什么体面没啥关系。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他问胡锡进,“一个人受了损害,被夺走了钱、尊严、时间,是消化它体面,还是主张它体面?”他声称,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所以要咽下这口气;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讲体面,所以要发声说出来。

 

这是在人为制造一个代沟,制造两代人的对立,而且是非常弱智的。每一代人遇到觉得受了伤害的事,总是有咽下这口气忍下去的,也总是有忍不下去要发声的。比如说胡锡进,我就不相信他觉得受了伤害,就会忍下不说。以前他的同事揭露他有私生子,胡锡进就没有咽下这口气,写了长篇文章为自己辩护。

 

但是,同样是发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并不是发声了就不体面,而是要看发声的方式和内容。人们之所以痛斥孙宇晨,不是因为他发声了讲他和景甜的纠纷,而是他去大曝人家的隐私,这就不体面了。

 

再看第二个问题,孙宇晨质问胡锡进,“人和人做事,彼此之间相信道德交情,还是相信合同与算法?”这也是在制造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做事为了讲体面,靠的是人情道德;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所以靠的是合同和算法。

 

如果是在几十年前,改革开放之前,大家都不讲合同。但是那都啥时代的事了,胡锡进那一代人怎么可能都不讲合同呢?我就不相信胡锡进买房不签买房合同。孙宇晨说的“算法”,指的是遇事不决问AI,就像他去问Claude怎么处理他和景甜的关系。这只是这几年来的事,又不是只有孙宇晨那一代人才相信AI,胡锡进那一代人,现在用AI也是用了很多的。不久前中国流行养“龙虾”,很多就是大妈、大爷在养。怎么能把问AI、相信AI,作为孙宇晨这一代人的特点呢?而且,相信算法,跟体不体面怎么能扯上关系呢?

 

相不相信合同,也跟是否体面没啥关系。并不是你相信了合同就不体面了。同样,相信合同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在认为对方不遵守合同的情况下,要去维权,有体面的做法也有不体面的做法。体面的做法,是走法律途径。人们并不责怪孙宇晨起诉去要回彩礼。但大曝人家的隐私,用胡锡进的话说,想用小作文来“杀死”对方,这才是不体面,才是被人们谴责的。

 

孙宇晨问了第三个问题,“一个人未来财富的创造,应当来自他占据的位置,还是来自他创造的东西?”这也是想人为地制造一个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地位,所以讲体面;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不用讲体面。

 

这种人为制造代沟的对立,同样是非常弱智的。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怎么可能都是靠地位,而没有创造新东西?如果他们那一代人不创造新东西的话,孙宇晨哪来的电脑、互联网可以让他去骗钱?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地位的有的是,官二代、官三代、红二代、红三代的财富难道不是靠地位来的?

 

孙宇晨认为他们这一代人创造新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就不用讲体面了。这当然也是胡搅。创造东西同样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孙宇晨自己卖币诈骗,不择手段,所以就认为可以不用讲体面。但是并不是所有创造东西的人,都跟他一样的德性,都是这么渣,都不讲体面的。讲体面的人同样有的是。不讲体面当然也有的是。

 

我就觉得奇怪了,你一个卖币的,怎么觉得自己是在创造东西呢?还俨然以创造东西的代表自居。卖币是新时代的庞氏骗局,不创造任何财富,反而毫无必要地浪费地球能源。

 

可见孙宇晨这封信,跟他之前的信,以及跟他讲的他跟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一样,都是写得胡搅蛮缠,东拉西扯,说话没有条理,表达能力太差,连话都说不明白,也就是文笔不好。我一再说他文笔不好,但是胡锡进以及严锋等文学教授都吹捧孙宇晨文笔好。我之前说他那篇作文文笔不好,连一篇叙述文都写不明白,没把话说清楚,云山雾罩的。有人说那是文学作品,要把它当成小说看待。那好吧,他现在给胡锡进写信,是要跟胡锡进争论问题,是一篇议论文,却也写不明白,不就证明他表达能力不行,不就是文笔不好吗?

 

孙宇晨一再强调,最大的体面就是不用讲体面。这让我想起在新冠疫情期间,胡锡进的一句名言,给大家都发钱相当于都不发钱,有相当于没有,没有相当于有。辩证法都学得不错,当然那是中国式的辩证法,是狡辩法。所以在这方面,孙宇晨和胡锡进倒是有共同特点。

 

孙宇晨和胡锡进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喜欢标榜自己爱国,是爱国正能量。胡锡进在给孙宇晨第一封信的答复中,最后说:“看得出你很重视简中舆论场,你在心里大概仍把自己看成中国人。那么在海外漂泊,多做些对祖国(故国)有益的事情吧。”

 

故国这个词现在很少用了,以前在诗文里经常用到,主要是三个意思:一个是指故乡,“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指的是故乡。但显然胡锡进这里指的不是故乡。还有一个意思,指的是已经灭亡的国家,“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是这个意思。胡锡进说的故国指的是中国,不可能指中国已经灭亡了,也不是这个意思。故国还有一个意思,是祖国的同义词。但是,胡锡进用了“祖国(故国)”写法,表示故国跟祖国的意思是不一样的,不是同义词,否则就没必要这么用了。

 

那么胡锡进用故国是什么意思呢?胡锡进前面提到,孙宇晨因为回国会有法律风险,不敢回国,传说已经拿了加勒比海几个岛国的护照,也就是说可能不是中国国籍了。胡锡进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传说是假的,孙宇晨还是中国国籍,那么中国就是孙宇晨的祖国;如果孙宇晨像传说的,已经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那么他就没有了中国国籍,中国就变成了孙宇晨的故国,连祖国都不是了。

 

所以胡锡进的意思就是说,华人有中国国籍的,中国才是祖国,没有了中国国籍的,中国就变成了故国。胡锡进的这种用法是不恰当的。中国是不是华人的祖国,跟有没有保留中国国籍没啥关系,即使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也可以把中国当成祖国。

 

孙宇晨显然是同意胡锡进的这种用法的。他在给胡锡进的第二封信,专门回应了胡锡进的这句话,趁机显摆他曾经花了大钱上了一趟太空:“您让我在外多为故国做些有益的事情,故国在我心中重如千钧。太空里什么都是失重的,唯独这一样,我称过,分量没变。”

 

那么孙宇晨不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确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所以中国就变成了他的故国了吗?

 

一个不是因为政治的原因,而是因为经济的原因,不敢回中国,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岛国的护照的人,居然还在标榜自己多么地爱中国,把自己当成了爱国正能量的代表。不知道是不是想因此让中国政府觉得他爱国,放过他呢,还是想趁机割小粉红的韭菜呢?

 

不管怎样,这是非常令人恶心的事。而且是一个完全不知道什么是体面,一点体面都没有的人渣,标榜自己多么地爱国,就更加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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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跟胡锡进促膝谈心,聊得挺欢。孙宇晨又给胡锡进写了一封长信。他前一封信是以全国年轻男子的代表自居,向胡锡进请教关于彩礼的问题。这第二封信是以他那一代人的代表自居,要跟胡锡进讨论关于体面的问题。

 

我一开始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并没有看到胡锡进在评论孙宇晨、景甜事件的时候,用到了体面一词。我将胡锡进有关的四篇文章都找出来,搜了一下,发现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胡锡进用到了体面一词:“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失去女友的男人,他们即使感到委屈,打掉的牙往肚里咽,又有几个像孙宇晨这样本该体面分手,却用小作文‘杀’对方的人呢?”

 

就这么一句话,一不留神就忽略过去了。可能击中了孙宇晨的痛处,他居然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长篇文章,专门要跟胡锡进探讨什么是体面。

 

体面这个词,如果用作形容词的话,有两个意思:好看,光彩。胡锡进说“体面分手”,意思是很明白的,就是说,男女朋友分手不要闹得太难看,太不光彩了,要好合好散。孙宇晨的难兄难弟赵长鹏劝告孙宇晨要互相尊重,其实也就是体面分手的意思。当时孙宇晨回复赵长鹏:“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过了一天,就食言了,不觉得有互相尊重的必要,又洋洋洒洒地开始说起来了。

 

孙宇晨不觉得有体面分手的必要,而且还不认为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代沟的问题。他的整篇文章的主要意思,就是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而被孙宇晨自行代表的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而且得出一个结论,说了两遍:“最大的体面是不用讲体面。”

 

孙宇晨接连向胡锡进提了三个问题质问胡锡进,都是胡搅蛮缠,实际上跟什么体面没啥关系。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他问胡锡进,“一个人受了损害,被夺走了钱、尊严、时间,是消化它体面,还是主张它体面?”他声称,胡锡进那一代人讲体面,所以要咽下这口气;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讲体面,所以要发声说出来。

 

这是在人为制造一个代沟,制造两代人的对立,而且是非常弱智的。每一代人遇到觉得受了伤害的事,总是有咽下这口气忍下去的,也总是有忍不下去要发声的。比如说胡锡进,我就不相信他觉得受了伤害,就会忍下不说。以前他的同事揭露他有私生子,胡锡进就没有咽下这口气,写了长篇文章为自己辩护。

 

但是,同样是发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并不是发声了就不体面,而是要看发声的方式和内容。人们之所以痛斥孙宇晨,不是因为他发声了讲他和景甜的纠纷,而是他去大曝人家的隐私,这就不体面了。

 

再看第二个问题,孙宇晨质问胡锡进,“人和人做事,彼此之间相信道德交情,还是相信合同与算法?”这也是在制造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做事为了讲体面,靠的是人情道德;而孙宇晨这一代人,不用讲体面,所以靠的是合同和算法。

 

如果是在几十年前,改革开放之前,大家都不讲合同。但是那都啥时代的事了,胡锡进那一代人怎么可能都不讲合同呢?我就不相信胡锡进买房不签买房合同。孙宇晨说的“算法”,指的是遇事不决问AI,就像他去问Claude怎么处理他和景甜的关系。这只是这几年来的事,又不是只有孙宇晨那一代人才相信AI,胡锡进那一代人,现在用AI也是用了很多的。不久前中国流行养“龙虾”,很多就是大妈、大爷在养。怎么能把问AI、相信AI,作为孙宇晨这一代人的特点呢?而且,相信算法,跟体不体面怎么能扯上关系呢?

 

相不相信合同,也跟是否体面没啥关系。并不是你相信了合同就不体面了。同样,相信合同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在认为对方不遵守合同的情况下,要去维权,有体面的做法也有不体面的做法。体面的做法,是走法律途径。人们并不责怪孙宇晨起诉去要回彩礼。但大曝人家的隐私,用胡锡进的话说,想用小作文来“杀死”对方,这才是不体面,才是被人们谴责的。

 

孙宇晨问了第三个问题,“一个人未来财富的创造,应当来自他占据的位置,还是来自他创造的东西?”这也是想人为地制造一个代沟,认为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地位,所以讲体面;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不用讲体面。

 

这种人为制造代沟的对立,同样是非常弱智的。胡锡进那一代人,创造财富怎么可能都是靠地位,而没有创造新东西?如果他们那一代人不创造新东西的话,孙宇晨哪来的电脑、互联网可以让他去骗钱?而孙宇晨这一代人创造财富靠地位的有的是,官二代、官三代、红二代、红三代的财富难道不是靠地位来的?

 

孙宇晨认为他们这一代人创造新财富靠的是创造东西,所以就不用讲体面了。这当然也是胡搅。创造东西同样地有体面的,也有不体面的。孙宇晨自己卖币诈骗,不择手段,所以就认为可以不用讲体面。但是并不是所有创造东西的人,都跟他一样的德性,都是这么渣,都不讲体面的。讲体面的人同样有的是。不讲体面当然也有的是。

 

我就觉得奇怪了,你一个卖币的,怎么觉得自己是在创造东西呢?还俨然以创造东西的代表自居。卖币是新时代的庞氏骗局,不创造任何财富,反而毫无必要地浪费地球能源。

 

可见孙宇晨这封信,跟他之前的信,以及跟他讲的他跟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一样,都是写得胡搅蛮缠,东拉西扯,说话没有条理,表达能力太差,连话都说不明白,也就是文笔不好。我一再说他文笔不好,但是胡锡进以及严锋等文学教授都吹捧孙宇晨文笔好。我之前说他那篇作文文笔不好,连一篇叙述文都写不明白,没把话说清楚,云山雾罩的。有人说那是文学作品,要把它当成小说看待。那好吧,他现在给胡锡进写信,是要跟胡锡进争论问题,是一篇议论文,却也写不明白,不就证明他表达能力不行,不就是文笔不好吗?

 

孙宇晨一再强调,最大的体面就是不用讲体面。这让我想起在新冠疫情期间,胡锡进的一句名言,给大家都发钱相当于都不发钱,有相当于没有,没有相当于有。辩证法都学得不错,当然那是中国式的辩证法,是狡辩法。所以在这方面,孙宇晨和胡锡进倒是有共同特点。

 

孙宇晨和胡锡进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喜欢标榜自己爱国,是爱国正能量。胡锡进在给孙宇晨第一封信的答复中,最后说:“看得出你很重视简中舆论场,你在心里大概仍把自己看成中国人。那么在海外漂泊,多做些对祖国(故国)有益的事情吧。”

 

故国这个词现在很少用了,以前在诗文里经常用到,主要是三个意思:一个是指故乡,“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指的是故乡。但显然胡锡进这里指的不是故乡。还有一个意思,指的是已经灭亡的国家,“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是这个意思。胡锡进说的故国指的是中国,不可能指中国已经灭亡了,也不是这个意思。故国还有一个意思,是祖国的同义词。但是,胡锡进用了“祖国(故国)”写法,表示故国跟祖国的意思是不一样的,不是同义词,否则就没必要这么用了。

 

那么胡锡进用故国是什么意思呢?胡锡进前面提到,孙宇晨因为回国会有法律风险,不敢回国,传说已经拿了加勒比海几个岛国的护照,也就是说可能不是中国国籍了。胡锡进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传说是假的,孙宇晨还是中国国籍,那么中国就是孙宇晨的祖国;如果孙宇晨像传说的,已经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那么他就没有了中国国籍,中国就变成了孙宇晨的故国,连祖国都不是了。

 

所以胡锡进的意思就是说,华人有中国国籍的,中国才是祖国,没有了中国国籍的,中国就变成了故国。胡锡进的这种用法是不恰当的。中国是不是华人的祖国,跟有没有保留中国国籍没啥关系,即使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也可以把中国当成祖国。

 

孙宇晨显然是同意胡锡进的这种用法的。他在给胡锡进的第二封信,专门回应了胡锡进的这句话,趁机显摆他曾经花了大钱上了一趟太空:“您让我在外多为故国做些有益的事情,故国在我心中重如千钧。太空里什么都是失重的,唯独这一样,我称过,分量没变。”

 

那么孙宇晨不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确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加勒比海岛国的护照,所以中国就变成了他的故国了吗?

 

一个不是因为政治的原因,而是因为经济的原因,不敢回中国,放弃了中国国籍,拿了几个岛国的护照的人,居然还在标榜自己多么地爱中国,把自己当成了爱国正能量的代表。不知道是不是想因此让中国政府觉得他爱国,放过他呢,还是想趁机割小粉红的韭菜呢?

 

不管怎样,这是非常令人恶心的事。而且是一个完全不知道什么是体面,一点体面都没有的人渣,标榜自己多么地爱国,就更加让人恶心。

 

2026.9.5.录制

 

2026.9.1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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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学英语的人的确是蠢货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1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1#comments Wed, 14 Oct 2026 10:18:47 +0000 方舟子 文化杂谈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41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跳出来反对中国学生学英语。几年前,有一个政协委员在开两会的时候提出要将英语作为选修,而不是必修课。我当时驳斥过了。这几天,又有人跳出来反对学英语。这回是两个网红,一个是不久前因为主张文凭没用被我批过的中专生项立刚,一个是汤家凤,我以前也批过,只不过没有专门批他。

 

汤家凤网名叫做“数学汤家凤”,又一直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你如果看花了眼,会以为他是一个数学家,这正是他的用意。他只说自己是数学博士,但是从来不说本科是哪个学校毕业的。一般来说,这种人都是因为本科学校太差,见不得人,隐瞒不提。所以我还特地花了点功夫去查,从他的学位论文的作者简介里,才查出来,他是1986年到1988年期间,在盐城师专学习,也就是说他连本科都没上过,上的是师专的大专班。他是1966年7月出生的,比我大了一岁多,应该是在1983或1984年参加应届高考。显然没考上。复读了两、三年,上了师专大专班。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提自己的大学本科学历。

 

一直到了2008年,他40岁了,考上了南京大学数学系基础数学专业的博士生。总算获得了博士学位,从此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变成了“考研名师”。他现在的职业就是辅导人们考研。考研究生还要去上辅导课,这也是中国特色。而这些“考研名师”其实都是一帮骗子,就跟我以前揭露过的张雪峰一样。而且这些骗子都很喜欢标榜自己爱国。张雪峰生前声称要捐巨款打台湾,用氢弹炸平日本。汤家凤则喜欢穿着五星红旗T恤衫做视频,一口一个自己多么的爱国,还唱红歌呢。就是要割小粉红的韭菜。

 

所以现在跳出来作为反对学英语的主力的,就是两个高考落榜生、不学无术的网红。但是,居然引起了很大风波,连胡锡进都参与进去了,接连写了几篇文章,骂主张不学英语的人是蠢货。

 

严格地说,汤家凤、项立刚并没有主张不要学英语,他们主张的是高考不要将英语作为主科。但是,众所周知,高考是中国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如果英语不被作为高考的主科,那么英语教学必然就被边缘化了,老师不会认真教,学生不会认真学,那跟不学其实也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反对英语作为主科,其实跟以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对将英语列为中小学必修课一样,实质上都是反对学英语。

 

他们反对学英语的理由跟以前也没有什么不同,是老调重谈,还是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学英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没用,以后工作用不到,花那么多时间去学一个大多数人都用不到的科目不值。

 

按这个理由,物理、化学对于绝大部分人以后工作也用不到,数学能够用到一点点,小学低年级学的四则运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会用到,其他的就用不到了。那么是不是物理、化学不用学,数学绝大部分也都不用学?

 

中小学教育不是职业培训,不是培训你以后要干什么工作,而是通识教育。通识教育就应该尽可能地把我们认为重要的科目都教给你,因为不知道你长大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会不会用到。如果你以后从事的工作需要用到数理化,或者需要用到英语,再去学就来不及了,人长大了之后学习能力严重退化,所以趁着在你学习能力最强的时候,尽可能地让你多学一点东西。

 

项立刚举胡锡进作为例子,说胡锡进以前是学俄语出身的,英语没学过,但是不妨碍胡锡进的职业发展,他也成为了中国著名的新闻工作者。项立刚举一个个案做证明,倒是很体现他作为一个中专生的水平。但是他这个例子也举错了。胡锡进澄清说,虽然他的本行是学俄语,但是自学过英语,俄语学得再好对他来说也没用,反而是他自学的英语在他当驻外记者、环球时报主编的时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在国外跟人交流,以及掌握最新的信息,英语能派上用场,俄语没用。

 

胡锡进还说,因为他要从事外宣工作,英语也很重要,他在推特上发英语推文,一度影响力非常大,甚至超过了美国的普通议员。但是,他还是很遗憾自己英语不够好,不敢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没法跟外国记者谈笑风生,否则的话,他的外宣影响力会更大。

 

胡锡进的推特有一度的确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力,这跟他英语水平没啥关系。他发的英语推文,英语也写得很蹩脚,之所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甚至号称能够影响华尔街股市,是因为他当时当着环球时报的总编,让人们怀疑有时候中国政府会通过他来发表一些不适合正式讲的言论,以为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政府的声音。后来胡锡进退休下台了,有一段时间还被禁言,暴露出他已经不再代表中国政府,他也就失去了影响力,现在在推特上没人再在乎他发表啥言论了。

 

反对学英语的人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认为学英语是崇洋媚外。汤家凤就是公然这么说的,“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把英语置于这么至高无上的位置!我们的孩子母语还没有掌握好就开始拼命学习英语,我们可是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啊,英语只是一个工具,会用就可以了!中国人崇洋媚外的历史该结束了!”

 

汤家凤很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那不是英语的地位比在中国还要高得多吗?即使是那些没有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有的对英语的重视程度也比中国重视得多了。我们从学习的时间来说吧,越南、韩国中小学学英语的时间就比中国要多得多。再拿高考来说吧,韩国和日本的高考跟中国的高考一样,都是将英语列为主科,英语在韩国和日本的高考科目当中的地位跟数学、语文是一样的。韩国的英语高考是出名的难,被认为是地狱级的难度,连美国学生去做韩国英语高考题都觉得很难。因为韩国将英语作为考试拉开分数的主要科目。韩国高考要考好,要能够上好大学,英语肯定要考得非常好。韩国考生花在学英语上面的时间肯定比中国考生要多。

 

为什么这些国家这么重视英语?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英语的重要性。英语是实际上的科学语言,也是实际上的国际语言。在全球化的时代,英语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我以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我是中国人,更要学英语》,已经很详细地讲过学英语的重要性,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英语是一种语言,学英语跟崇洋媚外怎么能够扯上关系呢?即使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前,最反对崇洋媚外的时代,也是主张学英语的。所以当时才有红卫兵小将反对学英语,还写了顺口溜,“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不懂ABC,照当接班人。”现在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就是新时代的红卫兵。

 

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往往是言不由衷的,他们自己或者子女,学英语学得可用功了,还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好。汤家凤就吹嘘过,他上初中的时候,用了两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初中英语,这肯定是吹牛的。还说他上高中的时候,他的英语逐渐成为全班的佼佼者,还号称他的数学也是全班的佼佼者,这肯定也是吹牛。如果他数学和英语都好的话,总分肯定不会差,怎么可能考了两、三次高考都考不上,最后只能去上师专的大专班呢?

 

但不管怎样,他对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很自信的。他做视频很喜欢飙几句英语,快速地含糊不清地讲几句很蹩脚的英语,还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很高,可见这个人很没有自知之明。但是显然他认为英语还是很重要的,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水平。

 

项立刚的英语水平怎么样我不知道,没见他显摆过,但是他的儿子被他送到美国读本科,英语应该还是不错的,显然从小就被逼着学英语。项立刚还有两个女儿,现在还小,以后他肯定也会逼着她们要学好英语的。所以胡锡进向他们挑战,敢不敢不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他们都不敢吭声。

 

他们还是会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的,只是不希望别人的子女学英语。他们很清楚学英语的重要性,但是却不希望别人学英语,难道是担心跟他们的子女竞争?所以这些人是很虚伪的,不仅愚蠢,而且坏。

 

我以前写文章、做节目,经常批胡锡进,但是最近胡锡进的两次表现都还可以。一次是他批孙宇晨,一次是现在批汤家凤、项立刚。搞得好像我跟胡锡进成了一伙似的。这有可能是因为胡锡进现在退休了,还被禁过言,觉得自己也成为了一介平民、普通网民,讲话不用再代表官方立场,所以有时候敢讲讲心里话,比较接地气一点了。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中国现在这些网红是一蟹不如一蟹,一代不如一代。像汤家凤、项立刚这种不学无术的网红,以前在网上都是属于被人们嘲笑的对象,现在居然也能够掀起波浪,也有一大堆粉丝了。胡锡进毕竟受的教育比他们好,水平比他们还是要高一些的,跟这些网上红卫兵相比,显得比较正常,都是被同行衬托出来。

 

2026.9.7.录制

 

2026.9.13.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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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跳出来反对中国学生学英语。几年前,有一个政协委员在开两会的时候提出要将英语作为选修,而不是必修课。我当时驳斥过了。这几天,又有人跳出来反对学英语。这回是两个网红,一个是不久前因为主张文凭没用被我批过的中专生项立刚,一个是汤家凤,我以前也批过,只不过没有专门批他。

 

汤家凤网名叫做“数学汤家凤”,又一直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你如果看花了眼,会以为他是一个数学家,这正是他的用意。他只说自己是数学博士,但是从来不说本科是哪个学校毕业的。一般来说,这种人都是因为本科学校太差,见不得人,隐瞒不提。所以我还特地花了点功夫去查,从他的学位论文的作者简介里,才查出来,他是1986年到1988年期间,在盐城师专学习,也就是说他连本科都没上过,上的是师专的大专班。他是1966年7月出生的,比我大了一岁多,应该是在1983或1984年参加应届高考。显然没考上。复读了两、三年,上了师专大专班。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提自己的大学本科学历。

 

一直到了2008年,他40岁了,考上了南京大学数学系基础数学专业的博士生。总算获得了博士学位,从此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变成了“考研名师”。他现在的职业就是辅导人们考研。考研究生还要去上辅导课,这也是中国特色。而这些“考研名师”其实都是一帮骗子,就跟我以前揭露过的张雪峰一样。而且这些骗子都很喜欢标榜自己爱国。张雪峰生前声称要捐巨款打台湾,用氢弹炸平日本。汤家凤则喜欢穿着五星红旗T恤衫做视频,一口一个自己多么的爱国,还唱红歌呢。就是要割小粉红的韭菜。

 

所以现在跳出来作为反对学英语的主力的,就是两个高考落榜生、不学无术的网红。但是,居然引起了很大风波,连胡锡进都参与进去了,接连写了几篇文章,骂主张不学英语的人是蠢货。

 

严格地说,汤家凤、项立刚并没有主张不要学英语,他们主张的是高考不要将英语作为主科。但是,众所周知,高考是中国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如果英语不被作为高考的主科,那么英语教学必然就被边缘化了,老师不会认真教,学生不会认真学,那跟不学其实也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反对英语作为主科,其实跟以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对将英语列为中小学必修课一样,实质上都是反对学英语。

 

他们反对学英语的理由跟以前也没有什么不同,是老调重谈,还是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学英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没用,以后工作用不到,花那么多时间去学一个大多数人都用不到的科目不值。

 

按这个理由,物理、化学对于绝大部分人以后工作也用不到,数学能够用到一点点,小学低年级学的四则运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会用到,其他的就用不到了。那么是不是物理、化学不用学,数学绝大部分也都不用学?

 

中小学教育不是职业培训,不是培训你以后要干什么工作,而是通识教育。通识教育就应该尽可能地把我们认为重要的科目都教给你,因为不知道你长大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会不会用到。如果你以后从事的工作需要用到数理化,或者需要用到英语,再去学就来不及了,人长大了之后学习能力严重退化,所以趁着在你学习能力最强的时候,尽可能地让你多学一点东西。

 

项立刚举胡锡进作为例子,说胡锡进以前是学俄语出身的,英语没学过,但是不妨碍胡锡进的职业发展,他也成为了中国著名的新闻工作者。项立刚举一个个案做证明,倒是很体现他作为一个中专生的水平。但是他这个例子也举错了。胡锡进澄清说,虽然他的本行是学俄语,但是自学过英语,俄语学得再好对他来说也没用,反而是他自学的英语在他当驻外记者、环球时报主编的时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在国外跟人交流,以及掌握最新的信息,英语能派上用场,俄语没用。

 

胡锡进还说,因为他要从事外宣工作,英语也很重要,他在推特上发英语推文,一度影响力非常大,甚至超过了美国的普通议员。但是,他还是很遗憾自己英语不够好,不敢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没法跟外国记者谈笑风生,否则的话,他的外宣影响力会更大。

 

胡锡进的推特有一度的确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力,这跟他英语水平没啥关系。他发的英语推文,英语也写得很蹩脚,之所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甚至号称能够影响华尔街股市,是因为他当时当着环球时报的总编,让人们怀疑有时候中国政府会通过他来发表一些不适合正式讲的言论,以为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政府的声音。后来胡锡进退休下台了,有一段时间还被禁言,暴露出他已经不再代表中国政府,他也就失去了影响力,现在在推特上没人再在乎他发表啥言论了。

 

反对学英语的人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认为学英语是崇洋媚外。汤家凤就是公然这么说的,“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把英语置于这么至高无上的位置!我们的孩子母语还没有掌握好就开始拼命学习英语,我们可是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啊,英语只是一个工具,会用就可以了!中国人崇洋媚外的历史该结束了!”

 

汤家凤很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那不是英语的地位比在中国还要高得多吗?即使是那些没有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有的对英语的重视程度也比中国重视得多了。我们从学习的时间来说吧,越南、韩国中小学学英语的时间就比中国要多得多。再拿高考来说吧,韩国和日本的高考跟中国的高考一样,都是将英语列为主科,英语在韩国和日本的高考科目当中的地位跟数学、语文是一样的。韩国的英语高考是出名的难,被认为是地狱级的难度,连美国学生去做韩国英语高考题都觉得很难。因为韩国将英语作为考试拉开分数的主要科目。韩国高考要考好,要能够上好大学,英语肯定要考得非常好。韩国考生花在学英语上面的时间肯定比中国考生要多。

 

为什么这些国家这么重视英语?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英语的重要性。英语是实际上的科学语言,也是实际上的国际语言。在全球化的时代,英语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我以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我是中国人,更要学英语》,已经很详细地讲过学英语的重要性,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英语是一种语言,学英语跟崇洋媚外怎么能够扯上关系呢?即使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前,最反对崇洋媚外的时代,也是主张学英语的。所以当时才有红卫兵小将反对学英语,还写了顺口溜,“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不懂ABC,照当接班人。”现在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就是新时代的红卫兵。

 

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往往是言不由衷的,他们自己或者子女,学英语学得可用功了,还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好。汤家凤就吹嘘过,他上初中的时候,用了两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初中英语,这肯定是吹牛的。还说他上高中的时候,他的英语逐渐成为全班的佼佼者,还号称他的数学也是全班的佼佼者,这肯定也是吹牛。如果他数学和英语都好的话,总分肯定不会差,怎么可能考了两、三次高考都考不上,最后只能去上师专的大专班呢?

 

但不管怎样,他对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很自信的。他做视频很喜欢飙几句英语,快速地含糊不清地讲几句很蹩脚的英语,还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很高,可见这个人很没有自知之明。但是显然他认为英语还是很重要的,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水平。

 

项立刚的英语水平怎么样我不知道,没见他显摆过,但是他的儿子被他送到美国读本科,英语应该还是不错的,显然从小就被逼着学英语。项立刚还有两个女儿,现在还小,以后他肯定也会逼着她们要学好英语的。所以胡锡进向他们挑战,敢不敢不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他们都不敢吭声。

 

他们还是会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的,只是不希望别人的子女学英语。他们很清楚学英语的重要性,但是却不希望别人学英语,难道是担心跟他们的子女竞争?所以这些人是很虚伪的,不仅愚蠢,而且坏。

 

我以前写文章、做节目,经常批胡锡进,但是最近胡锡进的两次表现都还可以。一次是他批孙宇晨,一次是现在批汤家凤、项立刚。搞得好像我跟胡锡进成了一伙似的。这有可能是因为胡锡进现在退休了,还被禁过言,觉得自己也成为了一介平民、普通网民,讲话不用再代表官方立场,所以有时候敢讲讲心里话,比较接地气一点了。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中国现在这些网红是一蟹不如一蟹,一代不如一代。像汤家凤、项立刚这种不学无术的网红,以前在网上都是属于被人们嘲笑的对象,现在居然也能够掀起波浪,也有一大堆粉丝了。胡锡进毕竟受的教育比他们好,水平比他们还是要高一些的,跟这些网上红卫兵相比,显得比较正常,都是被同行衬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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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凤网名叫做“数学汤家凤”,又一直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你如果看花了眼,会以为他是一个数学家,这正是他的用意。他只说自己是数学博士,但是从来不说本科是哪个学校毕业的。一般来说,这种人都是因为本科学校太差,见不得人,隐瞒不提。所以我还特地花了点功夫去查,从他的学位论文的作者简介里,才查出来,他是1986年到1988年期间,在盐城师专学习,也就是说他连本科都没上过,上的是师专的大专班。他是1966年7月出生的,比我大了一岁多,应该是在1983或1984年参加应届高考。显然没考上。复读了两、三年,上了师专大专班。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提自己的大学本科学历。

 

一直到了2008年,他40岁了,考上了南京大学数学系基础数学专业的博士生。总算获得了博士学位,从此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变成了“考研名师”。他现在的职业就是辅导人们考研。考研究生还要去上辅导课,这也是中国特色。而这些“考研名师”其实都是一帮骗子,就跟我以前揭露过的张雪峰一样。而且这些骗子都很喜欢标榜自己爱国。张雪峰生前声称要捐巨款打台湾,用氢弹炸平日本。汤家凤则喜欢穿着五星红旗T恤衫做视频,一口一个自己多么的爱国,还唱红歌呢。就是要割小粉红的韭菜。

 

所以现在跳出来作为反对学英语的主力的,就是两个高考落榜生、不学无术的网红。但是,居然引起了很大风波,连胡锡进都参与进去了,接连写了几篇文章,骂主张不学英语的人是蠢货。

 

严格地说,汤家凤、项立刚并没有主张不要学英语,他们主张的是高考不要将英语作为主科。但是,众所周知,高考是中国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如果英语不被作为高考的主科,那么英语教学必然就被边缘化了,老师不会认真教,学生不会认真学,那跟不学其实也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反对英语作为主科,其实跟以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对将英语列为中小学必修课一样,实质上都是反对学英语。

 

他们反对学英语的理由跟以前也没有什么不同,是老调重谈,还是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学英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没用,以后工作用不到,花那么多时间去学一个大多数人都用不到的科目不值。

 

按这个理由,物理、化学对于绝大部分人以后工作也用不到,数学能够用到一点点,小学低年级学的四则运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会用到,其他的就用不到了。那么是不是物理、化学不用学,数学绝大部分也都不用学?

 

中小学教育不是职业培训,不是培训你以后要干什么工作,而是通识教育。通识教育就应该尽可能地把我们认为重要的科目都教给你,因为不知道你长大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会不会用到。如果你以后从事的工作需要用到数理化,或者需要用到英语,再去学就来不及了,人长大了之后学习能力严重退化,所以趁着在你学习能力最强的时候,尽可能地让你多学一点东西。

 

项立刚举胡锡进作为例子,说胡锡进以前是学俄语出身的,英语没学过,但是不妨碍胡锡进的职业发展,他也成为了中国著名的新闻工作者。项立刚举一个个案做证明,倒是很体现他作为一个中专生的水平。但是他这个例子也举错了。胡锡进澄清说,虽然他的本行是学俄语,但是自学过英语,俄语学得再好对他来说也没用,反而是他自学的英语在他当驻外记者、环球时报主编的时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在国外跟人交流,以及掌握最新的信息,英语能派上用场,俄语没用。

 

胡锡进还说,因为他要从事外宣工作,英语也很重要,他在推特上发英语推文,一度影响力非常大,甚至超过了美国的普通议员。但是,他还是很遗憾自己英语不够好,不敢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没法跟外国记者谈笑风生,否则的话,他的外宣影响力会更大。

 

胡锡进的推特有一度的确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力,这跟他英语水平没啥关系。他发的英语推文,英语也写得很蹩脚,之所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甚至号称能够影响华尔街股市,是因为他当时当着环球时报的总编,让人们怀疑有时候中国政府会通过他来发表一些不适合正式讲的言论,以为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政府的声音。后来胡锡进退休下台了,有一段时间还被禁言,暴露出他已经不再代表中国政府,他也就失去了影响力,现在在推特上没人再在乎他发表啥言论了。

 

反对学英语的人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认为学英语是崇洋媚外。汤家凤就是公然这么说的,“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把英语置于这么至高无上的位置!我们的孩子母语还没有掌握好就开始拼命学习英语,我们可是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啊,英语只是一个工具,会用就可以了!中国人崇洋媚外的历史该结束了!”

 

汤家凤很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那不是英语的地位比在中国还要高得多吗?即使是那些没有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有的对英语的重视程度也比中国重视得多了。我们从学习的时间来说吧,越南、韩国中小学学英语的时间就比中国要多得多。再拿高考来说吧,韩国和日本的高考跟中国的高考一样,都是将英语列为主科,英语在韩国和日本的高考科目当中的地位跟数学、语文是一样的。韩国的英语高考是出名的难,被认为是地狱级的难度,连美国学生去做韩国英语高考题都觉得很难。因为韩国将英语作为考试拉开分数的主要科目。韩国高考要考好,要能够上好大学,英语肯定要考得非常好。韩国考生花在学英语上面的时间肯定比中国考生要多。

 

为什么这些国家这么重视英语?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英语的重要性。英语是实际上的科学语言,也是实际上的国际语言。在全球化的时代,英语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我以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我是中国人,更要学英语》,已经很详细地讲过学英语的重要性,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英语是一种语言,学英语跟崇洋媚外怎么能够扯上关系呢?即使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前,最反对崇洋媚外的时代,也是主张学英语的。所以当时才有红卫兵小将反对学英语,还写了顺口溜,“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不懂ABC,照当接班人。”现在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就是新时代的红卫兵。

 

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往往是言不由衷的,他们自己或者子女,学英语学得可用功了,还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好。汤家凤就吹嘘过,他上初中的时候,用了两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初中英语,这肯定是吹牛的。还说他上高中的时候,他的英语逐渐成为全班的佼佼者,还号称他的数学也是全班的佼佼者,这肯定也是吹牛。如果他数学和英语都好的话,总分肯定不会差,怎么可能考了两、三次高考都考不上,最后只能去上师专的大专班呢?

 

但不管怎样,他对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很自信的。他做视频很喜欢飙几句英语,快速地含糊不清地讲几句很蹩脚的英语,还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很高,可见这个人很没有自知之明。但是显然他认为英语还是很重要的,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水平。

 

项立刚的英语水平怎么样我不知道,没见他显摆过,但是他的儿子被他送到美国读本科,英语应该还是不错的,显然从小就被逼着学英语。项立刚还有两个女儿,现在还小,以后他肯定也会逼着她们要学好英语的。所以胡锡进向他们挑战,敢不敢不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他们都不敢吭声。

 

他们还是会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的,只是不希望别人的子女学英语。他们很清楚学英语的重要性,但是却不希望别人学英语,难道是担心跟他们的子女竞争?所以这些人是很虚伪的,不仅愚蠢,而且坏。

 

我以前写文章、做节目,经常批胡锡进,但是最近胡锡进的两次表现都还可以。一次是他批孙宇晨,一次是现在批汤家凤、项立刚。搞得好像我跟胡锡进成了一伙似的。这有可能是因为胡锡进现在退休了,还被禁过言,觉得自己也成为了一介平民、普通网民,讲话不用再代表官方立场,所以有时候敢讲讲心里话,比较接地气一点了。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中国现在这些网红是一蟹不如一蟹,一代不如一代。像汤家凤、项立刚这种不学无术的网红,以前在网上都是属于被人们嘲笑的对象,现在居然也能够掀起波浪,也有一大堆粉丝了。胡锡进毕竟受的教育比他们好,水平比他们还是要高一些的,跟这些网上红卫兵相比,显得比较正常,都是被同行衬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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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跳出来反对中国学生学英语。几年前,有一个政协委员在开两会的时候提出要将英语作为选修,而不是必修课。我当时驳斥过了。这几天,又有人跳出来反对学英语。这回是两个网红,一个是不久前因为主张文凭没用被我批过的中专生项立刚,一个是汤家凤,我以前也批过,只不过没有专门批他。

 

汤家凤网名叫做“数学汤家凤”,又一直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你如果看花了眼,会以为他是一个数学家,这正是他的用意。他只说自己是数学博士,但是从来不说本科是哪个学校毕业的。一般来说,这种人都是因为本科学校太差,见不得人,隐瞒不提。所以我还特地花了点功夫去查,从他的学位论文的作者简介里,才查出来,他是1986年到1988年期间,在盐城师专学习,也就是说他连本科都没上过,上的是师专的大专班。他是1966年7月出生的,比我大了一岁多,应该是在1983或1984年参加应届高考。显然没考上。复读了两、三年,上了师专大专班。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提自己的大学本科学历。

 

一直到了2008年,他40岁了,考上了南京大学数学系基础数学专业的博士生。总算获得了博士学位,从此标榜自己是南京大学数学博士,变成了“考研名师”。他现在的职业就是辅导人们考研。考研究生还要去上辅导课,这也是中国特色。而这些“考研名师”其实都是一帮骗子,就跟我以前揭露过的张雪峰一样。而且这些骗子都很喜欢标榜自己爱国。张雪峰生前声称要捐巨款打台湾,用氢弹炸平日本。汤家凤则喜欢穿着五星红旗T恤衫做视频,一口一个自己多么的爱国,还唱红歌呢。就是要割小粉红的韭菜。

 

所以现在跳出来作为反对学英语的主力的,就是两个高考落榜生、不学无术的网红。但是,居然引起了很大风波,连胡锡进都参与进去了,接连写了几篇文章,骂主张不学英语的人是蠢货。

 

严格地说,汤家凤、项立刚并没有主张不要学英语,他们主张的是高考不要将英语作为主科。但是,众所周知,高考是中国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如果英语不被作为高考的主科,那么英语教学必然就被边缘化了,老师不会认真教,学生不会认真学,那跟不学其实也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反对英语作为主科,其实跟以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对将英语列为中小学必修课一样,实质上都是反对学英语。

 

他们反对学英语的理由跟以前也没有什么不同,是老调重谈,还是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学英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没用,以后工作用不到,花那么多时间去学一个大多数人都用不到的科目不值。

 

按这个理由,物理、化学对于绝大部分人以后工作也用不到,数学能够用到一点点,小学低年级学的四则运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会用到,其他的就用不到了。那么是不是物理、化学不用学,数学绝大部分也都不用学?

 

中小学教育不是职业培训,不是培训你以后要干什么工作,而是通识教育。通识教育就应该尽可能地把我们认为重要的科目都教给你,因为不知道你长大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会不会用到。如果你以后从事的工作需要用到数理化,或者需要用到英语,再去学就来不及了,人长大了之后学习能力严重退化,所以趁着在你学习能力最强的时候,尽可能地让你多学一点东西。

 

项立刚举胡锡进作为例子,说胡锡进以前是学俄语出身的,英语没学过,但是不妨碍胡锡进的职业发展,他也成为了中国著名的新闻工作者。项立刚举一个个案做证明,倒是很体现他作为一个中专生的水平。但是他这个例子也举错了。胡锡进澄清说,虽然他的本行是学俄语,但是自学过英语,俄语学得再好对他来说也没用,反而是他自学的英语在他当驻外记者、环球时报主编的时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在国外跟人交流,以及掌握最新的信息,英语能派上用场,俄语没用。

 

胡锡进还说,因为他要从事外宣工作,英语也很重要,他在推特上发英语推文,一度影响力非常大,甚至超过了美国的普通议员。但是,他还是很遗憾自己英语不够好,不敢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没法跟外国记者谈笑风生,否则的话,他的外宣影响力会更大。

 

胡锡进的推特有一度的确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力,这跟他英语水平没啥关系。他发的英语推文,英语也写得很蹩脚,之所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甚至号称能够影响华尔街股市,是因为他当时当着环球时报的总编,让人们怀疑有时候中国政府会通过他来发表一些不适合正式讲的言论,以为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政府的声音。后来胡锡进退休下台了,有一段时间还被禁言,暴露出他已经不再代表中国政府,他也就失去了影响力,现在在推特上没人再在乎他发表啥言论了。

 

反对学英语的人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认为学英语是崇洋媚外。汤家凤就是公然这么说的,“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把英语置于这么至高无上的位置!我们的孩子母语还没有掌握好就开始拼命学习英语,我们可是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啊,英语只是一个工具,会用就可以了!中国人崇洋媚外的历史该结束了!”

 

汤家凤很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那不是英语的地位比在中国还要高得多吗?即使是那些没有将英语列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有的对英语的重视程度也比中国重视得多了。我们从学习的时间来说吧,越南、韩国中小学学英语的时间就比中国要多得多。再拿高考来说吧,韩国和日本的高考跟中国的高考一样,都是将英语列为主科,英语在韩国和日本的高考科目当中的地位跟数学、语文是一样的。韩国的英语高考是出名的难,被认为是地狱级的难度,连美国学生去做韩国英语高考题都觉得很难。因为韩国将英语作为考试拉开分数的主要科目。韩国高考要考好,要能够上好大学,英语肯定要考得非常好。韩国考生花在学英语上面的时间肯定比中国考生要多。

 

为什么这些国家这么重视英语?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英语的重要性。英语是实际上的科学语言,也是实际上的国际语言。在全球化的时代,英语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我以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我是中国人,更要学英语》,已经很详细地讲过学英语的重要性,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英语是一种语言,学英语跟崇洋媚外怎么能够扯上关系呢?即使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前,最反对崇洋媚外的时代,也是主张学英语的。所以当时才有红卫兵小将反对学英语,还写了顺口溜,“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不懂ABC,照当接班人。”现在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就是新时代的红卫兵。

 

这些反对学英语的人往往是言不由衷的,他们自己或者子女,学英语学得可用功了,还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好。汤家凤就吹嘘过,他上初中的时候,用了两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初中英语,这肯定是吹牛的。还说他上高中的时候,他的英语逐渐成为全班的佼佼者,还号称他的数学也是全班的佼佼者,这肯定也是吹牛。如果他数学和英语都好的话,总分肯定不会差,怎么可能考了两、三次高考都考不上,最后只能去上师专的大专班呢?

 

但不管怎样,他对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很自信的。他做视频很喜欢飙几句英语,快速地含糊不清地讲几句很蹩脚的英语,还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很高,可见这个人很没有自知之明。但是显然他认为英语还是很重要的,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水平。

 

项立刚的英语水平怎么样我不知道,没见他显摆过,但是他的儿子被他送到美国读本科,英语应该还是不错的,显然从小就被逼着学英语。项立刚还有两个女儿,现在还小,以后他肯定也会逼着她们要学好英语的。所以胡锡进向他们挑战,敢不敢不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他们都不敢吭声。

 

他们还是会让自己的子女学英语的,只是不希望别人的子女学英语。他们很清楚学英语的重要性,但是却不希望别人学英语,难道是担心跟他们的子女竞争?所以这些人是很虚伪的,不仅愚蠢,而且坏。

 

我以前写文章、做节目,经常批胡锡进,但是最近胡锡进的两次表现都还可以。一次是他批孙宇晨,一次是现在批汤家凤、项立刚。搞得好像我跟胡锡进成了一伙似的。这有可能是因为胡锡进现在退休了,还被禁过言,觉得自己也成为了一介平民、普通网民,讲话不用再代表官方立场,所以有时候敢讲讲心里话,比较接地气一点了。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中国现在这些网红是一蟹不如一蟹,一代不如一代。像汤家凤、项立刚这种不学无术的网红,以前在网上都是属于被人们嘲笑的对象,现在居然也能够掀起波浪,也有一大堆粉丝了。胡锡进毕竟受的教育比他们好,水平比他们还是要高一些的,跟这些网上红卫兵相比,显得比较正常,都是被同行衬托出来。

 

2026.9.7.录制

 

2026.9.13.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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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40/feed
欺世盗名的“翻译大师”许渊冲其实不懂英语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9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9#comments Tue, 13 Oct 2026 04:58:43 +0000 方舟子 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9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有一个公众号,叫做“这一代的事”,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中国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翻译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剧作《认真最重要》错误百出,水平极低。我一直就想写篇文章揭露许渊冲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刚好利用这个机会来讲一讲。

 

许渊冲可以说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被吹捧为翻译大师。退休前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文化系教授,兼教英语系文学翻译课程,讲授“唐宋诗词英译”、“中西文化比较”和“中英互译”等课程。退休后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古代诗歌翻译与赏析”课程。2021年去世。

 

他生前出版了非常多的译著,有英译汉、法译汉的,也有汉译英、汉译法的。还写了很多翻译论文,号称有独创的翻译理论。因此获得了多个奖。他自己也非常得意,曾经对记者说,美国评了100名革命家,第92名就是他,因为他给翻译带来了一场革命。这肯定是捏造出来骗人的,在美国没人知道这号人的。

 

许渊冲是在十几年前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当时他获得了一个奖,中国媒体都在吹捧他,特别是吹捧他翻译唐诗翻译得多么好。许渊冲也自称是“诗译英法第一人”,自认为将唐诗以及中国其他古诗翻译成英语、法语,他做得最好。然后我看了网上流传的他翻译的唐诗就觉得很可笑。他是既不懂那些著名的唐诗,也不懂英语,完全就是乱翻译。

 

我举两个例子。他翻译柳宗元的《江雪》,把最后一句“独钓寒江雪”翻译成了:Fishing snow in lonely boat,成了是在钓雪,而且语法不通,boat是可数名词,前面应该有不定冠词,a lonely boat才说得通。他其实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都不懂。(有时英语格律诗为了格律会牺牲语法,例如为了凑音节省略冠词,但许渊冲的翻译不属于这种情况。)

 

他翻译李白的《静夜思》,把“疑是地上霜”翻译成了:I wonder if it’s frost aground。aground虽然有在地面上的意思,但是这个词后来专用来指船只搁浅了,怎么可以用来指地面上的霜?他可能查字典查到了aground有地面上的意思,不知道其专门用法。最后一句,“低头思故乡”,他翻译成:Bowing, 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他用bowing翻译“低头”,也是莫名其妙的。bowing是有低头的意思,但是指的是向人屈服、致敬,不仅低头,往往还要弯腰,相当于鞠躬,是一种行礼的方式。难道你在向地面上的霜或者月光鞠躬吗?可见他连最基本的英语的单词都不懂。

 

许渊冲自称是“唐诗韵译唯一人”,意思是他能够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语,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做到。这当然是胡吹,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文,很多中国翻译家都这么干,在许渊冲之前有人这么干过,之后也有人这么干过。这其实是一个恶习。几年前,美国汉学家Julie Sullivan(中文名司丽竹)在她的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专门抨击这种现象,批评中国人翻译唐诗,喜欢翻译成英文的顺口溜,而英文都是很蹩脚的,让人读得莫名其妙,只有那些不懂诗,或者不懂英语的人,才会欣赏这种翻译。

 

司丽竹举的例子,就包括许渊冲翻译的唐诗。她还表示非常奇怪,许渊冲居然获得了一个重要的翻译奖。她注意到颁奖委员会里只有一个英语是母语的评委,她说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会给许渊冲颁奖,但是她还是希望有机会去问一下这个英语为母语的评委是怎么想的。司丽竹还很善解人意地推测,是不是给许渊冲颁奖不是为了奖励他将唐诗翻译成英语,而是奖励他那些英译汉的译著?

 

她没有想到的是,其实许渊冲英译汉同样翻译得非常蹩脚,而且出现了一大堆低级错误,表明他其实不懂英语。

 

我一开始提到“这一代的事”写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许渊冲翻译王尔德的《认真最重要》,里面一大堆低级错误。我不可能在这里一一列举,只举几个比较可笑的例子。

 

主人公的名字叫Jack,根据英语发音一向翻译成杰克,但是许渊冲把它翻译成了雅克,这是根据法语翻译的,像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名字就叫雅克。但是《认真最重要》是英语文学,讲的又是英国的故事,与法国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什么把英国人的名字杰克翻译成法国人的名字雅克呢?这只能说明他其实不知道怎么念Jack,把“杰克”读成“雅克”。他曾经在法国留过学,可能对法语发音比英语发音更熟悉。

 

该书女主角叫Hon. Gwendolen Fairfax,许渊冲翻译成“光荣的关多能·费法克”。名字前面Hon. 是Honorable的缩写,是用来称呼贵族、高官、法官的头衔,一般就翻译成“阁下”。许渊冲却翻译成了“光荣的”。他如果看美剧,看到法庭辩论戏,律师一口一个称呼法官“Your Honor”,他是不是要翻译成“你的光荣”?

 

原作里有一句,“I love hearing my relations abused. It is the only thing that makes me put up with them at all. ”意思是说,“我喜欢听人痛骂我的亲戚。这是我还能忍受他们的唯一理由。”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喜欢听我的亲戚被人误解,那是我唯一可以使我和他们摆脱关系的方法。”他将abuse当成了误解,其实这里的意思是被人用语言攻击。他也不懂一个很常见的英语惯用法,put up with,是忍受的意思,他把它理解成了摆脱关系,那不就是刚好意思相反吗?

 

原作里有一句,“The accounts I have received of Australia and the next world”,意思是“我听到的关于澳大利亚和来世的说法”,他翻译成“我已经收到了澳大利亚和另一个世界的账单”,因为他不懂常见的词account有“说法”、“描述”的意思,只知道它的常用意思“账号”,但是翻译成“账号”不通,就把它脑补成了“账单”了(account也没有“账单”的意思)。

 

原作里有一句,“We have missed five, if not six, trains. To miss any more might expose us to comment on the platform.”意思是:“我们已经错过了五趟,甚至可能是六趟列车。要是再错过,恐怕会在站台上招来议论。”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们已经误了五六分钟的车了。再耽误就要表示我们不把教堂的讲坛当作一回事了。”他将“误了五六趟车”给错译成“误了五六分钟的车”,还可以说是一时眼花,但是后面的那一句就完全是不知所云,与原文意思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怎么翻译出来的?我推测,他看到在这句话里头有一个英语单词platform,不知道那是火车站台的意思,把它理解成了教堂的讲台,然后脑补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这种低级的错误是大量的,“这一代的事”那篇文章列举了很多。如果是个别的错误,还可以说是一时失误,这是难免的。我看英文文章乃至中文文章有时候看得快了,个别的地方也会理解错了,这是完全正常的。但是大量的都是这种低级错误,就表明这个人的英语水平是极差的,是只要英语过了四级的人就不应该犯的,说明许渊冲的英语连入门都没有,可以说就是不懂英语。一个不懂英语的人却成为了翻译大师、著名翻译家,那不就是欺世盗名的骗子吗?

 

有人怀疑,有没有可能不是许渊冲本人翻译的,而是他的学生翻译的。这在中国很常见,有的教授要翻译书,没时间,就让学生翻译,然后挂名。但是,许渊冲当过北大教授,如果找学生翻译,肯定不会出现这种基本上不懂英语、英语都没过四级的人才会发生的低级错误。找一个本科生、研究生来翻译,也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所以可以肯定这是许渊冲亲自翻译的,发生的所有的这些低级错误,也都是他本人造成的。

 

这让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我揭露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田洺。他翻译的是美国著名进化生物学家、科普作家斯蒂芬·古尔德介绍进化论的科普著作。古尔德大部分著作我都看过,当然看的是原著,但我偶然在网上看到田洺翻译的一本古尔德著作,发现这个人根本就不懂英语。他只是认得这句话里的几个英语单词,然后就脑补出一个句子出来,其实这个句子跟原文是意思不一样的,甚至相反的。他就这么一句一句地翻译下去。田洺还翻译过多部古尔德著作,我找来对比,全都是乱翻译。我当时还写过几篇文章,从第一句开始往下列举,证明他的翻译是无句不误,几乎每一句都是错的,他其实不懂英语。

 

但是,田洺却被认为是翻译科普著作的大家,古尔德的著作几乎都由他翻译,一本一本地翻译下去。编辑、读者都说他的翻译非常好,读起来很通顺,像是原著,不像读别人的译著读起来拗口。他的“翻译”当然读起来很通顺了,因为我们之所以读译著觉得不通顺,是因为必须根据原著的意思来翻译,而田洺不需要也不会根据原著翻译,他只是猜一个大概的意思,自己脑补,那样写出来的东西,其实不是译著,而是他自己写的书,读起来当然很通顺。

 

许渊冲也是属于这种。他也是认得或查字典知道一个句子里的个别单词的意思,不认识别的单词,语法也不懂,就脑补出了一部部译著,还被认为翻译得很好,读起来像自己的创作呢。

 

许渊冲还有一套翻译理论,其中有一条说,文学翻译等于创作,翻译不用完全根据原文,是译者跟作者的竞争,译文可以胜过原文。我怀疑他提出这一套理论,就是为自己的乱翻译找一条退路。万一哪一天被人发现他翻译的东西跟原著不符,他可以找借口说这是再创作。

 

以前有一个著名翻译家冯亦代批过许渊冲,说他是乱译。但是只敢说他是乱译,不敢说他根本就不懂英语,以为这只是翻译理论之争,他是有意为之。其实许渊冲是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只好乱译。

 

但是像冯亦代这样敢于批评许渊冲的前辈翻译家、学者,是很少的。翻译家、学者全都在吹捧许渊冲翻译得多么好。钱钟书也吹捧过许渊冲将诗译成英文译得多么好。大家互相吹捧。所以一个不学无术、不懂英语的妄人、骗子,就成了一个翻译大家了。这就是我一再揭露过的,你只要敢吹,会吹,脸皮足够厚,还有一帮吹鼓手在帮着你吹,那么一个不学无术的骗子,就会变成一个著名的学者;一个不懂英语的骗子,也会成为英译汉、汉译英的翻译大家,而且还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

 

因为中国是骗子的天堂,所以欺世盗名的人总是有市场的。出版这些根本就不合格的,充满了低级错误的译著的,并不都是普通的出版社,有的还是著名的出版社。我以前揭露的田洺乱翻译,一本本出版他的译著的,是三联书店。出版许渊冲译王尔德《认真最重要》,是商务印书馆,是该社出的《许渊冲汉译经典全集·王尔德戏剧全集》的一本。那都是中国最著名的出版社。

 

为什么这么拙劣的,不合格的译著能够出版出来?说明编辑不认真嘛,连最起码的核查都不去做。只要拿英文原文做对照,就知道是乱译。更可笑的是,上海教育出版社版过中英对照本《许渊冲最新译作:王尔德戏剧精选集》,宣传语称“方便读者感受原汁原味的王尔德经典戏剧以及翻译名家的杰出译作”。编辑自己都不去做对照,只要对比原文就知道许渊冲是乱译。

 

可能编辑英语也不行,根本就看不出来是在乱译。就算是这样吧,但是以前王尔德的这部剧作出过中文翻译了,台湾的余光中翻译的,他的翻译至少还是合格的。“这一代的事”就是根据余光中的译作来做对比的。一对比就知道许渊冲不懂英语,是在乱翻译。编辑连最基本的核对工作都不做,说明极不认真。讽刺的是这本译作的书名就叫做《认真最重要》。

 

2026.9.3.录制

 

2026.9.11.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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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公众号,叫做“这一代的事”,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中国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翻译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剧作《认真最重要》错误百出,水平极低。我一直就想写篇文章揭露许渊冲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刚好利用这个机会来讲一讲。

 

许渊冲可以说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被吹捧为翻译大师。退休前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文化系教授,兼教英语系文学翻译课程,讲授“唐宋诗词英译”、“中西文化比较”和“中英互译”等课程。退休后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古代诗歌翻译与赏析”课程。2021年去世。

 

他生前出版了非常多的译著,有英译汉、法译汉的,也有汉译英、汉译法的。还写了很多翻译论文,号称有独创的翻译理论。因此获得了多个奖。他自己也非常得意,曾经对记者说,美国评了100名革命家,第92名就是他,因为他给翻译带来了一场革命。这肯定是捏造出来骗人的,在美国没人知道这号人的。

 

许渊冲是在十几年前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当时他获得了一个奖,中国媒体都在吹捧他,特别是吹捧他翻译唐诗翻译得多么好。许渊冲也自称是“诗译英法第一人”,自认为将唐诗以及中国其他古诗翻译成英语、法语,他做得最好。然后我看了网上流传的他翻译的唐诗就觉得很可笑。他是既不懂那些著名的唐诗,也不懂英语,完全就是乱翻译。

 

我举两个例子。他翻译柳宗元的《江雪》,把最后一句“独钓寒江雪”翻译成了:Fishing snow in lonely boat,成了是在钓雪,而且语法不通,boat是可数名词,前面应该有不定冠词,a lonely boat才说得通。他其实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都不懂。(有时英语格律诗为了格律会牺牲语法,例如为了凑音节省略冠词,但许渊冲的翻译不属于这种情况。)

 

他翻译李白的《静夜思》,把“疑是地上霜”翻译成了:I wonder if it’s frost aground。aground虽然有在地面上的意思,但是这个词后来专用来指船只搁浅了,怎么可以用来指地面上的霜?他可能查字典查到了aground有地面上的意思,不知道其专门用法。最后一句,“低头思故乡”,他翻译成:Bowing, 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他用bowing翻译“低头”,也是莫名其妙的。bowing是有低头的意思,但是指的是向人屈服、致敬,不仅低头,往往还要弯腰,相当于鞠躬,是一种行礼的方式。难道你在向地面上的霜或者月光鞠躬吗?可见他连最基本的英语的单词都不懂。

 

许渊冲自称是“唐诗韵译唯一人”,意思是他能够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语,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做到。这当然是胡吹,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文,很多中国翻译家都这么干,在许渊冲之前有人这么干过,之后也有人这么干过。这其实是一个恶习。几年前,美国汉学家Julie Sullivan(中文名司丽竹)在她的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专门抨击这种现象,批评中国人翻译唐诗,喜欢翻译成英文的顺口溜,而英文都是很蹩脚的,让人读得莫名其妙,只有那些不懂诗,或者不懂英语的人,才会欣赏这种翻译。

 

司丽竹举的例子,就包括许渊冲翻译的唐诗。她还表示非常奇怪,许渊冲居然获得了一个重要的翻译奖。她注意到颁奖委员会里只有一个英语是母语的评委,她说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会给许渊冲颁奖,但是她还是希望有机会去问一下这个英语为母语的评委是怎么想的。司丽竹还很善解人意地推测,是不是给许渊冲颁奖不是为了奖励他将唐诗翻译成英语,而是奖励他那些英译汉的译著?

 

她没有想到的是,其实许渊冲英译汉同样翻译得非常蹩脚,而且出现了一大堆低级错误,表明他其实不懂英语。

 

我一开始提到“这一代的事”写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许渊冲翻译王尔德的《认真最重要》,里面一大堆低级错误。我不可能在这里一一列举,只举几个比较可笑的例子。

 

主人公的名字叫Jack,根据英语发音一向翻译成杰克,但是许渊冲把它翻译成了雅克,这是根据法语翻译的,像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名字就叫雅克。但是《认真最重要》是英语文学,讲的又是英国的故事,与法国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什么把英国人的名字杰克翻译成法国人的名字雅克呢?这只能说明他其实不知道怎么念Jack,把“杰克”读成“雅克”。他曾经在法国留过学,可能对法语发音比英语发音更熟悉。

 

该书女主角叫Hon. Gwendolen Fairfax,许渊冲翻译成“光荣的关多能·费法克”。名字前面Hon. 是Honorable的缩写,是用来称呼贵族、高官、法官的头衔,一般就翻译成“阁下”。许渊冲却翻译成了“光荣的”。他如果看美剧,看到法庭辩论戏,律师一口一个称呼法官“Your Honor”,他是不是要翻译成“你的光荣”?

 

原作里有一句,“I love hearing my relations abused. It is the only thing that makes me put up with them at all. ”意思是说,“我喜欢听人痛骂我的亲戚。这是我还能忍受他们的唯一理由。”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喜欢听我的亲戚被人误解,那是我唯一可以使我和他们摆脱关系的方法。”他将abuse当成了误解,其实这里的意思是被人用语言攻击。他也不懂一个很常见的英语惯用法,put up with,是忍受的意思,他把它理解成了摆脱关系,那不就是刚好意思相反吗?

 

原作里有一句,“The accounts I have received of Australia and the next world”,意思是“我听到的关于澳大利亚和来世的说法”,他翻译成“我已经收到了澳大利亚和另一个世界的账单”,因为他不懂常见的词account有“说法”、“描述”的意思,只知道它的常用意思“账号”,但是翻译成“账号”不通,就把它脑补成了“账单”了(account也没有“账单”的意思)。

 

原作里有一句,“We have missed five, if not six, trains. To miss any more might expose us to comment on the platform.”意思是:“我们已经错过了五趟,甚至可能是六趟列车。要是再错过,恐怕会在站台上招来议论。”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们已经误了五六分钟的车了。再耽误就要表示我们不把教堂的讲坛当作一回事了。”他将“误了五六趟车”给错译成“误了五六分钟的车”,还可以说是一时眼花,但是后面的那一句就完全是不知所云,与原文意思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怎么翻译出来的?我推测,他看到在这句话里头有一个英语单词platform,不知道那是火车站台的意思,把它理解成了教堂的讲台,然后脑补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这种低级的错误是大量的,“这一代的事”那篇文章列举了很多。如果是个别的错误,还可以说是一时失误,这是难免的。我看英文文章乃至中文文章有时候看得快了,个别的地方也会理解错了,这是完全正常的。但是大量的都是这种低级错误,就表明这个人的英语水平是极差的,是只要英语过了四级的人就不应该犯的,说明许渊冲的英语连入门都没有,可以说就是不懂英语。一个不懂英语的人却成为了翻译大师、著名翻译家,那不就是欺世盗名的骗子吗?

 

有人怀疑,有没有可能不是许渊冲本人翻译的,而是他的学生翻译的。这在中国很常见,有的教授要翻译书,没时间,就让学生翻译,然后挂名。但是,许渊冲当过北大教授,如果找学生翻译,肯定不会出现这种基本上不懂英语、英语都没过四级的人才会发生的低级错误。找一个本科生、研究生来翻译,也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所以可以肯定这是许渊冲亲自翻译的,发生的所有的这些低级错误,也都是他本人造成的。

 

这让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我揭露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田洺。他翻译的是美国著名进化生物学家、科普作家斯蒂芬·古尔德介绍进化论的科普著作。古尔德大部分著作我都看过,当然看的是原著,但我偶然在网上看到田洺翻译的一本古尔德著作,发现这个人根本就不懂英语。他只是认得这句话里的几个英语单词,然后就脑补出一个句子出来,其实这个句子跟原文是意思不一样的,甚至相反的。他就这么一句一句地翻译下去。田洺还翻译过多部古尔德著作,我找来对比,全都是乱翻译。我当时还写过几篇文章,从第一句开始往下列举,证明他的翻译是无句不误,几乎每一句都是错的,他其实不懂英语。

 

但是,田洺却被认为是翻译科普著作的大家,古尔德的著作几乎都由他翻译,一本一本地翻译下去。编辑、读者都说他的翻译非常好,读起来很通顺,像是原著,不像读别人的译著读起来拗口。他的“翻译”当然读起来很通顺了,因为我们之所以读译著觉得不通顺,是因为必须根据原著的意思来翻译,而田洺不需要也不会根据原著翻译,他只是猜一个大概的意思,自己脑补,那样写出来的东西,其实不是译著,而是他自己写的书,读起来当然很通顺。

 

许渊冲也是属于这种。他也是认得或查字典知道一个句子里的个别单词的意思,不认识别的单词,语法也不懂,就脑补出了一部部译著,还被认为翻译得很好,读起来像自己的创作呢。

 

许渊冲还有一套翻译理论,其中有一条说,文学翻译等于创作,翻译不用完全根据原文,是译者跟作者的竞争,译文可以胜过原文。我怀疑他提出这一套理论,就是为自己的乱翻译找一条退路。万一哪一天被人发现他翻译的东西跟原著不符,他可以找借口说这是再创作。

 

以前有一个著名翻译家冯亦代批过许渊冲,说他是乱译。但是只敢说他是乱译,不敢说他根本就不懂英语,以为这只是翻译理论之争,他是有意为之。其实许渊冲是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只好乱译。

 

但是像冯亦代这样敢于批评许渊冲的前辈翻译家、学者,是很少的。翻译家、学者全都在吹捧许渊冲翻译得多么好。钱钟书也吹捧过许渊冲将诗译成英文译得多么好。大家互相吹捧。所以一个不学无术、不懂英语的妄人、骗子,就成了一个翻译大家了。这就是我一再揭露过的,你只要敢吹,会吹,脸皮足够厚,还有一帮吹鼓手在帮着你吹,那么一个不学无术的骗子,就会变成一个著名的学者;一个不懂英语的骗子,也会成为英译汉、汉译英的翻译大家,而且还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

 

因为中国是骗子的天堂,所以欺世盗名的人总是有市场的。出版这些根本就不合格的,充满了低级错误的译著的,并不都是普通的出版社,有的还是著名的出版社。我以前揭露的田洺乱翻译,一本本出版他的译著的,是三联书店。出版许渊冲译王尔德《认真最重要》,是商务印书馆,是该社出的《许渊冲汉译经典全集·王尔德戏剧全集》的一本。那都是中国最著名的出版社。

 

为什么这么拙劣的,不合格的译著能够出版出来?说明编辑不认真嘛,连最起码的核查都不去做。只要拿英文原文做对照,就知道是乱译。更可笑的是,上海教育出版社版过中英对照本《许渊冲最新译作:王尔德戏剧精选集》,宣传语称“方便读者感受原汁原味的王尔德经典戏剧以及翻译名家的杰出译作”。编辑自己都不去做对照,只要对比原文就知道许渊冲是乱译。

 

可能编辑英语也不行,根本就看不出来是在乱译。就算是这样吧,但是以前王尔德的这部剧作出过中文翻译了,台湾的余光中翻译的,他的翻译至少还是合格的。“这一代的事”就是根据余光中的译作来做对比的。一对比就知道许渊冲不懂英语,是在乱翻译。编辑连最基本的核对工作都不做,说明极不认真。讽刺的是这本译作的书名就叫做《认真最重要》。

 

2026.9.3.录制

 

2026.9.11.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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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盗名的“翻译大师”许渊冲其实不懂英语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8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8#comments Tue, 13 Oct 2026 04:57:41 +0000 方舟子 学术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8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有一个公众号,叫做“这一代的事”,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中国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翻译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剧作《认真最重要》错误百出,水平极低。我一直就想写篇文章揭露许渊冲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刚好利用这个机会来讲一讲。

 

许渊冲可以说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被吹捧为翻译大师。退休前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文化系教授,兼教英语系文学翻译课程,讲授“唐宋诗词英译”、“中西文化比较”和“中英互译”等课程。退休后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古代诗歌翻译与赏析”课程。2021年去世。

 

他生前出版了非常多的译著,有英译汉、法译汉的,也有汉译英、汉译法的。还写了很多翻译论文,号称有独创的翻译理论。因此获得了多个奖。他自己也非常得意,曾经对记者说,美国评了100名革命家,第92名就是他,因为他给翻译带来了一场革命。这肯定是捏造出来骗人的,在美国没人知道这号人的。

 

许渊冲是在十几年前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当时他获得了一个奖,中国媒体都在吹捧他,特别是吹捧他翻译唐诗翻译得多么好。许渊冲也自称是“诗译英法第一人”,自认为将唐诗以及中国其他古诗翻译成英语、法语,他做得最好。然后我看了网上流传的他翻译的唐诗就觉得很可笑。他是既不懂那些著名的唐诗,也不懂英语,完全就是乱翻译。

 

我举两个例子。他翻译柳宗元的《江雪》,把最后一句“独钓寒江雪”翻译成了:Fishing snow in lonely boat,成了是在钓雪,而且语法不通,boat是可数名词,前面应该有不定冠词,a lonely boat才说得通。他其实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都不懂。(有时英语格律诗为了格律会牺牲语法,例如为了凑音节省略冠词,但许渊冲的翻译不属于这种情况。)

 

他翻译李白的《静夜思》,把“疑是地上霜”翻译成了:I wonder if it’s frost aground。aground虽然有在地面上的意思,但是这个词后来专用来指船只搁浅了,怎么可以用来指地面上的霜?他可能查字典查到了aground有地面上的意思,不知道其专门用法。最后一句,“低头思故乡”,他翻译成:Bowing, 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他用bowing翻译“低头”,也是莫名其妙的。bowing是有低头的意思,但是指的是向人屈服、致敬,不仅低头,往往还要弯腰,相当于鞠躬,是一种行礼的方式。难道你在向地面上的霜或者月光鞠躬吗?可见他连最基本的英语的单词都不懂。

 

许渊冲自称是“唐诗韵译唯一人”,意思是他能够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语,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做到。这当然是胡吹,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文,很多中国翻译家都这么干,在许渊冲之前有人这么干过,之后也有人这么干过。这其实是一个恶习。几年前,美国汉学家Julie Sullivan(中文名司丽竹)在她的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专门抨击这种现象,批评中国人翻译唐诗,喜欢翻译成英文的顺口溜,而英文都是很蹩脚的,让人读得莫名其妙,只有那些不懂诗,或者不懂英语的人,才会欣赏这种翻译。

 

司丽竹举的例子,就包括许渊冲翻译的唐诗。她还表示非常奇怪,许渊冲居然获得了一个重要的翻译奖。她注意到颁奖委员会里只有一个英语是母语的评委,她说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会给许渊冲颁奖,但是她还是希望有机会去问一下这个英语为母语的评委是怎么想的。司丽竹还很善解人意地推测,是不是给许渊冲颁奖不是为了奖励他将唐诗翻译成英语,而是奖励他那些英译汉的译著?

 

她没有想到的是,其实许渊冲英译汉同样翻译得非常蹩脚,而且出现了一大堆低级错误,表明他其实不懂英语。

 

我一开始提到“这一代的事”写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许渊冲翻译王尔德的《认真最重要》,里面一大堆低级错误。我不可能在这里一一列举,只举几个比较可笑的例子。

 

主人公的名字叫Jack,根据英语发音一向翻译成杰克,但是许渊冲把它翻译成了雅克,这是根据法语翻译的,像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名字就叫雅克。但是《认真最重要》是英语文学,讲的又是英国的故事,与法国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什么把英国人的名字杰克翻译成法国人的名字雅克呢?这只能说明他其实不知道怎么念Jack,把“杰克”读成“雅克”。他曾经在法国留过学,可能对法语发音比英语发音更熟悉。

 

该书女主角叫Hon. Gwendolen Fairfax,许渊冲翻译成“光荣的关多能·费法克”。名字前面Hon. 是Honorable的缩写,是用来称呼贵族、高官、法官的头衔,一般就翻译成“阁下”。许渊冲却翻译成了“光荣的”。他如果看美剧,看到法庭辩论戏,律师一口一个称呼法官“Your Honor”,他是不是要翻译成“你的光荣”?

 

原作里有一句,“I love hearing my relations abused. It is the only thing that makes me put up with them at all. ”意思是说,“我喜欢听人痛骂我的亲戚。这是我还能忍受他们的唯一理由。”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喜欢听我的亲戚被人误解,那是我唯一可以使我和他们摆脱关系的方法。”他将abuse当成了误解,其实这里的意思是被人用语言攻击。他也不懂一个很常见的英语惯用法,put up with,是忍受的意思,他把它理解成了摆脱关系,那不就是刚好意思相反吗?

 

原作里有一句,“The accounts I have received of Australia and the next world”,意思是“我听到的关于澳大利亚和来世的说法”,他翻译成“我已经收到了澳大利亚和另一个世界的账单”,因为他不懂常见的词account有“说法”、“描述”的意思,只知道它的常用意思“账号”,但是翻译成“账号”不通,就把它脑补成了“账单”了(account也没有“账单”的意思)。

 

原作里有一句,“We have missed five, if not six, trains. To miss any more might expose us to comment on the platform.”意思是:“我们已经错过了五趟,甚至可能是六趟列车。要是再错过,恐怕会在站台上招来议论。”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们已经误了五六分钟的车了。再耽误就要表示我们不把教堂的讲坛当作一回事了。”他将“误了五六趟车”给错译成“误了五六分钟的车”,还可以说是一时眼花,但是后面的那一句就完全是不知所云,与原文意思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怎么翻译出来的?我推测,他看到在这句话里头有一个英语单词platform,不知道那是火车站台的意思,把它理解成了教堂的讲台,然后脑补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这种低级的错误是大量的,“这一代的事”那篇文章列举了很多。如果是个别的错误,还可以说是一时失误,这是难免的。我看英文文章乃至中文文章有时候看得快了,个别的地方也会理解错了,这是完全正常的。但是大量的都是这种低级错误,就表明这个人的英语水平是极差的,是只要英语过了四级的人就不应该犯的,说明许渊冲的英语连入门都没有,可以说就是不懂英语。一个不懂英语的人却成为了翻译大师、著名翻译家,那不就是欺世盗名的骗子吗?

 

有人怀疑,有没有可能不是许渊冲本人翻译的,而是他的学生翻译的。这在中国很常见,有的教授要翻译书,没时间,就让学生翻译,然后挂名。但是,许渊冲当过北大教授,如果找学生翻译,肯定不会出现这种基本上不懂英语、英语都没过四级的人才会发生的低级错误。找一个本科生、研究生来翻译,也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所以可以肯定这是许渊冲亲自翻译的,发生的所有的这些低级错误,也都是他本人造成的。

 

这让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我揭露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田洺。他翻译的是美国著名进化生物学家、科普作家斯蒂芬·古尔德介绍进化论的科普著作。古尔德大部分著作我都看过,当然看的是原著,但我偶然在网上看到田洺翻译的一本古尔德著作,发现这个人根本就不懂英语。他只是认得这句话里的几个英语单词,然后就脑补出一个句子出来,其实这个句子跟原文是意思不一样的,甚至相反的。他就这么一句一句地翻译下去。田洺还翻译过多部古尔德著作,我找来对比,全都是乱翻译。我当时还写过几篇文章,从第一句开始往下列举,证明他的翻译是无句不误,几乎每一句都是错的,他其实不懂英语。

 

但是,田洺却被认为是翻译科普著作的大家,古尔德的著作几乎都由他翻译,一本一本地翻译下去。编辑、读者都说他的翻译非常好,读起来很通顺,像是原著,不像读别人的译著读起来拗口。他的“翻译”当然读起来很通顺了,因为我们之所以读译著觉得不通顺,是因为必须根据原著的意思来翻译,而田洺不需要也不会根据原著翻译,他只是猜一个大概的意思,自己脑补,那样写出来的东西,其实不是译著,而是他自己写的书,读起来当然很通顺。

 

许渊冲也是属于这种。他也是认得或查字典知道一个句子里的个别单词的意思,不认识别的单词,语法也不懂,就脑补出了一部部译著,还被认为翻译得很好,读起来像自己的创作呢。

 

许渊冲还有一套翻译理论,其中有一条说,文学翻译等于创作,翻译不用完全根据原文,是译者跟作者的竞争,译文可以胜过原文。我怀疑他提出这一套理论,就是为自己的乱翻译找一条退路。万一哪一天被人发现他翻译的东西跟原著不符,他可以找借口说这是再创作。

 

以前有一个著名翻译家冯亦代批过许渊冲,说他是乱译。但是只敢说他是乱译,不敢说他根本就不懂英语,以为这只是翻译理论之争,他是有意为之。其实许渊冲是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只好乱译。

 

但是像冯亦代这样敢于批评许渊冲的前辈翻译家、学者,是很少的。翻译家、学者全都在吹捧许渊冲翻译得多么好。钱钟书也吹捧过许渊冲将诗译成英文译得多么好。大家互相吹捧。所以一个不学无术、不懂英语的妄人、骗子,就成了一个翻译大家了。这就是我一再揭露过的,你只要敢吹,会吹,脸皮足够厚,还有一帮吹鼓手在帮着你吹,那么一个不学无术的骗子,就会变成一个著名的学者;一个不懂英语的骗子,也会成为英译汉、汉译英的翻译大家,而且还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

 

因为中国是骗子的天堂,所以欺世盗名的人总是有市场的。出版这些根本就不合格的,充满了低级错误的译著的,并不都是普通的出版社,有的还是著名的出版社。我以前揭露的田洺乱翻译,一本本出版他的译著的,是三联书店。出版许渊冲译王尔德《认真最重要》,是商务印书馆,是该社出的《许渊冲汉译经典全集·王尔德戏剧全集》的一本。那都是中国最著名的出版社。

 

为什么这么拙劣的,不合格的译著能够出版出来?说明编辑不认真嘛,连最起码的核查都不去做。只要拿英文原文做对照,就知道是乱译。更可笑的是,上海教育出版社版过中英对照本《许渊冲最新译作:王尔德戏剧精选集》,宣传语称“方便读者感受原汁原味的王尔德经典戏剧以及翻译名家的杰出译作”。编辑自己都不去做对照,只要对比原文就知道许渊冲是乱译。

 

可能编辑英语也不行,根本就看不出来是在乱译。就算是这样吧,但是以前王尔德的这部剧作出过中文翻译了,台湾的余光中翻译的,他的翻译至少还是合格的。“这一代的事”就是根据余光中的译作来做对比的。一对比就知道许渊冲不懂英语,是在乱翻译。编辑连最基本的核对工作都不做,说明极不认真。讽刺的是这本译作的书名就叫做《认真最重要》。

 

2026.9.3.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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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公众号,叫做“这一代的事”,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中国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翻译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剧作《认真最重要》错误百出,水平极低。我一直就想写篇文章揭露许渊冲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刚好利用这个机会来讲一讲。

 

许渊冲可以说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被吹捧为翻译大师。退休前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文化系教授,兼教英语系文学翻译课程,讲授“唐宋诗词英译”、“中西文化比较”和“中英互译”等课程。退休后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古代诗歌翻译与赏析”课程。2021年去世。

 

他生前出版了非常多的译著,有英译汉、法译汉的,也有汉译英、汉译法的。还写了很多翻译论文,号称有独创的翻译理论。因此获得了多个奖。他自己也非常得意,曾经对记者说,美国评了100名革命家,第92名就是他,因为他给翻译带来了一场革命。这肯定是捏造出来骗人的,在美国没人知道这号人的。

 

许渊冲是在十几年前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当时他获得了一个奖,中国媒体都在吹捧他,特别是吹捧他翻译唐诗翻译得多么好。许渊冲也自称是“诗译英法第一人”,自认为将唐诗以及中国其他古诗翻译成英语、法语,他做得最好。然后我看了网上流传的他翻译的唐诗就觉得很可笑。他是既不懂那些著名的唐诗,也不懂英语,完全就是乱翻译。

 

我举两个例子。他翻译柳宗元的《江雪》,把最后一句“独钓寒江雪”翻译成了:Fishing snow in lonely boat,成了是在钓雪,而且语法不通,boat是可数名词,前面应该有不定冠词,a lonely boat才说得通。他其实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都不懂。(有时英语格律诗为了格律会牺牲语法,例如为了凑音节省略冠词,但许渊冲的翻译不属于这种情况。)

 

他翻译李白的《静夜思》,把“疑是地上霜”翻译成了:I wonder if it’s frost aground。aground虽然有在地面上的意思,但是这个词后来专用来指船只搁浅了,怎么可以用来指地面上的霜?他可能查字典查到了aground有地面上的意思,不知道其专门用法。最后一句,“低头思故乡”,他翻译成:Bowing, 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他用bowing翻译“低头”,也是莫名其妙的。bowing是有低头的意思,但是指的是向人屈服、致敬,不仅低头,往往还要弯腰,相当于鞠躬,是一种行礼的方式。难道你在向地面上的霜或者月光鞠躬吗?可见他连最基本的英语的单词都不懂。

 

许渊冲自称是“唐诗韵译唯一人”,意思是他能够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语,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做到。这当然是胡吹,将唐诗翻译成押韵的英文,很多中国翻译家都这么干,在许渊冲之前有人这么干过,之后也有人这么干过。这其实是一个恶习。几年前,美国汉学家Julie Sullivan(中文名司丽竹)在她的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专门抨击这种现象,批评中国人翻译唐诗,喜欢翻译成英文的顺口溜,而英文都是很蹩脚的,让人读得莫名其妙,只有那些不懂诗,或者不懂英语的人,才会欣赏这种翻译。

 

司丽竹举的例子,就包括许渊冲翻译的唐诗。她还表示非常奇怪,许渊冲居然获得了一个重要的翻译奖。她注意到颁奖委员会里只有一个英语是母语的评委,她说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会给许渊冲颁奖,但是她还是希望有机会去问一下这个英语为母语的评委是怎么想的。司丽竹还很善解人意地推测,是不是给许渊冲颁奖不是为了奖励他将唐诗翻译成英语,而是奖励他那些英译汉的译著?

 

她没有想到的是,其实许渊冲英译汉同样翻译得非常蹩脚,而且出现了一大堆低级错误,表明他其实不懂英语。

 

我一开始提到“这一代的事”写了一篇长篇文章揭露许渊冲翻译王尔德的《认真最重要》,里面一大堆低级错误。我不可能在这里一一列举,只举几个比较可笑的例子。

 

主人公的名字叫Jack,根据英语发音一向翻译成杰克,但是许渊冲把它翻译成了雅克,这是根据法语翻译的,像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名字就叫雅克。但是《认真最重要》是英语文学,讲的又是英国的故事,与法国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什么把英国人的名字杰克翻译成法国人的名字雅克呢?这只能说明他其实不知道怎么念Jack,把“杰克”读成“雅克”。他曾经在法国留过学,可能对法语发音比英语发音更熟悉。

 

该书女主角叫Hon. Gwendolen Fairfax,许渊冲翻译成“光荣的关多能·费法克”。名字前面Hon. 是Honorable的缩写,是用来称呼贵族、高官、法官的头衔,一般就翻译成“阁下”。许渊冲却翻译成了“光荣的”。他如果看美剧,看到法庭辩论戏,律师一口一个称呼法官“Your Honor”,他是不是要翻译成“你的光荣”?

 

原作里有一句,“I love hearing my relations abused. It is the only thing that makes me put up with them at all. ”意思是说,“我喜欢听人痛骂我的亲戚。这是我还能忍受他们的唯一理由。”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喜欢听我的亲戚被人误解,那是我唯一可以使我和他们摆脱关系的方法。”他将abuse当成了误解,其实这里的意思是被人用语言攻击。他也不懂一个很常见的英语惯用法,put up with,是忍受的意思,他把它理解成了摆脱关系,那不就是刚好意思相反吗?

 

原作里有一句,“The accounts I have received of Australia and the next world”,意思是“我听到的关于澳大利亚和来世的说法”,他翻译成“我已经收到了澳大利亚和另一个世界的账单”,因为他不懂常见的词account有“说法”、“描述”的意思,只知道它的常用意思“账号”,但是翻译成“账号”不通,就把它脑补成了“账单”了(account也没有“账单”的意思)。

 

原作里有一句,“We have missed five, if not six, trains. To miss any more might expose us to comment on the platform.”意思是:“我们已经错过了五趟,甚至可能是六趟列车。要是再错过,恐怕会在站台上招来议论。”许渊冲把它翻译成:“我们已经误了五六分钟的车了。再耽误就要表示我们不把教堂的讲坛当作一回事了。”他将“误了五六趟车”给错译成“误了五六分钟的车”,还可以说是一时眼花,但是后面的那一句就完全是不知所云,与原文意思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怎么翻译出来的?我推测,他看到在这句话里头有一个英语单词platform,不知道那是火车站台的意思,把它理解成了教堂的讲台,然后脑补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这种低级的错误是大量的,“这一代的事”那篇文章列举了很多。如果是个别的错误,还可以说是一时失误,这是难免的。我看英文文章乃至中文文章有时候看得快了,个别的地方也会理解错了,这是完全正常的。但是大量的都是这种低级错误,就表明这个人的英语水平是极差的,是只要英语过了四级的人就不应该犯的,说明许渊冲的英语连入门都没有,可以说就是不懂英语。一个不懂英语的人却成为了翻译大师、著名翻译家,那不就是欺世盗名的骗子吗?

 

有人怀疑,有没有可能不是许渊冲本人翻译的,而是他的学生翻译的。这在中国很常见,有的教授要翻译书,没时间,就让学生翻译,然后挂名。但是,许渊冲当过北大教授,如果找学生翻译,肯定不会出现这种基本上不懂英语、英语都没过四级的人才会发生的低级错误。找一个本科生、研究生来翻译,也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所以可以肯定这是许渊冲亲自翻译的,发生的所有的这些低级错误,也都是他本人造成的。

 

这让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我揭露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田洺。他翻译的是美国著名进化生物学家、科普作家斯蒂芬·古尔德介绍进化论的科普著作。古尔德大部分著作我都看过,当然看的是原著,但我偶然在网上看到田洺翻译的一本古尔德著作,发现这个人根本就不懂英语。他只是认得这句话里的几个英语单词,然后就脑补出一个句子出来,其实这个句子跟原文是意思不一样的,甚至相反的。他就这么一句一句地翻译下去。田洺还翻译过多部古尔德著作,我找来对比,全都是乱翻译。我当时还写过几篇文章,从第一句开始往下列举,证明他的翻译是无句不误,几乎每一句都是错的,他其实不懂英语。

 

但是,田洺却被认为是翻译科普著作的大家,古尔德的著作几乎都由他翻译,一本一本地翻译下去。编辑、读者都说他的翻译非常好,读起来很通顺,像是原著,不像读别人的译著读起来拗口。他的“翻译”当然读起来很通顺了,因为我们之所以读译著觉得不通顺,是因为必须根据原著的意思来翻译,而田洺不需要也不会根据原著翻译,他只是猜一个大概的意思,自己脑补,那样写出来的东西,其实不是译著,而是他自己写的书,读起来当然很通顺。

 

许渊冲也是属于这种。他也是认得或查字典知道一个句子里的个别单词的意思,不认识别的单词,语法也不懂,就脑补出了一部部译著,还被认为翻译得很好,读起来像自己的创作呢。

 

许渊冲还有一套翻译理论,其中有一条说,文学翻译等于创作,翻译不用完全根据原文,是译者跟作者的竞争,译文可以胜过原文。我怀疑他提出这一套理论,就是为自己的乱翻译找一条退路。万一哪一天被人发现他翻译的东西跟原著不符,他可以找借口说这是再创作。

 

以前有一个著名翻译家冯亦代批过许渊冲,说他是乱译。但是只敢说他是乱译,不敢说他根本就不懂英语,以为这只是翻译理论之争,他是有意为之。其实许渊冲是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只好乱译。

 

但是像冯亦代这样敢于批评许渊冲的前辈翻译家、学者,是很少的。翻译家、学者全都在吹捧许渊冲翻译得多么好。钱钟书也吹捧过许渊冲将诗译成英文译得多么好。大家互相吹捧。所以一个不学无术、不懂英语的妄人、骗子,就成了一个翻译大家了。这就是我一再揭露过的,你只要敢吹,会吹,脸皮足够厚,还有一帮吹鼓手在帮着你吹,那么一个不学无术的骗子,就会变成一个著名的学者;一个不懂英语的骗子,也会成为英译汉、汉译英的翻译大家,而且还是中国最著名的翻译家之一。

 

因为中国是骗子的天堂,所以欺世盗名的人总是有市场的。出版这些根本就不合格的,充满了低级错误的译著的,并不都是普通的出版社,有的还是著名的出版社。我以前揭露的田洺乱翻译,一本本出版他的译著的,是三联书店。出版许渊冲译王尔德《认真最重要》,是商务印书馆,是该社出的《许渊冲汉译经典全集·王尔德戏剧全集》的一本。那都是中国最著名的出版社。

 

为什么这么拙劣的,不合格的译著能够出版出来?说明编辑不认真嘛,连最起码的核查都不去做。只要拿英文原文做对照,就知道是乱译。更可笑的是,上海教育出版社版过中英对照本《许渊冲最新译作:王尔德戏剧精选集》,宣传语称“方便读者感受原汁原味的王尔德经典戏剧以及翻译名家的杰出译作”。编辑自己都不去做对照,只要对比原文就知道许渊冲是乱译。

 

可能编辑英语也不行,根本就看不出来是在乱译。就算是这样吧,但是以前王尔德的这部剧作出过中文翻译了,台湾的余光中翻译的,他的翻译至少还是合格的。“这一代的事”就是根据余光中的译作来做对比的。一对比就知道许渊冲不懂英语,是在乱翻译。编辑连最基本的核对工作都不做,说明极不认真。讽刺的是这本译作的书名就叫做《认真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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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与胡锡进促膝谈心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7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7#comments Mon, 12 Oct 2026 10:36:41 +0000 方舟子 文化杂谈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7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在卖币的华人当中,有两个是最出名的。除了孙宇晨,还有加拿大的赵长鹏。他们两个都曾经被美国司法部起诉过,赵长鹏还认罪了。等到川普复辟上台了,他们也都通过向川普进贡获得了赦免。所以可以说是难兄难弟。

 

最近,孙宇晨由于发表小作文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引起了风波。可能赵长鹏觉得这事会影响到卖币的形象,发了一个帖子,以卖币大佬的口吻教训孙宇晨说:“市场营销激进一点可以,但利用和上升到人身攻击,甚至损害人家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没有必要。直接打官司也比披露不必要的细节好。希望能够妥善解决。互相尊重!”孙宇晨马上留言说:“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

 

但是话音刚落,孙宇晨又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说这事。起因是,胡锡进也凑这个热闹,批评孙宇晨大曝景甜的隐私,教训他做人还是要老实、厚道一些。孙宇晨因此写了一封给胡锡进的长信,将胡锡进当成人生导师,要替全中国的年轻男人向胡锡进请教两个问题,中国男人是否应当支付高额的彩礼;女方离开,男方是否有权取回彩礼。

 

胡锡进还真给回了一封信,也写得很长。他同意男人是应该给彩礼的,“男女未结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这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成立的。所以你就此打官司,不会有非议。你额外发站表达不满,问题也不大。但写文章讲3000万彩礼的官司,却实际搞成一篇前女友的‘隐私集锦’,把张小泉指甲刀都带火了,这就破底线了。”

 

孙宇晨虽然号称向胡锡进请教,其实只是要为自己讨回彩礼找一个理由。他本人显然是认同给彩礼的,不然的话也不会景甜说要彩礼,他马上就打款了。也显然认为婚没结成是应该把彩礼要回来的,不然的话也不会去起诉。

 

我以前在评论“大同订婚强奸案”的时候已经说过了,彩礼是中国的传统陋习。这跟给礼品不一样。给礼品是给的这一方心甘情愿自愿给的,彩礼是双方要商定明确价钱,而且一般婚没结成是要退回去的,就是因为把这当成了一笔买卖,彩礼不是真正的礼金,而是买卖款,将女人当成了商品,当成了牲口,明码标价,一手要钱一手将人卖掉了。

 

这是跟现代社会的观念格格不入的。在我小时候,只是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才会有彩礼,在城市,特别是在有文化的人当中,结婚要彩礼是会被人瞧不起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要彩礼给彩礼已经变成了惯例,好像把这当成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如果婚没结成要回彩礼,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把它当成了买卖不成索回定金。就是因为我一再说过的,中国是一个中世纪的社会。连孙宇晨、胡锡进这种受过良好教育的,从中国名校毕业的,也都认同了这种做法。我不知道胡锡进的女儿出嫁的时候,胡锡进有没有要过彩礼?也是准把女儿当成牲口一样卖掉了?

 

胡锡进在信里还恭维孙宇晨:“孙先生,我是很佩服你的文笔的;你的商业才能,包括洞察力和冒险精神都跑到了你所在投资圈的头部。”

 

我们先来说文笔。我上次说了,其实孙宇晨的文笔相当糟糕,他那篇作文就是一个文笔不怎么样的文学青年,想要表现文笔好,硬挤出来的。那篇作文不是诗歌、小说,不能按文学作品的标准来衡量。它甚至连抒情散文都算不上,而是一篇叙事文,是要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作为一篇叙事文,首先要把话讲清楚,让人能够看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谓文笔好,首先就是要表达能力强,说话有条理,能够把事情的原委讲得明明白白。但是孙宇晨的作文连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而是东拉西扯,云山雾罩,很多段落都搞不清楚他想要表达什么意思,还是那种一两句话就一段的大喘气体。就像很多高中生以为写作文用一些花里花哨的表述,堆砌辞藻,把话说得吞吞吐吐,含糊不清,自以为大有深意,就是文笔好了,恰恰表明文笔不好。

 

其实就文笔来说,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好得多了,从两封信的对比就可以看出来。胡锡进毕竟当过多年记者、评论员、主编,知道要怎么样写文章才能够让读者读得明白。他喜欢用歪理,文章的内容经不起推敲,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从让人能够读得明白,知道你在讲什么意思这一点,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强得多了。所以胡锡进根本不用去佩服孙宇晨的文笔。

 

孙宇晨的高中学习成绩并不好。他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了一等奖,被北大特招进了中文系。但是他进了北大中文系之后,也知道自己不是搞文学的料,后来转到历史系去了。如果靠高考分数,他是进不了北大的。我看到跟孙宇晨同一年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一个人,也写了一篇文章在讲他和孙宇晨的故事,也是同样的文风,也是一两句话就一个段落的大喘气体。这应该就是新概念作文的一个特色了。只有这种文笔不好要装文笔好的写法才会获得评委的赏识。当年给孙宇晨获得新概念大赛一等奖的作文写评语的,就是复旦大学文学系的一名教授,不是严锋,但是严锋同样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可见这是复制大学的通病。胡锡进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都是眼光不行,不识货。这些名人、教授都在推崇孙宇晨的文笔,是会误人子弟的。

 

胡锡进去吹捧孙宇晨的商业才能,就更可笑了。孙宇晨哪做过商业啊?他是卖币,卖币跟商业没有关系,卖币发财并不体现出商业才能。卖币本质上是一种诈骗。难道胡锡进佩服的是孙宇晨的诈骗才能吗?通过卖币赚到了再多的钱,也只表现出诈骗才能,也只能够说明他诈骗很成功,跟商业才能一点关系都没有。

 

卖币的都是骗子,赚再多的钱,也是骗子。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卖币的大佬相当多都被司法部门起诉、追究、判刑。孙宇晨同样也被起诉、追究过,只不过碰到了川普这种更大的骗子,能够通过向川普行贿获得赦免。但获得了赦免,也抹杀不了这是诈骗的事实。

 

即使是在中国,卖币也会被认为是一种诈骗行为。这就是为什么孙宇晨在中国网上被叫做孙割,割韭菜的割;也是为什么孙宇晨不敢回中国,他回中国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胡锡进现在只是跟孙宇晨在网上促膝长谈,信的最后竟然还邀请孙宇晨,回北京了再继续聊。孙宇晨现在哪敢回中国呀?难道胡锡进还负有特殊的使命要把孙宇晨骗回北京抓起来吗?

 

2026.9.1.录制

 

2026.9.9.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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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币的华人当中,有两个是最出名的。除了孙宇晨,还有加拿大的赵长鹏。他们两个都曾经被美国司法部起诉过,赵长鹏还认罪了。等到川普复辟上台了,他们也都通过向川普进贡获得了赦免。所以可以说是难兄难弟。

 

最近,孙宇晨由于发表小作文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引起了风波。可能赵长鹏觉得这事会影响到卖币的形象,发了一个帖子,以卖币大佬的口吻教训孙宇晨说:“市场营销激进一点可以,但利用和上升到人身攻击,甚至损害人家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没有必要。直接打官司也比披露不必要的细节好。希望能够妥善解决。互相尊重!”孙宇晨马上留言说:“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

 

但是话音刚落,孙宇晨又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说这事。起因是,胡锡进也凑这个热闹,批评孙宇晨大曝景甜的隐私,教训他做人还是要老实、厚道一些。孙宇晨因此写了一封给胡锡进的长信,将胡锡进当成人生导师,要替全中国的年轻男人向胡锡进请教两个问题,中国男人是否应当支付高额的彩礼;女方离开,男方是否有权取回彩礼。

 

胡锡进还真给回了一封信,也写得很长。他同意男人是应该给彩礼的,“男女未结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这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成立的。所以你就此打官司,不会有非议。你额外发站表达不满,问题也不大。但写文章讲3000万彩礼的官司,却实际搞成一篇前女友的‘隐私集锦’,把张小泉指甲刀都带火了,这就破底线了。”

 

孙宇晨虽然号称向胡锡进请教,其实只是要为自己讨回彩礼找一个理由。他本人显然是认同给彩礼的,不然的话也不会景甜说要彩礼,他马上就打款了。也显然认为婚没结成是应该把彩礼要回来的,不然的话也不会去起诉。

 

我以前在评论“大同订婚强奸案”的时候已经说过了,彩礼是中国的传统陋习。这跟给礼品不一样。给礼品是给的这一方心甘情愿自愿给的,彩礼是双方要商定明确价钱,而且一般婚没结成是要退回去的,就是因为把这当成了一笔买卖,彩礼不是真正的礼金,而是买卖款,将女人当成了商品,当成了牲口,明码标价,一手要钱一手将人卖掉了。

 

这是跟现代社会的观念格格不入的。在我小时候,只是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才会有彩礼,在城市,特别是在有文化的人当中,结婚要彩礼是会被人瞧不起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要彩礼给彩礼已经变成了惯例,好像把这当成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如果婚没结成要回彩礼,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把它当成了买卖不成索回定金。就是因为我一再说过的,中国是一个中世纪的社会。连孙宇晨、胡锡进这种受过良好教育的,从中国名校毕业的,也都认同了这种做法。我不知道胡锡进的女儿出嫁的时候,胡锡进有没有要过彩礼?也是准把女儿当成牲口一样卖掉了?

 

胡锡进在信里还恭维孙宇晨:“孙先生,我是很佩服你的文笔的;你的商业才能,包括洞察力和冒险精神都跑到了你所在投资圈的头部。”

 

我们先来说文笔。我上次说了,其实孙宇晨的文笔相当糟糕,他那篇作文就是一个文笔不怎么样的文学青年,想要表现文笔好,硬挤出来的。那篇作文不是诗歌、小说,不能按文学作品的标准来衡量。它甚至连抒情散文都算不上,而是一篇叙事文,是要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作为一篇叙事文,首先要把话讲清楚,让人能够看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谓文笔好,首先就是要表达能力强,说话有条理,能够把事情的原委讲得明明白白。但是孙宇晨的作文连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而是东拉西扯,云山雾罩,很多段落都搞不清楚他想要表达什么意思,还是那种一两句话就一段的大喘气体。就像很多高中生以为写作文用一些花里花哨的表述,堆砌辞藻,把话说得吞吞吐吐,含糊不清,自以为大有深意,就是文笔好了,恰恰表明文笔不好。

 

其实就文笔来说,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好得多了,从两封信的对比就可以看出来。胡锡进毕竟当过多年记者、评论员、主编,知道要怎么样写文章才能够让读者读得明白。他喜欢用歪理,文章的内容经不起推敲,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从让人能够读得明白,知道你在讲什么意思这一点,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强得多了。所以胡锡进根本不用去佩服孙宇晨的文笔。

 

孙宇晨的高中学习成绩并不好。他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了一等奖,被北大特招进了中文系。但是他进了北大中文系之后,也知道自己不是搞文学的料,后来转到历史系去了。如果靠高考分数,他是进不了北大的。我看到跟孙宇晨同一年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一个人,也写了一篇文章在讲他和孙宇晨的故事,也是同样的文风,也是一两句话就一个段落的大喘气体。这应该就是新概念作文的一个特色了。只有这种文笔不好要装文笔好的写法才会获得评委的赏识。当年给孙宇晨获得新概念大赛一等奖的作文写评语的,就是复旦大学文学系的一名教授,不是严锋,但是严锋同样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可见这是复制大学的通病。胡锡进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都是眼光不行,不识货。这些名人、教授都在推崇孙宇晨的文笔,是会误人子弟的。

 

胡锡进去吹捧孙宇晨的商业才能,就更可笑了。孙宇晨哪做过商业啊?他是卖币,卖币跟商业没有关系,卖币发财并不体现出商业才能。卖币本质上是一种诈骗。难道胡锡进佩服的是孙宇晨的诈骗才能吗?通过卖币赚到了再多的钱,也只表现出诈骗才能,也只能够说明他诈骗很成功,跟商业才能一点关系都没有。

 

卖币的都是骗子,赚再多的钱,也是骗子。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卖币的大佬相当多都被司法部门起诉、追究、判刑。孙宇晨同样也被起诉、追究过,只不过碰到了川普这种更大的骗子,能够通过向川普行贿获得赦免。但获得了赦免,也抹杀不了这是诈骗的事实。

 

即使是在中国,卖币也会被认为是一种诈骗行为。这就是为什么孙宇晨在中国网上被叫做孙割,割韭菜的割;也是为什么孙宇晨不敢回中国,他回中国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胡锡进现在只是跟孙宇晨在网上促膝长谈,信的最后竟然还邀请孙宇晨,回北京了再继续聊。孙宇晨现在哪敢回中国呀?难道胡锡进还负有特殊的使命要把孙宇晨骗回北京抓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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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与胡锡进促膝谈心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6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6#comments Mon, 12 Oct 2026 10:35:39 +0000 方舟子 文化杂谈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6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在卖币的华人当中,有两个是最出名的。除了孙宇晨,还有加拿大的赵长鹏。他们两个都曾经被美国司法部起诉过,赵长鹏还认罪了。等到川普复辟上台了,他们也都通过向川普进贡获得了赦免。所以可以说是难兄难弟。

 

最近,孙宇晨由于发表小作文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引起了风波。可能赵长鹏觉得这事会影响到卖币的形象,发了一个帖子,以卖币大佬的口吻教训孙宇晨说:“市场营销激进一点可以,但利用和上升到人身攻击,甚至损害人家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没有必要。直接打官司也比披露不必要的细节好。希望能够妥善解决。互相尊重!”孙宇晨马上留言说:“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

 

但是话音刚落,孙宇晨又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说这事。起因是,胡锡进也凑这个热闹,批评孙宇晨大曝景甜的隐私,教训他做人还是要老实、厚道一些。孙宇晨因此写了一封给胡锡进的长信,将胡锡进当成人生导师,要替全中国的年轻男人向胡锡进请教两个问题,中国男人是否应当支付高额的彩礼;女方离开,男方是否有权取回彩礼。

 

胡锡进还真给回了一封信,也写得很长。他同意男人是应该给彩礼的,“男女未结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这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成立的。所以你就此打官司,不会有非议。你额外发站表达不满,问题也不大。但写文章讲3000万彩礼的官司,却实际搞成一篇前女友的‘隐私集锦’,把张小泉指甲刀都带火了,这就破底线了。”

 

孙宇晨虽然号称向胡锡进请教,其实只是要为自己讨回彩礼找一个理由。他本人显然是认同给彩礼的,不然的话也不会景甜说要彩礼,他马上就打款了。也显然认为婚没结成是应该把彩礼要回来的,不然的话也不会去起诉。

 

我以前在评论“大同订婚强奸案”的时候已经说过了,彩礼是中国的传统陋习。这跟给礼品不一样。给礼品是给的这一方心甘情愿自愿给的,彩礼是双方要商定明确价钱,而且一般婚没结成是要退回去的,就是因为把这当成了一笔买卖,彩礼不是真正的礼金,而是买卖款,将女人当成了商品,当成了牲口,明码标价,一手要钱一手将人卖掉了。

 

这是跟现代社会的观念格格不入的。在我小时候,只是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才会有彩礼,在城市,特别是在有文化的人当中,结婚要彩礼是会被人瞧不起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要彩礼给彩礼已经变成了惯例,好像把这当成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如果婚没结成要回彩礼,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把它当成了买卖不成索回定金。就是因为我一再说过的,中国是一个中世纪的社会。连孙宇晨、胡锡进这种受过良好教育的,从中国名校毕业的,也都认同了这种做法。我不知道胡锡进的女儿出嫁的时候,胡锡进有没有要过彩礼?也是准把女儿当成牲口一样卖掉了?

 

胡锡进在信里还恭维孙宇晨:“孙先生,我是很佩服你的文笔的;你的商业才能,包括洞察力和冒险精神都跑到了你所在投资圈的头部。”

 

我们先来说文笔。我上次说了,其实孙宇晨的文笔相当糟糕,他那篇作文就是一个文笔不怎么样的文学青年,想要表现文笔好,硬挤出来的。那篇作文不是诗歌、小说,不能按文学作品的标准来衡量。它甚至连抒情散文都算不上,而是一篇叙事文,是要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作为一篇叙事文,首先要把话讲清楚,让人能够看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谓文笔好,首先就是要表达能力强,说话有条理,能够把事情的原委讲得明明白白。但是孙宇晨的作文连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而是东拉西扯,云山雾罩,很多段落都搞不清楚他想要表达什么意思,还是那种一两句话就一段的大喘气体。就像很多高中生以为写作文用一些花里花哨的表述,堆砌辞藻,把话说得吞吞吐吐,含糊不清,自以为大有深意,就是文笔好了,恰恰表明文笔不好。

 

其实就文笔来说,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好得多了,从两封信的对比就可以看出来。胡锡进毕竟当过多年记者、评论员、主编,知道要怎么样写文章才能够让读者读得明白。他喜欢用歪理,文章的内容经不起推敲,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从让人能够读得明白,知道你在讲什么意思这一点,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强得多了。所以胡锡进根本不用去佩服孙宇晨的文笔。

 

孙宇晨的高中学习成绩并不好。他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了一等奖,被北大特招进了中文系。但是他进了北大中文系之后,也知道自己不是搞文学的料,后来转到历史系去了。如果靠高考分数,他是进不了北大的。我看到跟孙宇晨同一年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一个人,也写了一篇文章在讲他和孙宇晨的故事,也是同样的文风,也是一两句话就一个段落的大喘气体。这应该就是新概念作文的一个特色了。只有这种文笔不好要装文笔好的写法才会获得评委的赏识。当年给孙宇晨获得新概念大赛一等奖的作文写评语的,就是复旦大学文学系的一名教授,不是严锋,但是严锋同样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可见这是复制大学的通病。胡锡进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都是眼光不行,不识货。这些名人、教授都在推崇孙宇晨的文笔,是会误人子弟的。

 

胡锡进去吹捧孙宇晨的商业才能,就更可笑了。孙宇晨哪做过商业啊?他是卖币,卖币跟商业没有关系,卖币发财并不体现出商业才能。卖币本质上是一种诈骗。难道胡锡进佩服的是孙宇晨的诈骗才能吗?通过卖币赚到了再多的钱,也只表现出诈骗才能,也只能够说明他诈骗很成功,跟商业才能一点关系都没有。

 

卖币的都是骗子,赚再多的钱,也是骗子。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卖币的大佬相当多都被司法部门起诉、追究、判刑。孙宇晨同样也被起诉、追究过,只不过碰到了川普这种更大的骗子,能够通过向川普行贿获得赦免。但获得了赦免,也抹杀不了这是诈骗的事实。

 

即使是在中国,卖币也会被认为是一种诈骗行为。这就是为什么孙宇晨在中国网上被叫做孙割,割韭菜的割;也是为什么孙宇晨不敢回中国,他回中国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胡锡进现在只是跟孙宇晨在网上促膝长谈,信的最后竟然还邀请孙宇晨,回北京了再继续聊。孙宇晨现在哪敢回中国呀?难道胡锡进还负有特殊的使命要把孙宇晨骗回北京抓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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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币的华人当中,有两个是最出名的。除了孙宇晨,还有加拿大的赵长鹏。他们两个都曾经被美国司法部起诉过,赵长鹏还认罪了。等到川普复辟上台了,他们也都通过向川普进贡获得了赦免。所以可以说是难兄难弟。

 

最近,孙宇晨由于发表小作文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引起了风波。可能赵长鹏觉得这事会影响到卖币的形象,发了一个帖子,以卖币大佬的口吻教训孙宇晨说:“市场营销激进一点可以,但利用和上升到人身攻击,甚至损害人家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没有必要。直接打官司也比披露不必要的细节好。希望能够妥善解决。互相尊重!”孙宇晨马上留言说:“说得对。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剩下的交给法院。我不再多说了。”

 

但是话音刚落,孙宇晨又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说这事。起因是,胡锡进也凑这个热闹,批评孙宇晨大曝景甜的隐私,教训他做人还是要老实、厚道一些。孙宇晨因此写了一封给胡锡进的长信,将胡锡进当成人生导师,要替全中国的年轻男人向胡锡进请教两个问题,中国男人是否应当支付高额的彩礼;女方离开,男方是否有权取回彩礼。

 

胡锡进还真给回了一封信,也写得很长。他同意男人是应该给彩礼的,“男女未结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这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成立的。所以你就此打官司,不会有非议。你额外发站表达不满,问题也不大。但写文章讲3000万彩礼的官司,却实际搞成一篇前女友的‘隐私集锦’,把张小泉指甲刀都带火了,这就破底线了。”

 

孙宇晨虽然号称向胡锡进请教,其实只是要为自己讨回彩礼找一个理由。他本人显然是认同给彩礼的,不然的话也不会景甜说要彩礼,他马上就打款了。也显然认为婚没结成是应该把彩礼要回来的,不然的话也不会去起诉。

 

我以前在评论“大同订婚强奸案”的时候已经说过了,彩礼是中国的传统陋习。这跟给礼品不一样。给礼品是给的这一方心甘情愿自愿给的,彩礼是双方要商定明确价钱,而且一般婚没结成是要退回去的,就是因为把这当成了一笔买卖,彩礼不是真正的礼金,而是买卖款,将女人当成了商品,当成了牲口,明码标价,一手要钱一手将人卖掉了。

 

这是跟现代社会的观念格格不入的。在我小时候,只是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才会有彩礼,在城市,特别是在有文化的人当中,结婚要彩礼是会被人瞧不起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要彩礼给彩礼已经变成了惯例,好像把这当成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如果婚没结成要回彩礼,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把它当成了买卖不成索回定金。就是因为我一再说过的,中国是一个中世纪的社会。连孙宇晨、胡锡进这种受过良好教育的,从中国名校毕业的,也都认同了这种做法。我不知道胡锡进的女儿出嫁的时候,胡锡进有没有要过彩礼?也是准把女儿当成牲口一样卖掉了?

 

胡锡进在信里还恭维孙宇晨:“孙先生,我是很佩服你的文笔的;你的商业才能,包括洞察力和冒险精神都跑到了你所在投资圈的头部。”

 

我们先来说文笔。我上次说了,其实孙宇晨的文笔相当糟糕,他那篇作文就是一个文笔不怎么样的文学青年,想要表现文笔好,硬挤出来的。那篇作文不是诗歌、小说,不能按文学作品的标准来衡量。它甚至连抒情散文都算不上,而是一篇叙事文,是要讲他和景甜不得不说的故事。作为一篇叙事文,首先要把话讲清楚,让人能够看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谓文笔好,首先就是要表达能力强,说话有条理,能够把事情的原委讲得明明白白。但是孙宇晨的作文连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而是东拉西扯,云山雾罩,很多段落都搞不清楚他想要表达什么意思,还是那种一两句话就一段的大喘气体。就像很多高中生以为写作文用一些花里花哨的表述,堆砌辞藻,把话说得吞吞吐吐,含糊不清,自以为大有深意,就是文笔好了,恰恰表明文笔不好。

 

其实就文笔来说,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好得多了,从两封信的对比就可以看出来。胡锡进毕竟当过多年记者、评论员、主编,知道要怎么样写文章才能够让读者读得明白。他喜欢用歪理,文章的内容经不起推敲,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从让人能够读得明白,知道你在讲什么意思这一点,胡锡进比孙宇晨要强得多了。所以胡锡进根本不用去佩服孙宇晨的文笔。

 

孙宇晨的高中学习成绩并不好。他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了一等奖,被北大特招进了中文系。但是他进了北大中文系之后,也知道自己不是搞文学的料,后来转到历史系去了。如果靠高考分数,他是进不了北大的。我看到跟孙宇晨同一年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一个人,也写了一篇文章在讲他和孙宇晨的故事,也是同样的文风,也是一两句话就一个段落的大喘气体。这应该就是新概念作文的一个特色了。只有这种文笔不好要装文笔好的写法才会获得评委的赏识。当年给孙宇晨获得新概念大赛一等奖的作文写评语的,就是复旦大学文学系的一名教授,不是严锋,但是严锋同样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可见这是复制大学的通病。胡锡进也欣赏孙宇晨的文笔,都是眼光不行,不识货。这些名人、教授都在推崇孙宇晨的文笔,是会误人子弟的。

 

胡锡进去吹捧孙宇晨的商业才能,就更可笑了。孙宇晨哪做过商业啊?他是卖币,卖币跟商业没有关系,卖币发财并不体现出商业才能。卖币本质上是一种诈骗。难道胡锡进佩服的是孙宇晨的诈骗才能吗?通过卖币赚到了再多的钱,也只表现出诈骗才能,也只能够说明他诈骗很成功,跟商业才能一点关系都没有。

 

卖币的都是骗子,赚再多的钱,也是骗子。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卖币的大佬相当多都被司法部门起诉、追究、判刑。孙宇晨同样也被起诉、追究过,只不过碰到了川普这种更大的骗子,能够通过向川普行贿获得赦免。但获得了赦免,也抹杀不了这是诈骗的事实。

 

即使是在中国,卖币也会被认为是一种诈骗行为。这就是为什么孙宇晨在中国网上被叫做孙割,割韭菜的割;也是为什么孙宇晨不敢回中国,他回中国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胡锡进现在只是跟孙宇晨在网上促膝长谈,信的最后竟然还邀请孙宇晨,回北京了再继续聊。孙宇晨现在哪敢回中国呀?难道胡锡进还负有特殊的使命要把孙宇晨骗回北京抓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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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9.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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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饶毅是“老中医”的又一个证明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5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5#comments Sat, 10 Oct 2026 10:56:07 +0000 方舟子 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5 方舟子@方舟子博客 北大教授饶毅在他的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崇洋媚外的受害者》,反省自己在年轻的时候犯过崇洋媚外的错误,害了自己一辈子。

 

他回忆说,在1985年,他到美国留学,第二年得了严重的甲亢。美国医生一开始要用药物治疗,发现饶毅对药物过敏,只能切除甲状腺,给了饶毅两个选择:要么手术切除,要么放射性同位素(碘131)放射性切除。饶毅选择了做放疗,口服高剂量的碘131全切除。

 

他打电话跟他的父亲讨论:

 

“我父亲是呼吸科医生。他了解了中国内分泌医生对于甲亢的处理,告诉我:应该是可以按甲亢程度和甲状腺大小,算一个剂量,部分去除甲状腺。

 

我告诉父亲:你懂什么。你们中国医生,都是读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美国教科书和美国权威医生的做法是全切,因为无法精确计算剂量。计算是瞎胡闹。

 

父亲争不过我。何况,我在美国,他在中国,他也没有办法。

 

一时被驳斥的哑口无言的是父亲,但一生吃亏的是我。”

 

治疗后,饶毅得了甲减,必须终身服用甲状腺素。饶毅说,从那之后,他的精力就大不如前,脑功能也出问题,“因为不相信我父亲说的中国医生的经验,我那一次的崇洋媚外而自食其果。”

 

如果当时饶毅不崇洋媚外,不相信美国医生,难道还要去跟美国医生吵架,要他们按照他父亲建议的中国医生的做法,调整剂量吗?他那个时候才到美国一年,英语已经好到了能够在医学问题上跟美国医生吵架吗?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是语言天才。而且跟美国医生吵架,美国医生也不会听你的。难道饶毅还要休学飞回中国找中国医生治疗?让自己再多读几年博士?所以不知道饶毅有啥可后悔的?

 

饶毅一直在怪美国医生不如中国医生,说美国医生因此害了大批美国病人:

 

“中国的医生,长期是在手术或放射性治疗时,调剂量。

 

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

 

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

 

饶毅认为这是美国药厂卖药的一个阴谋。

 

饶毅甚至建议中国医生向全世界推广先进的医疗经验:

 

“我几次建议中国内分泌医生,把中国治疗甲亢的方法总结好、写成文章,肯定是《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而且帮助很多人。

 

中国医生不相信,恐怕有崇洋媚外的因素,认为美国不可能不知道。也有怀疑,中国多年很多医生常用的方法,也能写文章?

 

美国当时研究没有做全,何况美国药厂得利。

 

这时当然中国经验很重要,帮助大家。”

 

甲亢是由几种疾病引起的,饶毅没有说他究竟是因为什么疾病导致了甲亢。最常见的是由于格雷夫斯病导致的甲亢,百分之七八十的甲亢都是因为这种病。从饶毅的描述来看,他应该也是得了格雷夫斯病。格雷夫斯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疾病,是因为身体的免疫系统制造针对甲状腺上的促甲状腺素受体的抗体,导致甲状腺不受垂体的调控,一直在分泌甲状腺素,所以就导致了甲亢。

 

对于格雷夫斯病治疗的办法,中美是一样的。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像饶毅说的,先口服抗甲状腺的药物。但是,这种治法只是适用于治疗那些病情比较轻的病人。对于像饶毅这种病情比较严重的病人,服用药物只是一个过渡,并不能把病治好。其次,饶毅说他对这种药物过敏,那就没法用了。

 

接下来的疗法,首选是用放疗,服用碘131破坏甲状腺。这是很有效的,也是很安全的疗法,因为碘131口服了之后,只会被甲状腺吸收,不会去袭击身体其他部位。而且碘131半衰期很短,就八天的时间,很快也就清除掉了。另外一种做法是手术切除,那就有一定的风险了,毕竟是动手术。

 

饶毅由于选择了碘131疗法,所以我们接下来就只说碘131疗法。饶毅说,对碘131疗法,中国的医生发明了根据病人的身体的状况,甲状腺的大小、甲亢的程度,来调整剂量,每个人的剂量是不一样的。

 

其实,中国医生的这种做法也是从美国学来的。美国治疗甲亢,历来就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根据病人的情况调整剂量,一种是固定的标准剂量。但是,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的结果表明,这两种做法导致甲减的概率差不多,由于使用固定剂量的疗法比较不容易复发,而且简单、成本低,也就更流行,也是目前美国甲状腺协会的指南推荐的做法。

 

中国的疾病诊治指南基本上就是照抄美国的指南,最多塞一点中医中药进去表示中国特色。意外的是,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治疗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一个字都没有提到中医中药,是值得称赞的。

 

中美治疗甲亢没啥区别,治疗的效果也没啥区别。中国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引用了国内外用碘131治疗甲抗的结果的数据。国外的数据(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数据),碘131治疗甲亢十年后,有40%到70%会得甲减,必须终生服用甲状腺素。而中国碘131治疗甲亢,长期来看有60%会得甲减,并不比国外的好。中国的指南还说,用碘131治疗甲亢,得甲减是难以避免的。饶毅怎么会认为用中国的治疗方法就可以避免甲减呢?他还几次建议中国医生写论文向国外推广中国的治疗经验,人家可能在笑他无知,只是不好意思当面对他说出来而已。

 

饶毅虽然自己曾经是甲亢的病人,但是对于甲亢以及甲亢的治疗,其实是相当无知的。可怕的是,在发表言论之前,不会先去做一下作业,去查一下相关的指南、数据、论文。饶毅毕竟是研究生物医学的,生物医学的论文怎么查,他总该知道吧?总该看得懂吧?我在这之前对于甲亢了解很少,但是我只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到生物医学的数据库查一下,各种基本的事实、数据,就全部都掌握了。

 

饶毅却连这种做学问的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一拍脑袋,马上就得出一个结论,这不就是老中医思维吗?我以前多次批评过饶毅其实是一个“老中医”,经常对生物医学问题发表违背生物医学常识的惊人之论,这就又是一个例子。他还不止是随口一说,而是洋洋洒洒地写长篇文章上网,利用自己作为首都医科大学前校长、北大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国明星科学家的地位,传播谬论,会误导很多很多人的。

 

饶毅和老中医一样,一点都没有统计的概念,就靠道听途说,凭自己患者的经历说事,不知道在医学上,有一些基本的准则需要遵守:第一,个案说明不了问题,是要看统计和临床试验的。第二,不要偏听偏信,患者的证言也不能作为证据。

 

同样有很多人声称他得了甲亢,看中医,吃中药,不用做放疗,不用做手术,就好了。如果我们相信这些患者的证言,或者相信老中医的自吹自擂,那么是不是也要相信,对于甲状腺是干什么、甲亢是怎么回事、甲亢有什么类型都一无所知的中医居然就能够比西医更善于治疗甲亢了。饶毅居然相信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医疗水平就已经超过了美国了,那么接下去,是不是就要相信中医比西医更高明,要去推行中医了?

 

饶毅还有一个逻辑很奇怪。他说,“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以此来说明中国的医学强于美国的医学。但是,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没有得甲减,也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得了甲减,因为数据摆在那里,中美治疗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那么我们反过来是不是也可以说,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美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一生服药。以此说明美国的医学要比中国的医学高明?

 

所以这种逻辑是极其弱智的。饶毅弱智不是现在才表现出来的,我批过很多次了。只不过不知道他的弱智是天生的,还是由于得了甲减,才变弱智的。

 

饶毅只是年轻的时候崇洋媚外,后来就不再崇洋媚外了,经常批美国、骂美国。文章一开头他就显摆说,“2020年7月22日,《纽约时报》发表我的评论,比较新冠期间,我母亲家在武汉12位亲戚,无一患病,而在纽约的6位亲戚(大部分是父亲家)中一位去世。”

 

在新冠疫情的早期,饶毅在《纽约时报》国际版(不是《纽约时报》)发表文章,以自己家族情况为例,赞扬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比美国的防疫政策要好得多。对此,我以前写过文章批过了,他也是犯了以个案说明问题的错误,同样是老中医思维。

 

不惜一切代价搞严防死守,能够搞下去的话,当然可以减少传染死亡人数。问题是,最终是没法搞下去的。中国严防死守了三年,不得不放开。放开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做好准备,更没有去接种有效的mRNA新冠疫苗,所以放开之后,就死亡无数了,死的人肯定比美国多得多了,只不过隐瞒不报。在中国放开之后,饶毅的亲戚有没有人得了新冠死亡的?我敢说肯定有。他敢透露究竟有没有人死,死了多少人吗?

 

据我所知,中国放开后,饶毅自己也被新冠感染了,病得半死,就是因为他接种了中国的灭活疫苗,那没啥用的,虽然他鼓吹过灭活疫苗多么好。我们一家三口整个疫情期间都在美国,但是没有一个被新冠感染,到现在都没有被新冠感染过,就是因为我们接种了mRNA疫苗,包括加强针总共打过4针。如果按饶毅喜欢的用个案来说明问题,我们家的情况不就表明美国的防疫政策要比中国的防疫政策好吗?

 

到现在疫情真相已经大白了。中国的防疫政策究竟能不能站得住脚,究竟是对是错,已经是昭然若揭。饶毅却还在吹捧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还要把这作为自己不崇洋媚外的例子,这是极其无耻的。他不仅弱智,而且无耻。

 

2026.8.30.录制

 

2026.9.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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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饶毅在他的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崇洋媚外的受害者》,反省自己在年轻的时候犯过崇洋媚外的错误,害了自己一辈子。

 

他回忆说,在1985年,他到美国留学,第二年得了严重的甲亢。美国医生一开始要用药物治疗,发现饶毅对药物过敏,只能切除甲状腺,给了饶毅两个选择:要么手术切除,要么放射性同位素(碘131)放射性切除。饶毅选择了做放疗,口服高剂量的碘131全切除。

 

他打电话跟他的父亲讨论:

 

“我父亲是呼吸科医生。他了解了中国内分泌医生对于甲亢的处理,告诉我:应该是可以按甲亢程度和甲状腺大小,算一个剂量,部分去除甲状腺。

 

我告诉父亲:你懂什么。你们中国医生,都是读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美国教科书和美国权威医生的做法是全切,因为无法精确计算剂量。计算是瞎胡闹。

 

父亲争不过我。何况,我在美国,他在中国,他也没有办法。

 

一时被驳斥的哑口无言的是父亲,但一生吃亏的是我。”

 

治疗后,饶毅得了甲减,必须终身服用甲状腺素。饶毅说,从那之后,他的精力就大不如前,脑功能也出问题,“因为不相信我父亲说的中国医生的经验,我那一次的崇洋媚外而自食其果。”

 

如果当时饶毅不崇洋媚外,不相信美国医生,难道还要去跟美国医生吵架,要他们按照他父亲建议的中国医生的做法,调整剂量吗?他那个时候才到美国一年,英语已经好到了能够在医学问题上跟美国医生吵架吗?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是语言天才。而且跟美国医生吵架,美国医生也不会听你的。难道饶毅还要休学飞回中国找中国医生治疗?让自己再多读几年博士?所以不知道饶毅有啥可后悔的?

 

饶毅一直在怪美国医生不如中国医生,说美国医生因此害了大批美国病人:

 

“中国的医生,长期是在手术或放射性治疗时,调剂量。

 

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

 

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

 

饶毅认为这是美国药厂卖药的一个阴谋。

 

饶毅甚至建议中国医生向全世界推广先进的医疗经验:

 

“我几次建议中国内分泌医生,把中国治疗甲亢的方法总结好、写成文章,肯定是《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而且帮助很多人。

 

中国医生不相信,恐怕有崇洋媚外的因素,认为美国不可能不知道。也有怀疑,中国多年很多医生常用的方法,也能写文章?

 

美国当时研究没有做全,何况美国药厂得利。

 

这时当然中国经验很重要,帮助大家。”

 

甲亢是由几种疾病引起的,饶毅没有说他究竟是因为什么疾病导致了甲亢。最常见的是由于格雷夫斯病导致的甲亢,百分之七八十的甲亢都是因为这种病。从饶毅的描述来看,他应该也是得了格雷夫斯病。格雷夫斯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疾病,是因为身体的免疫系统制造针对甲状腺上的促甲状腺素受体的抗体,导致甲状腺不受垂体的调控,一直在分泌甲状腺素,所以就导致了甲亢。

 

对于格雷夫斯病治疗的办法,中美是一样的。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像饶毅说的,先口服抗甲状腺的药物。但是,这种治法只是适用于治疗那些病情比较轻的病人。对于像饶毅这种病情比较严重的病人,服用药物只是一个过渡,并不能把病治好。其次,饶毅说他对这种药物过敏,那就没法用了。

 

接下来的疗法,首选是用放疗,服用碘131破坏甲状腺。这是很有效的,也是很安全的疗法,因为碘131口服了之后,只会被甲状腺吸收,不会去袭击身体其他部位。而且碘131半衰期很短,就八天的时间,很快也就清除掉了。另外一种做法是手术切除,那就有一定的风险了,毕竟是动手术。

 

饶毅由于选择了碘131疗法,所以我们接下来就只说碘131疗法。饶毅说,对碘131疗法,中国的医生发明了根据病人的身体的状况,甲状腺的大小、甲亢的程度,来调整剂量,每个人的剂量是不一样的。

 

其实,中国医生的这种做法也是从美国学来的。美国治疗甲亢,历来就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根据病人的情况调整剂量,一种是固定的标准剂量。但是,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的结果表明,这两种做法导致甲减的概率差不多,由于使用固定剂量的疗法比较不容易复发,而且简单、成本低,也就更流行,也是目前美国甲状腺协会的指南推荐的做法。

 

中国的疾病诊治指南基本上就是照抄美国的指南,最多塞一点中医中药进去表示中国特色。意外的是,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治疗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一个字都没有提到中医中药,是值得称赞的。

 

中美治疗甲亢没啥区别,治疗的效果也没啥区别。中国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引用了国内外用碘131治疗甲抗的结果的数据。国外的数据(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数据),碘131治疗甲亢十年后,有40%到70%会得甲减,必须终生服用甲状腺素。而中国碘131治疗甲亢,长期来看有60%会得甲减,并不比国外的好。中国的指南还说,用碘131治疗甲亢,得甲减是难以避免的。饶毅怎么会认为用中国的治疗方法就可以避免甲减呢?他还几次建议中国医生写论文向国外推广中国的治疗经验,人家可能在笑他无知,只是不好意思当面对他说出来而已。

 

饶毅虽然自己曾经是甲亢的病人,但是对于甲亢以及甲亢的治疗,其实是相当无知的。可怕的是,在发表言论之前,不会先去做一下作业,去查一下相关的指南、数据、论文。饶毅毕竟是研究生物医学的,生物医学的论文怎么查,他总该知道吧?总该看得懂吧?我在这之前对于甲亢了解很少,但是我只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到生物医学的数据库查一下,各种基本的事实、数据,就全部都掌握了。

 

饶毅却连这种做学问的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一拍脑袋,马上就得出一个结论,这不就是老中医思维吗?我以前多次批评过饶毅其实是一个“老中医”,经常对生物医学问题发表违背生物医学常识的惊人之论,这就又是一个例子。他还不止是随口一说,而是洋洋洒洒地写长篇文章上网,利用自己作为首都医科大学前校长、北大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国明星科学家的地位,传播谬论,会误导很多很多人的。

 

饶毅和老中医一样,一点都没有统计的概念,就靠道听途说,凭自己患者的经历说事,不知道在医学上,有一些基本的准则需要遵守:第一,个案说明不了问题,是要看统计和临床试验的。第二,不要偏听偏信,患者的证言也不能作为证据。

 

同样有很多人声称他得了甲亢,看中医,吃中药,不用做放疗,不用做手术,就好了。如果我们相信这些患者的证言,或者相信老中医的自吹自擂,那么是不是也要相信,对于甲状腺是干什么、甲亢是怎么回事、甲亢有什么类型都一无所知的中医居然就能够比西医更善于治疗甲亢了。饶毅居然相信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医疗水平就已经超过了美国了,那么接下去,是不是就要相信中医比西医更高明,要去推行中医了?

 

饶毅还有一个逻辑很奇怪。他说,“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以此来说明中国的医学强于美国的医学。但是,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没有得甲减,也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得了甲减,因为数据摆在那里,中美治疗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那么我们反过来是不是也可以说,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美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一生服药。以此说明美国的医学要比中国的医学高明?

 

所以这种逻辑是极其弱智的。饶毅弱智不是现在才表现出来的,我批过很多次了。只不过不知道他的弱智是天生的,还是由于得了甲减,才变弱智的。

 

饶毅只是年轻的时候崇洋媚外,后来就不再崇洋媚外了,经常批美国、骂美国。文章一开头他就显摆说,“2020年7月22日,《纽约时报》发表我的评论,比较新冠期间,我母亲家在武汉12位亲戚,无一患病,而在纽约的6位亲戚(大部分是父亲家)中一位去世。”

 

在新冠疫情的早期,饶毅在《纽约时报》国际版(不是《纽约时报》)发表文章,以自己家族情况为例,赞扬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比美国的防疫政策要好得多。对此,我以前写过文章批过了,他也是犯了以个案说明问题的错误,同样是老中医思维。

 

不惜一切代价搞严防死守,能够搞下去的话,当然可以减少传染死亡人数。问题是,最终是没法搞下去的。中国严防死守了三年,不得不放开。放开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做好准备,更没有去接种有效的mRNA新冠疫苗,所以放开之后,就死亡无数了,死的人肯定比美国多得多了,只不过隐瞒不报。在中国放开之后,饶毅的亲戚有没有人得了新冠死亡的?我敢说肯定有。他敢透露究竟有没有人死,死了多少人吗?

 

据我所知,中国放开后,饶毅自己也被新冠感染了,病得半死,就是因为他接种了中国的灭活疫苗,那没啥用的,虽然他鼓吹过灭活疫苗多么好。我们一家三口整个疫情期间都在美国,但是没有一个被新冠感染,到现在都没有被新冠感染过,就是因为我们接种了mRNA疫苗,包括加强针总共打过4针。如果按饶毅喜欢的用个案来说明问题,我们家的情况不就表明美国的防疫政策要比中国的防疫政策好吗?

 

到现在疫情真相已经大白了。中国的防疫政策究竟能不能站得住脚,究竟是对是错,已经是昭然若揭。饶毅却还在吹捧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还要把这作为自己不崇洋媚外的例子,这是极其无耻的。他不仅弱智,而且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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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4935/feed
北大教授饶毅是“老中医”的又一个证明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4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4#comments Sat, 10 Oct 2026 10:55:06 +0000 方舟子 学术打假 http://xysblogs.org/fangzhouzi/archives/14934 方舟子@方舟子的Blog 北大教授饶毅在他的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崇洋媚外的受害者》,反省自己在年轻的时候犯过崇洋媚外的错误,害了自己一辈子。

 

他回忆说,在1985年,他到美国留学,第二年得了严重的甲亢。美国医生一开始要用药物治疗,发现饶毅对药物过敏,只能切除甲状腺,给了饶毅两个选择:要么手术切除,要么放射性同位素(碘131)放射性切除。饶毅选择了做放疗,口服高剂量的碘131全切除。

 

他打电话跟他的父亲讨论:

 

“我父亲是呼吸科医生。他了解了中国内分泌医生对于甲亢的处理,告诉我:应该是可以按甲亢程度和甲状腺大小,算一个剂量,部分去除甲状腺。

 

我告诉父亲:你懂什么。你们中国医生,都是读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美国教科书和美国权威医生的做法是全切,因为无法精确计算剂量。计算是瞎胡闹。

 

父亲争不过我。何况,我在美国,他在中国,他也没有办法。

 

一时被驳斥的哑口无言的是父亲,但一生吃亏的是我。”

 

治疗后,饶毅得了甲减,必须终身服用甲状腺素。饶毅说,从那之后,他的精力就大不如前,脑功能也出问题,“因为不相信我父亲说的中国医生的经验,我那一次的崇洋媚外而自食其果。”

 

如果当时饶毅不崇洋媚外,不相信美国医生,难道还要去跟美国医生吵架,要他们按照他父亲建议的中国医生的做法,调整剂量吗?他那个时候才到美国一年,英语已经好到了能够在医学问题上跟美国医生吵架吗?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是语言天才。而且跟美国医生吵架,美国医生也不会听你的。难道饶毅还要休学飞回中国找中国医生治疗?让自己再多读几年博士?所以不知道饶毅有啥可后悔的?

 

饶毅一直在怪美国医生不如中国医生,说美国医生因此害了大批美国病人:

 

“中国的医生,长期是在手术或放射性治疗时,调剂量。

 

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

 

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

 

饶毅认为这是美国药厂卖药的一个阴谋。

 

饶毅甚至建议中国医生向全世界推广先进的医疗经验:

 

“我几次建议中国内分泌医生,把中国治疗甲亢的方法总结好、写成文章,肯定是《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而且帮助很多人。

 

中国医生不相信,恐怕有崇洋媚外的因素,认为美国不可能不知道。也有怀疑,中国多年很多医生常用的方法,也能写文章?

 

美国当时研究没有做全,何况美国药厂得利。

 

这时当然中国经验很重要,帮助大家。”

 

甲亢是由几种疾病引起的,饶毅没有说他究竟是因为什么疾病导致了甲亢。最常见的是由于格雷夫斯病导致的甲亢,百分之七八十的甲亢都是因为这种病。从饶毅的描述来看,他应该也是得了格雷夫斯病。格雷夫斯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疾病,是因为身体的免疫系统制造针对甲状腺上的促甲状腺素受体的抗体,导致甲状腺不受垂体的调控,一直在分泌甲状腺素,所以就导致了甲亢。

 

对于格雷夫斯病治疗的办法,中美是一样的。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像饶毅说的,先口服抗甲状腺的药物。但是,这种治法只是适用于治疗那些病情比较轻的病人。对于像饶毅这种病情比较严重的病人,服用药物只是一个过渡,并不能把病治好。其次,饶毅说他对这种药物过敏,那就没法用了。

 

接下来的疗法,首选是用放疗,服用碘131破坏甲状腺。这是很有效的,也是很安全的疗法,因为碘131口服了之后,只会被甲状腺吸收,不会去袭击身体其他部位。而且碘131半衰期很短,就八天的时间,很快也就清除掉了。另外一种做法是手术切除,那就有一定的风险了,毕竟是动手术。

 

饶毅由于选择了碘131疗法,所以我们接下来就只说碘131疗法。饶毅说,对碘131疗法,中国的医生发明了根据病人的身体的状况,甲状腺的大小、甲亢的程度,来调整剂量,每个人的剂量是不一样的。

 

其实,中国医生的这种做法也是从美国学来的。美国治疗甲亢,历来就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根据病人的情况调整剂量,一种是固定的标准剂量。但是,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的结果表明,这两种做法导致甲减的概率差不多,由于使用固定剂量的疗法比较不容易复发,而且简单、成本低,也就更流行,也是目前美国甲状腺协会的指南推荐的做法。

 

中国的疾病诊治指南基本上就是照抄美国的指南,最多塞一点中医中药进去表示中国特色。意外的是,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治疗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一个字都没有提到中医中药,是值得称赞的。

 

中美治疗甲亢没啥区别,治疗的效果也没啥区别。中国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引用了国内外用碘131治疗甲抗的结果的数据。国外的数据(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数据),碘131治疗甲亢十年后,有40%到70%会得甲减,必须终生服用甲状腺素。而中国碘131治疗甲亢,长期来看有60%会得甲减,并不比国外的好。中国的指南还说,用碘131治疗甲亢,得甲减是难以避免的。饶毅怎么会认为用中国的治疗方法就可以避免甲减呢?他还几次建议中国医生写论文向国外推广中国的治疗经验,人家可能在笑他无知,只是不好意思当面对他说出来而已。

 

饶毅虽然自己曾经是甲亢的病人,但是对于甲亢以及甲亢的治疗,其实是相当无知的。可怕的是,在发表言论之前,不会先去做一下作业,去查一下相关的指南、数据、论文。饶毅毕竟是研究生物医学的,生物医学的论文怎么查,他总该知道吧?总该看得懂吧?我在这之前对于甲亢了解很少,但是我只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到生物医学的数据库查一下,各种基本的事实、数据,就全部都掌握了。

 

饶毅却连这种做学问的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一拍脑袋,马上就得出一个结论,这不就是老中医思维吗?我以前多次批评过饶毅其实是一个“老中医”,经常对生物医学问题发表违背生物医学常识的惊人之论,这就又是一个例子。他还不止是随口一说,而是洋洋洒洒地写长篇文章上网,利用自己作为首都医科大学前校长、北大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国明星科学家的地位,传播谬论,会误导很多很多人的。

 

饶毅和老中医一样,一点都没有统计的概念,就靠道听途说,凭自己患者的经历说事,不知道在医学上,有一些基本的准则需要遵守:第一,个案说明不了问题,是要看统计和临床试验的。第二,不要偏听偏信,患者的证言也不能作为证据。

 

同样有很多人声称他得了甲亢,看中医,吃中药,不用做放疗,不用做手术,就好了。如果我们相信这些患者的证言,或者相信老中医的自吹自擂,那么是不是也要相信,对于甲状腺是干什么、甲亢是怎么回事、甲亢有什么类型都一无所知的中医居然就能够比西医更善于治疗甲亢了。饶毅居然相信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医疗水平就已经超过了美国了,那么接下去,是不是就要相信中医比西医更高明,要去推行中医了?

 

饶毅还有一个逻辑很奇怪。他说,“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以此来说明中国的医学强于美国的医学。但是,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没有得甲减,也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得了甲减,因为数据摆在那里,中美治疗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那么我们反过来是不是也可以说,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美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一生服药。以此说明美国的医学要比中国的医学高明?

 

所以这种逻辑是极其弱智的。饶毅弱智不是现在才表现出来的,我批过很多次了。只不过不知道他的弱智是天生的,还是由于得了甲减,才变弱智的。

 

饶毅只是年轻的时候崇洋媚外,后来就不再崇洋媚外了,经常批美国、骂美国。文章一开头他就显摆说,“2020年7月22日,《纽约时报》发表我的评论,比较新冠期间,我母亲家在武汉12位亲戚,无一患病,而在纽约的6位亲戚(大部分是父亲家)中一位去世。”

 

在新冠疫情的早期,饶毅在《纽约时报》国际版(不是《纽约时报》)发表文章,以自己家族情况为例,赞扬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比美国的防疫政策要好得多。对此,我以前写过文章批过了,他也是犯了以个案说明问题的错误,同样是老中医思维。

 

不惜一切代价搞严防死守,能够搞下去的话,当然可以减少传染死亡人数。问题是,最终是没法搞下去的。中国严防死守了三年,不得不放开。放开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做好准备,更没有去接种有效的mRNA新冠疫苗,所以放开之后,就死亡无数了,死的人肯定比美国多得多了,只不过隐瞒不报。在中国放开之后,饶毅的亲戚有没有人得了新冠死亡的?我敢说肯定有。他敢透露究竟有没有人死,死了多少人吗?

 

据我所知,中国放开后,饶毅自己也被新冠感染了,病得半死,就是因为他接种了中国的灭活疫苗,那没啥用的,虽然他鼓吹过灭活疫苗多么好。我们一家三口整个疫情期间都在美国,但是没有一个被新冠感染,到现在都没有被新冠感染过,就是因为我们接种了mRNA疫苗,包括加强针总共打过4针。如果按饶毅喜欢的用个案来说明问题,我们家的情况不就表明美国的防疫政策要比中国的防疫政策好吗?

 

到现在疫情真相已经大白了。中国的防疫政策究竟能不能站得住脚,究竟是对是错,已经是昭然若揭。饶毅却还在吹捧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还要把这作为自己不崇洋媚外的例子,这是极其无耻的。他不仅弱智,而且无耻。

 

2026.8.30.录制

 

2026.9.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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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饶毅在他的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长篇文章《崇洋媚外的受害者》,反省自己在年轻的时候犯过崇洋媚外的错误,害了自己一辈子。

 

他回忆说,在1985年,他到美国留学,第二年得了严重的甲亢。美国医生一开始要用药物治疗,发现饶毅对药物过敏,只能切除甲状腺,给了饶毅两个选择:要么手术切除,要么放射性同位素(碘131)放射性切除。饶毅选择了做放疗,口服高剂量的碘131全切除。

 

他打电话跟他的父亲讨论:

 

“我父亲是呼吸科医生。他了解了中国内分泌医生对于甲亢的处理,告诉我:应该是可以按甲亢程度和甲状腺大小,算一个剂量,部分去除甲状腺。

 

我告诉父亲:你懂什么。你们中国医生,都是读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美国教科书和美国权威医生的做法是全切,因为无法精确计算剂量。计算是瞎胡闹。

 

父亲争不过我。何况,我在美国,他在中国,他也没有办法。

 

一时被驳斥的哑口无言的是父亲,但一生吃亏的是我。”

 

治疗后,饶毅得了甲减,必须终身服用甲状腺素。饶毅说,从那之后,他的精力就大不如前,脑功能也出问题,“因为不相信我父亲说的中国医生的经验,我那一次的崇洋媚外而自食其果。”

 

如果当时饶毅不崇洋媚外,不相信美国医生,难道还要去跟美国医生吵架,要他们按照他父亲建议的中国医生的做法,调整剂量吗?他那个时候才到美国一年,英语已经好到了能够在医学问题上跟美国医生吵架吗?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是语言天才。而且跟美国医生吵架,美国医生也不会听你的。难道饶毅还要休学飞回中国找中国医生治疗?让自己再多读几年博士?所以不知道饶毅有啥可后悔的?

 

饶毅一直在怪美国医生不如中国医生,说美国医生因此害了大批美国病人:

 

“中国的医生,长期是在手术或放射性治疗时,调剂量。

 

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

 

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

 

饶毅认为这是美国药厂卖药的一个阴谋。

 

饶毅甚至建议中国医生向全世界推广先进的医疗经验:

 

“我几次建议中国内分泌医生,把中国治疗甲亢的方法总结好、写成文章,肯定是《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而且帮助很多人。

 

中国医生不相信,恐怕有崇洋媚外的因素,认为美国不可能不知道。也有怀疑,中国多年很多医生常用的方法,也能写文章?

 

美国当时研究没有做全,何况美国药厂得利。

 

这时当然中国经验很重要,帮助大家。”

 

甲亢是由几种疾病引起的,饶毅没有说他究竟是因为什么疾病导致了甲亢。最常见的是由于格雷夫斯病导致的甲亢,百分之七八十的甲亢都是因为这种病。从饶毅的描述来看,他应该也是得了格雷夫斯病。格雷夫斯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疾病,是因为身体的免疫系统制造针对甲状腺上的促甲状腺素受体的抗体,导致甲状腺不受垂体的调控,一直在分泌甲状腺素,所以就导致了甲亢。

 

对于格雷夫斯病治疗的办法,中美是一样的。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像饶毅说的,先口服抗甲状腺的药物。但是,这种治法只是适用于治疗那些病情比较轻的病人。对于像饶毅这种病情比较严重的病人,服用药物只是一个过渡,并不能把病治好。其次,饶毅说他对这种药物过敏,那就没法用了。

 

接下来的疗法,首选是用放疗,服用碘131破坏甲状腺。这是很有效的,也是很安全的疗法,因为碘131口服了之后,只会被甲状腺吸收,不会去袭击身体其他部位。而且碘131半衰期很短,就八天的时间,很快也就清除掉了。另外一种做法是手术切除,那就有一定的风险了,毕竟是动手术。

 

饶毅由于选择了碘131疗法,所以我们接下来就只说碘131疗法。饶毅说,对碘131疗法,中国的医生发明了根据病人的身体的状况,甲状腺的大小、甲亢的程度,来调整剂量,每个人的剂量是不一样的。

 

其实,中国医生的这种做法也是从美国学来的。美国治疗甲亢,历来就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根据病人的情况调整剂量,一种是固定的标准剂量。但是,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的结果表明,这两种做法导致甲减的概率差不多,由于使用固定剂量的疗法比较不容易复发,而且简单、成本低,也就更流行,也是目前美国甲状腺协会的指南推荐的做法。

 

中国的疾病诊治指南基本上就是照抄美国的指南,最多塞一点中医中药进去表示中国特色。意外的是,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治疗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一个字都没有提到中医中药,是值得称赞的。

 

中美治疗甲亢没啥区别,治疗的效果也没啥区别。中国治疗甲亢的指南,里面引用了国内外用碘131治疗甲抗的结果的数据。国外的数据(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数据),碘131治疗甲亢十年后,有40%到70%会得甲减,必须终生服用甲状腺素。而中国碘131治疗甲亢,长期来看有60%会得甲减,并不比国外的好。中国的指南还说,用碘131治疗甲亢,得甲减是难以避免的。饶毅怎么会认为用中国的治疗方法就可以避免甲减呢?他还几次建议中国医生写论文向国外推广中国的治疗经验,人家可能在笑他无知,只是不好意思当面对他说出来而已。

 

饶毅虽然自己曾经是甲亢的病人,但是对于甲亢以及甲亢的治疗,其实是相当无知的。可怕的是,在发表言论之前,不会先去做一下作业,去查一下相关的指南、数据、论文。饶毅毕竟是研究生物医学的,生物医学的论文怎么查,他总该知道吧?总该看得懂吧?我在这之前对于甲亢了解很少,但是我只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到生物医学的数据库查一下,各种基本的事实、数据,就全部都掌握了。

 

饶毅却连这种做学问的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一拍脑袋,马上就得出一个结论,这不就是老中医思维吗?我以前多次批评过饶毅其实是一个“老中医”,经常对生物医学问题发表违背生物医学常识的惊人之论,这就又是一个例子。他还不止是随口一说,而是洋洋洒洒地写长篇文章上网,利用自己作为首都医科大学前校长、北大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国明星科学家的地位,传播谬论,会误导很多很多人的。

 

饶毅和老中医一样,一点都没有统计的概念,就靠道听途说,凭自己患者的经历说事,不知道在医学上,有一些基本的准则需要遵守:第一,个案说明不了问题,是要看统计和临床试验的。第二,不要偏听偏信,患者的证言也不能作为证据。

 

同样有很多人声称他得了甲亢,看中医,吃中药,不用做放疗,不用做手术,就好了。如果我们相信这些患者的证言,或者相信老中医的自吹自擂,那么是不是也要相信,对于甲状腺是干什么、甲亢是怎么回事、甲亢有什么类型都一无所知的中医居然就能够比西医更善于治疗甲亢了。饶毅居然相信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医疗水平就已经超过了美国了,那么接下去,是不是就要相信中医比西医更高明,要去推行中医了?

 

饶毅还有一个逻辑很奇怪。他说,“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按美国的标准方法,一生服药。”以此来说明中国的医学强于美国的医学。但是,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没有得甲减,也都有大批的甲亢病人治疗后得了甲减,因为数据摆在那里,中美治疗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那么我们反过来是不是也可以说,美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美国医生的治疗,后来恢复,而不需要用药;中国有大批甲亢病人,经过中国医生的治疗,一生服药。以此说明美国的医学要比中国的医学高明?

 

所以这种逻辑是极其弱智的。饶毅弱智不是现在才表现出来的,我批过很多次了。只不过不知道他的弱智是天生的,还是由于得了甲减,才变弱智的。

 

饶毅只是年轻的时候崇洋媚外,后来就不再崇洋媚外了,经常批美国、骂美国。文章一开头他就显摆说,“2020年7月22日,《纽约时报》发表我的评论,比较新冠期间,我母亲家在武汉12位亲戚,无一患病,而在纽约的6位亲戚(大部分是父亲家)中一位去世。”

 

在新冠疫情的早期,饶毅在《纽约时报》国际版(不是《纽约时报》)发表文章,以自己家族情况为例,赞扬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比美国的防疫政策要好得多。对此,我以前写过文章批过了,他也是犯了以个案说明问题的错误,同样是老中医思维。

 

不惜一切代价搞严防死守,能够搞下去的话,当然可以减少传染死亡人数。问题是,最终是没法搞下去的。中国严防死守了三年,不得不放开。放开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做好准备,更没有去接种有效的mRNA新冠疫苗,所以放开之后,就死亡无数了,死的人肯定比美国多得多了,只不过隐瞒不报。在中国放开之后,饶毅的亲戚有没有人得了新冠死亡的?我敢说肯定有。他敢透露究竟有没有人死,死了多少人吗?

 

据我所知,中国放开后,饶毅自己也被新冠感染了,病得半死,就是因为他接种了中国的灭活疫苗,那没啥用的,虽然他鼓吹过灭活疫苗多么好。我们一家三口整个疫情期间都在美国,但是没有一个被新冠感染,到现在都没有被新冠感染过,就是因为我们接种了mRNA疫苗,包括加强针总共打过4针。如果按饶毅喜欢的用个案来说明问题,我们家的情况不就表明美国的防疫政策要比中国的防疫政策好吗?

 

到现在疫情真相已经大白了。中国的防疫政策究竟能不能站得住脚,究竟是对是错,已经是昭然若揭。饶毅却还在吹捧中国严防死守的防疫政策,还要把这作为自己不崇洋媚外的例子,这是极其无耻的。他不仅弱智,而且无耻。

 

2026.8.30.录制

 

2026.9.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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